近年来,陕西省宝鸡市立足实际、积极探索,不断加大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力度,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截至2021年底,全市村集体经济“空壳村”全部清零,村级集体经济收益5万元以下村412个,5万~10万元村286个,10万~50万元村348个,50万元以上村132个,村集体经济收益达4.35亿元,实现年度分红1.38亿元。
一、依托支部引领,建强集体经济组织
宝鸡市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村干部的选用与培养,建强集体经济发展的“组织引擎”。
一是选优配强村级班子。加大对年轻后备干部的培养和锻炼,增强班子战斗力,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退伍军人中选拔村干部。
二是实施头雁提升计划。强化头雁引领,通过“菜单”点学、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增强村干部开展村务工作和带头致富的方法和本领,提高村干部能力素质,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全市1131个村实现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一肩挑”,占行政村总数的97.7%。
三是实施人才聚集工程。实行“定期培训强素质、定人帮带提能力、定岗锻炼增经验、定向使用激活力”的“四定培养模式”,注重吸收返乡创业人士、大中专毕业生以及退伍军人中的优秀分子,把年轻、懂科技、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人才选配到村级领导岗位上来,确保村级班子人员真正具备带领一方农民开拓创业、勤劳致富的能力。
二、强化政策支撑,启动清零递增行动
出台了《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坚持以发展产业为重点,以村为单位选择发展模式,明确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主体、发展规划、方法路径、政策支撑、组织保障。全面实施“5个1工程”,即每个村建立健全一个具有发展活力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培育一个带动集体经济发展的经营主体,培植一个以上可持续增收的集体经济项目,建立一套激励集体经济发展的灵活机制,健全一套规范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的管理办法。启动农村集体经济“清零递增”行动,实行市、县、镇、村四级“挂图作战”,明确到2022年底前,全市薄弱村减少到30%以下,较强以上村达到35%以上;到2023年,薄弱村减少到10%以下,较强以上村达到45%以上;到2024年,薄弱村全面消除,较强以上村达到50%以上;到2025年,较强以上村达到60%,其中富裕村、示范村达到10%以上。
三、精选发展模式,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宝鸡市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与发展县域经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相结合,因村制宜谋思路、选项目,探索多种类型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推动集体经济提质发展。
一是产业带动。围绕苹果、猕猴桃、设施蔬菜、奶山羊等区域特色优势产业,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现代特色农林业、品牌农业和生态循环农业,并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延伸型经济,不断做强城郊设施农业、休闲农业、观光农业,通过产业带动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二是资源开发。对村集体未承包到户的土地、山林、水面等资源,利用土地整理、老庄基复垦等项目,变闲置为利用,开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增收项目。
三是资产盘活。盘活村级集体闲置的各类房屋、机械设备等资产,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四是服务创收。组建劳务合作社或劳务中介公司,承接劳务输出、环卫清洁、河道保洁、物业管理、社区服务、村级公路养护、绿化管护、家政服务、企业后勤等业务,组织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五是物业租赁。通过异地兴建、联村共建等形式,新建专业市场、集贸市场、门面商铺、标准化厂房、仓储设施等物业,以自主经营、发包经营、联合经营等方式发展物业经济,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六是农旅结合。挖掘乡村旅游资源,支持具有民俗文化、田园风光和自然景观资源的村领办乡村旅游经济实体,评定旅游打卡地20个,以点连线,提升休闲农业发展品位,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四、完善配套政策,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一是加大资金扶持。全力抓好中央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实施工作,在帮扶政策基础上通过提标、扩容、增项,提高政策支持力度和范围,引导县区将财政涉农资金、扶贫资金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倾斜,对规模大、覆盖面广、产业发展稳定的集体经济组织给予支持,对无经营收益的“空壳村”及经济薄弱村给予补贴,对发展较好的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以奖代补”方式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
二是奖励激励干部。深入实施村干部补贴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成效挂钩机制,指导各县区制定村级集体经济差异化分配管理办法,对发展村集体经济业绩突出的村干部,在提拔重用、干部招录、评优树模时优先考虑,形成正面激励导向,调动广大村干部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创新管理模式。在全省率先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办法》,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有牌子、有机构、有场所、有人员、有章程、有制度、有账务、有证书、有经营、有效益的“十有”工作创建,累计创建“十有”村经济合作社500余个。
四是实施规范提升工程。按照“十有”标准,每年打造村集体经济示范村100个。健全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办法,定期将财务活动情况及有关账目向群众公示,接受村民监督。每年对集体经济财务进行审计,有效杜绝村集体资产流失。
(作者单位:陕西省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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