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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7 14:41:36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    作者:

  

  八部门:扩大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日前,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当前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工作方案》,就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作出部署安排。《方案》提出,从现在到年底前,聚焦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弱项,突出抓好大中型灌区等水利设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以及现代设施农业和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等项目建设,确保尽快开工、尽快见效。

  三部门签订合作协议共同推动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

  近日,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开发性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三方制定了具体合作方案,提出了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县(区)域垃圾污水处理、乡村建设行动、乡村产业发展、农业对外合作等具体事项。

  2022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公布

  近日,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发布《关于公布2022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的通知》,北京市大兴区等100个单位入选2022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单位。《通知》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局要在强化组织领导推动、聚焦重点领域带动、集聚资源要素促动、动员社会力量联动上下功夫,扎实抓好示范创建工作。

  中国农业银行上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系统

  近日,中国农业银行上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系统,支持地方政府在Web端在线统筹管理农服组织,进行价格公示及补贴发放。农户可以通过“农银智慧农服平台”微信小程序浏览农服组织信息、查询补贴价格、查找本地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直接线上下单。农服组织可以在线实现订单确认、生成服务合同、上传服务凭证。

  国家统计局:10年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持续缩小

  近日,国家统计局发布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显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持续快于城镇居民。2013年至2021年,农村居民年均收入增速比城镇居民快1.7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持续缩小。

  《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出台

  近日,《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经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十一章七十二条,从规划与建设、产业发展、人才支撑、乡风文明、生态宜居、乡村治理、城乡融合、扶持措施、监督检查等方面促进乡村振兴进行了规范。在产业发展方面,《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和龙头企业,推进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和副产品综合利用,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增强产业竞争力。

  云南: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资种植养殖项目

  近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印发《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养殖投资项目奖补资金申报指南》,明确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养殖投资项目的支持对象、范围、标准、条件等内容。

  支持范围分为种植和养殖两类,分别为:从事绿色有机农产品种植,新增高标准基地建设、科研及环保设施投入、优质种子(种苗)、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设施等形成的固定资产投资;从事养殖业,新增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圈舍及生产管理用房建设、科研及治污设施、经农业农村部批准引进的种畜、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设施等形成的固定资产投资。奖补资金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实际完成投资额1亿元(含)~5亿元的,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补,实际完成投资额5亿元(含)以上的,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

  广西:实施2022年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专项计划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专项计划工作方案》,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干事创业,为乡村振兴注入新生力量,提供人才支撑。

  乡村振兴协理员在村“两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作为村“两委”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助手,履行协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工作职责。签订2年期劳动合同,期满发放“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服务证书”。凭服务证书在2年内可同等享受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区内事业单位等优惠政策。

  江苏省南京市发文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具体路径、运营机制、保障措施以及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的举措,提出到2025年底,全市村均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500万元。

  《意见》强调,打破路径依赖,注重挖掘新增长点,突出“新型”方向,丰富新型集体经济发展的产业业态,实现“多条腿”走路、全方位发展。一是依托土地发展特色资源经济,深入挖掘农村集体资源的多元价值,依法合理开发利用集体土地资源,增加资源发包收入。二是整合资产打造优质物业经济,盘活村集体原有办公用房、会堂、学校、厂房、仓库等房产,打造一批优质产业载体。三是融合发展培强产业链经济,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围绕优质稻米、绿色蔬菜、精品养殖、特色园艺等主导产业,形成“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农业品牌。四是适应需求拓展多元服务经济,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中心、劳务服务公司等各类实体,承接农业社会化服务、劳务输出、道路养护等业务,吸纳本地农民转移就业,增加经营性收入。

  山西省朔州市出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奖励办法

  近日,山西省朔州市财政局印发《朔州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奖励办法》,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能力强、经营性收入增幅明显、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定额奖励。

  《办法》明确,把经营性收入作为奖励的关键考核指标,每年从全市范围内筛选符合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奖励资金10万元。《办法》提出,申请奖励资金的村必须满足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相关管理制度健全规范、有符合本村实际的集体经济发展规划或计划、有切实可行的发展项目等10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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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