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网 > 财务监管

浙江淳安:划定村级招待费管理范围与禁区

2022-11-16 14:35:07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    作者:郑美兰

  

  浙江省淳安县以省委巡视整改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数字化改革为契机,多措并举实行村级行政性公务“零招待”,取得了较好成效,促进了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

  一、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规范村级招待费管理制度

  淳安县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级招待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村级招待费的规范化管理规定。

  明确七个不准。各级部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单位到村开展公务活动不得用村集体资金安排用餐。村与村之间联系工作不得用村集体资金安排用餐。村社干部和各类事务员到上级部门联系村级事务(含参加会议)不得用村集体资金安排用餐。村社干部和村级各类事务员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工作事项,不得用村集体资金安排用餐。村民义务献血已发营养补贴和误工费的,不得安排用餐。村集体接受有偿的(含乡镇、部门等其他相关单位承担费用的)勘察、规划、法律宣传、文化下乡、村集体房屋测绘、供电维修安装、村集体自来水专业抢修等服务,不得用村集体资金安排用餐。非村集体自行组织的农产品销售和村集体在本乡镇范围内自行组织的农产品销售,不得用村集体资金安排用餐。

  明确范围流程。一是组织活动类。主要是指村集体因党员活动、美丽庭院创建、村风民俗节庆等活动需要而产生的招待费。二是公益事务类。公益性招待范围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为村民免费健康体检;组织村民义务献血(发营养补贴和误工费的除外);无偿的文化走亲活动;民企、社会组织、个人到村开展实质性的结对帮扶活动。三是商务类。主要是指单位、个人带资金或项目来村洽谈投资的人员招待用餐,村集体在本乡镇范围外自行组织的农产品销售推介而产生的招待费。四是应急抢险公共安全类。主要是指抗洪抢险、森林救火、人员搜救、重点疫情防控等自然灾害和公共安全工作而产生的应急用餐。

  上述四类招待费,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联系函、文件、方案等书面证明。应急用餐前先报经乡镇包村干部和乡镇分管领导审批,确实不能及时审批的,应当事先口头向乡镇包村干部和乡镇业务分管领导汇报,经同意后方可用餐,纸质审批手续在应急用餐后15日内补齐。

  明确用餐标准。除招商引资外,工作餐标原则上不得超40元/人/餐。

  明确规范核算。有专项经费的,在“专项应付款”科目——“XX专项经费”科目核算。无专项经费的,在“管理费用”——“招待费”科目,按类别增设三级科目“组织活动类”“公益事务类”“商务类”“应急抢险公共安全类”核算。

  二、强化检查监督,进一步深化村级财务公开工作

  推行“线上线下”双公开机制。通过微信扫“二维码”和系统“浙政钉”APP手机端随时可查看本村财务收支全程公开情况,实现基层小微权力智能化监管及经济业务信息可倒查、可追溯,有效保障村民利益。同时,线下每季度按逐笔公开要求,在村财务公开栏张贴公开。

  开展“线上线下”双检查方式。县乡两级每月定时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统的阳光公开情况进行随机抽查。乡镇农经站每季度开展一次财务公开栏公开情况检查工作。县农经站不定期结合主体培育、消薄项目、土地流转等各类工作到乡镇村社检查村财务公开栏公开情况。督促村级行政性公务零招待制度落实到位,对违反零招待制度规定的责任人予以追责、通报曝光,促使行政性公务“零招待”落在实处。


中国农村网
责任编辑: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