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董封乡位于山西省东南部,共有农业人口3707户7308人,确权土地面积27692亩,下辖23个行政村、263个自然庄。2019年,全乡农村经济总收入2.25亿元,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10594元。党的十八大以来,董封乡把农村财务管理摆在推进贫困山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位置,探索推行各项农村财务管理新机制,堵住了村级财务管理漏洞,彻底消除了村居干部“一言堂”,避免了村居财务监管“灯下黑”。
一、推行“1+3”三资管理新机制,集体钱袋有“铜锁”
董封乡从2010年开始,在全乡尝试推行“1+3”资金管理制度,即现金“零”支付制度+限额审批制度、收款收据管理制度、票款核对制度。现金“零”支付制度,即在支付村干部报酬、村民投工、农户搬迁及土地征用补偿等个人款项时,通过银行拨付到个人账户;特别是对于“一事一议”等专项资金,根据施工合同、项目预决算报告及验收情况,直接拨付到施工单位或个人,付款方和收款方互不见面,直接切断了权钱交易的机会。大额资金限额审批制度,即支付资金在1万—3万元的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支付资金在3万元以上的需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同意。村集体经济组织专用票据管理制度,即实行收款收据限额领取制和核销制,以村为单位建立收款收据领取台账,严格登记收款收据领取和交回情况。票款核对制度,即按月由村报账员和会计服务中心进行收款核对,做到了开票必收款、收款必进账,防止资金体外循环,杜绝集体资金流失。
二、建立“1+3”事项办理新流程,大事决策有“铁链”
为解决农村小微权力监督缺位问题,董封乡建立“1+3”村级重大事项流程化管理制度,即村级重大事项流程化+“四议”决策、两公开、小规模工程公开招投标。村级重大事项流程化,即凡村集体经济项目立项、承包、村公益事业建设、资产资源处置等村级重大事项必须按规定流程履行程序,否则不予认可。“四议”决策程序,即支部会议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两公开”程序,即决议结果公开和实施结果公开。小规模工程公开招投标,即为了规范未达到《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规定限额之上的农村小规模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货物、服务采购等行为而出台的具体管理办法。在推进流程化管理过程中,一律实行“5个必须”:列入招标项目且达到规定投资额度的必须公开招标;招标必须在乡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标必须由专门机构专职人员进行,并邀请本乡人大代表、(本村)党员、村民代表现场监督招标活动;签订合同必须与招投标结果一致;项目验收必须根据招标结果和合同约定进行。
三、实行“1+3”项目监督新办法,农民脱贫有“金梯”
董封乡是阳城县8个涉贫乡镇之一,2016—2019年全乡各级各类支农资金3688.64万元。为避免借实施项目之机截留、挪用、套取国家资金,实施好支农项目,用好支农资金,帮助山区贫困人口尽快脱贫致富,董封乡把支农项目和资金管理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实行“1+3”管理机制,即建立专门的“专项资金收支结余台账+项目实施方案”备案制度、项目实施督查制度、项目完成验收制度。建立专项资金收支结余台账,即凡在本乡落地的财政支农项目,无论投资金额大小,全部实行资金和项目双重管理。乡经管站以村为单位建立专项资金收、支、结余台账,逐笔登记收、支及结余情况;村级账户资金小于专项资金结余时,除专项资金支出外,立即冻结村集体资金支付,杜绝了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行为,确保了专款专用。同时,加大对涉农项目的监督管理。实行项目实施方案备案制度,各村实施涉农项目方案必须到乡经管站备案,明确项目实施内容、期限和财政资金补助环节。实行项目实施督查制度,项目实施期间,乡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对项目实施进度和实施内容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后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实行项目实施验收制度,严格项目验收,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项目验收责任到人、终身追责。
四、建构“1+3”管理考核新制度,干部心中有标杆
董封乡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实行“1+3”管理考核机制,即工作目标考核+专业技能培训、廉政教育和组织处理。注重把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实行单位和个人双重考核,考核分为4个等次,与个人奖金密切挂钩。同时,加强平时的培训和教育。一是组织年度专业技能培训班,利用冬闲时期进行技能“充电”。近年来,全乡累计举办农村财会人员培训班、村务监督组(民主理财组)成员培训班、村干部等各种专班50余次,累计培训2800余人次,极大提高了农村财务管理的业务水平。二是开展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补“钙”壮“骨”。全乡将每年3月定为警示教育宣传月。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红色教育、案件剖析等多项专题活动,期间撰写个人剖析材料200余份,提高了基层干部廉洁自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实行末位淘汰。乡党委政府对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基层干部及时进行处理,累计通报批评25人次、停免职处理3人次,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五、打造“1+3”财务管理新体系,民主理财账目有清白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会计核算不规范、记账不及时、档案不健全问题,杜绝“包包账”“断头账”,董封乡从2007年起全面推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2015年,又根据撤村并组的要求,实行联村会计制度,形成以会计服务中心为主要支撑体系的“1+3”财务管理机制体系,即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经管站、民主理财、村务监督委员会。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专职负责全乡各村会计核算、会计报表、会计档案等会计服务工作。会计服务中心设有联村会计,实行乡聘村用,联村会计一杆子插到村,兼任村报账员和记账员职责,从整单到记账全程负责,避免会计服务中心人员不了解村级经济活动具体情况、村报账员不了解会计核算具体情况的问题。同时,健全乡、村两级农村财务监督机构。一是强化乡经管站。乡镇机构改革了多次,乡经管站不仅没有撤销或合并,反而人员得到充实,职能得到强化。二是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全乡村务监督委员会覆盖率达100%,而且懂业务、会监督。三是健全民主理财组织。村村设有民主理财小组,村级开支严格实行“双签”“双审”,即村书记、村主任“双签”和乡经管站、民主理财小组 “双审”,否则会计服务中心有权拒绝入账。
(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组织推介)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