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对某县村级“一事一议”会议核算科目进行调查摸底,发现各村“一事一议”会计核算账户上存在三个方面主要问题:一是“挂账”过久。主要是从2010年以来,“一事一议”账户上有多年滚动的余额,时间跨度长。二是“挂账”额度大。某乡镇“一事一议”账户余额1000万元以上,整县达到5000万元以上。三是虚假筹资筹劳多。部分村在筹资筹劳中造假,占挂账余额大头。
造成村级“一事一议”会议核算科目上存在问题的主要成因有3个:一是税费改革后,为建设好村级公益事业而设置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先热后冷”。2010年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刚开始几年,村干部和村民热衷筹资筹劳建设家门口工程。随着农村公益项目建设越来越多,农民厌烦了筹资筹劳;由于价差以及怕麻烦、怕得罪人原因,村干部既不愿意向农户筹资,更不愿意筹劳,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建设只使用财政奖补资金,不足部分要不欠账,要不由集体贴。同时,为了套取财政奖补,甚至出现假“筹资筹劳”,长年挂账不处理。二是未及时结转,导致“一事一议资金”账户余额过大、时间跨度长。三是个别乡镇资金会计与村会计没有建立一一对应的专项资金明细账,又不经常对账,导致应拨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却拨付了其他财政支农专款,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挂在账上。
针对以上问题,除着重加强监管、整改以及制度建设外,相关会计业务应作以下处理。
一、针对没有及时结转的“一事一议”账户余额的处理
有三种情况:
一种是收到某年某月某部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资金已到中心账户,随后支付到项目建设中标单位或个人,并形成固定资产记入固定资产明细账的,原已记账的会计分录为:
①收到某年某月某部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一事一议资金
—政府奖补资金
②付部分修建××项目工程款,项目未完工。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③付修建××项目工程款尾款,项目竣工验收。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④补记账。大部分村会计业务到第四步就没有了,因此,需要补记账。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借:一事一议资金
—政府奖补
—筹资筹劳资金
贷:公积公益金
—一事一议资金转入
第二种是没有形成固定资产的,前三步记账与第一种一致,第四步会计分录补记为:
借:一事一议资金
—政府奖补
—筹资筹劳资金
贷:在建工程
第三种是形成了固定资产,但是固定资产已经在灾害中报废了。前三步记账与第一种一致,第四步会计分录补记为:
①没有残值则记账如下: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其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②如果有残值,则记账如下: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库存现金 (残值数额)
贷:固定资产清理
(残值数额)
借:其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二、针对虚开的“筹资筹劳”的“挂账”处理
在征得县级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前提下,复印原筹资筹劳凭据以及进账单凭据,村级签批“与原件一致,同意下账”意见,然后进行“冲账”业务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一事一议资金
—筹资筹劳资金
贷:银行存款
说明:在核实清楚后,原走账资金退回村,村出纳会计按原进入渠道退回处理。
三、针对专项资金“串账串户”的“挂账”处理
代理会计自制“××专项资金与一事一议资金串账串户调账凭证”。
①如果是将其他政府专项资金记账为一事一议资金,则自制凭证,并注明原记错凭证号,会计分录为:
借:一事一议资金
—政府奖补资金
贷:专项应付款
—政府专项资金
②如果是将一事一议资金记成其他政府专项资金,则自制凭证,并注明原记错凭证号,会计分录为:
借:专项应付款
—政府专项资金
贷:一事一议资金
—政府奖补资金
(作者单位:湖北省英山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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