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 一工一单 一月一结 劳动用工套上“监管笼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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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辖13个乡镇(区),208个行政村;实行村级财务委托乡镇代理服务制,村集体账目、资金委托乡镇农经站代理。截至2019年底,代理村级资金10.53亿元,村级总收入3.94亿元;总支出3.81亿元,其中劳动用工支出约为1.71亿元,占总支出的45%。随着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农村集体劳动用工呈现用工数量大、用工标准多样、用工项目繁多、用工支出金额倍增等特点。对此,鹿泉区农经站积极出台相关制度,规范劳动用工,确保用工支出经得住“推敲”。

  一、进村入户“揪”问题

  2018年,鹿泉区农经站专门组织人员,深入到乡镇、村,通过座谈、走访、查账等形式,对村级劳动用工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分析,发现村集体劳动用工主要表现在村级清理街道、打扫卫生、清理渠道等临时性、零散性用工,用工琐碎、繁杂,名目繁多。

  (一)座谈走访摸出派“偏工”、派“人情工”问题。通过到群众家里走访,开闭门座谈会,鹿泉区农经站摸出了一些村在派工时,优亲厚友,存在派“偏工”、派“人情工”的问题。

  (二)调查分析筛出虚假用工。近年来,美丽乡村建设、庭院治理、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不断推进,客观上导致用工量快速增长。区农经站以用工量最大的环境卫生整治为调查重点,对某镇涉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所有劳动用工进行了审计,发现了重复用工、虚增用工、虚假用工等问题。例如,某村的一张会计凭证显示,同一名村民的两次用工时间在9月份有4天重复计算,经核实,后一笔用工为虚假用工。

  (三)检查发现村级用工公开情况不规范。在对村级财务公开栏、公开档案进行检查时,区农经站发现公开的用工情况内容不细、项目不清,有的村只公开劳动用工项目、用工金额,有的村将多个用工项目混在一起公开等,群众难免对用工的真实性产生疑问。例如,某村8月份公开表上的用工情况没有用工项目、用工标准、用工时间、用工天数等明细材料。

  (四)审计账目查出用工入账不及时、扎堆入账问题。区农经站对村级用工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行动,查出一些村集体经济条件差的村,没有能力及时结算,只能等到村集体有钱了才兑现工钱入账,导致扎堆入账。审计发现,当年账目出现6年以前的用工凭证,询问当事人后得知,当年村无力结算用工款,就让出工人员拿着原始凭证,等村里有钱了再下账。这样的用工,因间隔时间长,又未纳入账内核算,造成其用工项目的真实性难以考证,导致故意编造用工内容、盲目提高用工标准等问题发生。例如,某村报销以前年度的用工款达10余万元,其真实性却无法查证。

  二、精准施策“解”问题

  针对村级劳动用工存在的问题,鹿泉区农经站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以可操作性强为出发点,制定完善了专人派工、使用派工单、派工汇总、一月一结算、银行转账支付、用工专项公开6项管理制度,以制度管事、管人,农村劳动用工乱问题从根本上得到了治理。

  (一)明确用工范围和流程。村级劳动用工范围仅包括村级生活中的各类零散用工,不包括村级使用机械设备等项目。村级劳动用工要按流程派工。首先,劳动用工标准由村“两委”提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决议确定,明确专人派工,并填写派工单;按月汇总,填写劳动用工汇总表;村会计依据派工单和劳动用工汇总表填制劳动用工报酬审批(发放)表,按照村级财务报账流程进行审批报账;月末,将劳动用工汇总表、劳动用工报酬审批(发放)表在村务公开栏内进行专项公开。

  (二)推行专人派工和备案。为解决村干部谁都能派工、越派越乱问题,区农经站明确要求,村级劳动用工必须确定一名“两委”干部专门负责派工,并制订了派工人员备案表;各村派工人员名单报乡镇(区)农经站统一备案,备案表需要派工人员本人签字,用于核对派工单上的签字和备案表上的签字是否一致。全区共确定备案派工人员208人。

  (三)统一派工单编号并汇总。派工人员进行派工时,对派工单进行统一编号,一月一编号,月底由派工人员将本月派工单交给村报账员进行汇总,由村报账员填写劳动用工汇总表,目的是实现派工人员和汇总人员互相监督。汇总表按出工人员姓名、用工日期、用工编号进行汇总,每个人本月用工日期、天数一清二楚,杜绝重复用工、超自然天数用工等问题。

  (四)推出用工月结和月清。本月的劳动用工要本月结清。结清有两个含义:一是村级能及时支付报酬的,及时支付;二是村级不能按时支付报酬的,在月底前要纳入内部往来账处理。具体做法:月底由村派工人员将本月派工单交给村报账员,由村报账员据此填写劳动用工汇总表和劳动用工报酬审批表,按相应程序审批后,会同派工单一并入账;支付时,填写劳动用工报酬发放表,按规定进行支付。本月无劳动用工的,由村级出具相关证明报乡镇农经站备案。无派工单,或本月用工结算后又出现以前月份用工的,一律不得入账。

  (五)实行转账结算并将清单入账。各村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强劳动用工款的及时兑现,所有劳动用工必须通过银行转账形式结算,并将银行转账支付清单入账。不得使用现金结算,杜绝大额现金支付问题。

  三、细致公开“化”隔阂

  鹿泉区以检查劳动用工公开情况作为衡量制度是否得到落实的切入点,制定细化劳动用工公开的标准,要求村级公开直接张贴派工人、汇总人签字的劳动用工汇总表和劳动用工报酬审批(发放)表,不合理用工问题得到扭转,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满意和信任。

  (一)无序派工得到规范。为确保用工派工程序规范,区农经站专门设计了劳动用工流程图,统一了派工流程,将制度和流程图发到各村,村级按流程图规范派工。

  (二)虚假用工得到纠正。劳动用工的制约机制、互相监督机制,在派工中充分发挥了重要作用,重复用工、虚增用工、虚假用工丧失了生存空间。

  (三)扎堆入账得到根治。按照农村习惯,春节前是兑现劳动用工的高峰期,劳动用工扎堆下账、泥沙俱下现象较为突出,村级资金筹措、兑现不及时又引发信访矛盾,一月一入账制度的推行,从源头上杜绝了扎堆入账的问题。

  (四)公开不够得到改善。劳动用工实行专项公开、明细公开,使得村干部不敢乱用工、用人情工。在派工时,更透明、更阳光、更公平,得到了群众的极大认可和信任。

  (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推荐)

责任编辑: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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