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5年乡村人才振兴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乡村振兴各领域人才规模不断壮大、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各类人才支持服务乡村格局基本形成,乡村人才初步满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基本需要。
如何加速培养现有5类重点人才?
乡村人才类型多样、构成复杂,重点是哪些?《意见》提出加快部署农业生产经营、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乡村公共服务、乡村治理、农业农村科技5类重点人才培养,并明确加速培养的具体支持举措。
加速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培养要做好两点。一是加强农民教育培训,深入实施现代农民培育计划、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培养高素质农民队伍。二是突出抓好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培育。
加速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培养要做好四点。一是深入实施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行动,壮大新一代乡村企业家队伍。二是加强农村电商人才培育,加快建立农村电商人才培养载体及师资、标准、认证体系。三是培育乡村工匠,挖掘培养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四是实施劳务输出品牌计划,培育一批叫得响的农民工劳务输出品牌。
加速乡村治理人才培养要做好五点。一是加强乡镇党政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特别是乡镇党委书记,实行乡镇编制专编专用,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以及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公务员考录政策。二是推动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坚持和完善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和村“两委”成员资格联审机制。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培育计划,进一步加强选调生工作,鼓励各地多渠道招录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扩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规模。三是加强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吸引社会工作人才提供专业服务,引导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入乡人员参与社区服务。四是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农村经营管理队伍,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五是加强农村法律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力量下沉,加快培育“法律明白人”,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
《意见》对加速乡村公共服务人才培养和加速农业农村科技人才培养也提出了具体举措。
如何打造人才培养基地?
《意见》对高校、农村职业院校和党校(行政学院)分别提出具体要求,解决未来人才从哪儿来的问题。
完善涉农高校和综合性高校的人才培养体系。一方面,全面加强涉农高校耕读教育,将耕读教育相关课程作为涉农专业学生必修课。深入实施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加快培养拔尖创新型、复合应用型、实用技能型农林人才。另一方面,引导综合性高校拓宽农业传统学科专业边界,增设涉农学科专业。加强乡村振兴发展研究院建设,加大涉农专业招生支持力度。
加快农村职业院校的发展。加强农村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优先支持高水平农业高职院校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采取校企合作、政府划拨、整合资源等方式建设一批实习实训基地。支持职业院校加强涉农专业建设、开发技术研发平台、开设特色工艺班,培养基层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鼓励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留守妇女等报考高职院校,可适当降低文化素质测试录取分数线。
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养基层党组织干部队伍。发挥好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分类分级开展“三农”干部培训。以县级党校(行政学校)为主体,加强对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基层团组织书记等乡村干部队伍的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模式,将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的教育资源延伸覆盖至村和社区。
此外,《意见》还提出加大公费师范生培养力度,推动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与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用工企业精准对接,定向培养乡村人才。明确要充分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培训机构作用,支持企业参与乡村人才培养。
畅通优秀干部到农村干事创业的通道
创新体制机制,多渠道缓解人才缺口。《意见》提出健全农村工作干部培养锻炼制度。完善县级以上机关年轻干部在农村基层培养锻炼机制,有计划地选派县级以上机关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挂职,多渠道选派优秀干部到农村干事创业。鼓励人才向艰苦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激励制度,激励人才扎根一线建功立业。
《意见》提出完善乡村人才培养制度。加大公费师范生培养力度,实行定向培养,明确基层服务年限,推动特岗计划与公费师范生培养相结合。推动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建设涉农专业或开设特色工艺班,与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用工企业精准对接,定向培养乡村人才。支持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地方政府、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加强合作,按规定为艰苦地区和基层一线“订单式”培养专业人才。
《意见》提出建立各类人才定期服务乡村制度。鼓励地方整合各领域外部人才成立乡村振兴顾问团,支持引导退休专家和干部服务乡村振兴。鼓励地方通过建设人才公寓、发放住房补助,允许返乡入乡人员子女在就业创业地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解决好返乡入乡人员的居住和子女入学问题。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机制,为返乡入乡人员及其家属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提供便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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