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很多村(居)成立了村经济联合社等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既是新的特殊市场主体,也是新的会计主体,即村集体会计主体由村委会变更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履行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增强经济实力的重任,笔者就当前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及其对外投资、接受扶贫项目等有关会计业务进行探讨。
一、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有关账务处理
【例1】李村2017年12月31日清产核资核实情况如下:
核实总资产300万元,其中经营性资产净值125万元,包括5间门面房估价100万元,拖拉机一台净值15万元,收割机一台净值10万元。
核实非经营性资产村委办公楼净值175万元。
核实负债15万元,其中,信用社短期借款10万元,欠本村钱某5万元。
核实所有者权益285万元:资本50万元,公积公益金225万元,未分配收益10万元。
根据本村产权改革方案规定:可以量化的经营性资产为110万元(经营性资产-负债=125-15),用经营性资产形成的公积公益金转增股本,平均量化给本村经济组织成员,确权到户。
该村只设成员股,共折股110万股,每股1元,成员1000人,1100股/人。
会计处理如下:
首先根据清查核实结果,冲销原会计记录:
借:短期借款—信用社
100 000
内部往来—钱某50 000
资本 500 000
公积公益金 2 250 000
收益分配—未分配收益
100 000
贷:固定资产
—门面房 1 000 000
—拖拉机 150 000
—收割机 100 000
—办公楼 1 750 000
再由新成立的村经济联合社做衔接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
—门面房1 000 000
—拖拉机 150 000
—收割机 100 000
—办公楼 1 750 000
贷:短期借款—信用社
100 000
内部往来—钱某50 000
公积公益金1 750 000
资本(股本)—张× 1 100
—王×1 100
—李×1 100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资金及其对外投资的核算
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资金和扶贫资金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该科目贷方核算按实际收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资金和扶贫资金数额,借方核算结转或转出的资金数额。
(一)用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资金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核算
【例2】2019年5月,李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上级拨入的集体经济发展资金50万元,用于物流仓库建设。
借:银行存款—信用社
500 000
贷:专项应付款
—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
500 000
【例3】经批准,李村用集体经济发展资金自行建造物流仓库,购买钢筋、水泥、砂石,价款均为10万元,未付款。
借:库存物资
—钢筋100 000
—水泥100 000
—沙石100 000
贷:应付款—物资公司
300 000
【例4】李村建造物流仓库,耗用钢筋10万元,水泥10万元,砂石10万元,用工5万元和装修等费用15万元未付,工程完工交付使用。
领用建筑材料和结算工程用工时:
借:在建工程—物流仓库
500 000
贷:库存物资
—钢筋100 000
—水泥100 000
—沙石100 000
—应付款
(各欠款个人各单位)
200 000
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物流仓库
500 000
贷:在建工程—物流仓库
500 000
结清所欠各项工程款:
借:应付款—物资公司
300 000
—(各欠款个人各单位)
200 000
贷:银行存款—信用社
500 000
结转专项应付款:
借:专项应付款
—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
500 000
贷: 公积公益金500 000
(二)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对外投资的核算
【例5】李村用物流仓库与申通公司共同投资建设物流园区,经评估物流仓库价格60万元(账面原价50万元),按照协议规定年底分红10万元,12月30日已经到账。
村集体按照协议投资时:
借:长期投资—物流园
600 000
贷:固定资产—物流仓库
500 000
公积公益金100 000
(协议价与账面价值差额)
村集体收到分红时:
借:银行存款—信用社
100 000
贷:投资收益 100 000
(三)村集体和外部单位和个人共同出资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核算
【例6】李村与富农公司合作共建现代农业园区,村集体以自有土地200亩出资,双方协议该土地评估价格200万元,合作期10年,现合同已经生效,投资双方出资到位。
村集体根据投资双方协议和对方出资到位情况:
借:长期投资—农业园区
2 000 000
贷:公积公益金2 000 000
【例7】李村将物流仓库出租给申通公司,双方协商物流仓库年租金10万元,12月30日租金已经到账。
借:银行存款—信用社
100 000
贷:经营收入
—物流仓库出租收入
100 000
三、扶贫资金项目的核算
【例8】李村将上级拨入的扶贫资金50万元,投资到面业公司,投资期限5年,双方商定村集体年分红5万元,用于扶持贫困户,12月30日收到该分红。
收到扶贫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信用社
500 000
贷:专项应付款
—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
500 000
按照投资协议投资面业公司时:
借:长期投资—面业公司
500 000
贷:银行存款—信用社
500 000
收到分利时:
借:银行存款—信用社50 000
贷:投资收益—扶贫款分红
50 000
四、年终分配的有关核算
【例9】2019年李村可分配净收益55万元。根据村经济联合社章程规定和成员大会讨论,本年度净收益作如下分配:5万元用于贫困户救助,剩余部分分别按20%提前公积公益金,按10%提取应付福利费,按30%向投资者分利,按30%向农户分配。
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分配收益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1. 提取公积公益金,用于转增资本、弥补亏损以及集体公益设施建设等;2. 提取福利费,用于集体福利、文教、卫生等方面的支出;3. 按持有本社经营性资产份额(股份)分红。
(一)计算各项分配(计提)金额共计50万元分别为:
贫困户救助款5万元
公积公益金10万元
应付福利费5万元
向投资者分利15万元
向农户分配15万元
(二)根据村经济联合社章程和成员大会决议,对分配结果进行会计处理:
借:收益分配
—提取公积公益金100 000
—提取应付福利费50 000
—投资分利 150 000
—农户分配200 000
贷:公积公益金 100 000
应付福利费 50 000
应付款—(明细表)
150 000
内部往来—(分别按贫困户名册和农户股权登记明细表)
200 000
(三)结转收益分配
借:收益分配—未分配收益
500 000
贷:收益分配
—提取公积公益金
100 000
—提取应付福利费 50 000
—投资分利 150 000
—农户分配 200 000
(作者单位: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农业农村局、漯河市舞阳县文峰乡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漯河市源汇区空中郭镇农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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