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济源市: 实施三清单一流程 规范村级权力运行
时间:2022-03-15 05:44:51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 作者: 字号:【

  编者按:济源市厘清村级组织和村干部的职责权限,形成了小微权力事项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从根本上解决村级小微权力边界不清晰、程序不规范、监督约束难等问题,进一步规范了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有效防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济源市位于河南省西北部,面积1931平方公里,人口73.3万人。辖11个镇、5个街道办事处、525个行政村(居)。近年来,济源市为进一步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从根本上解决权责边界不清晰、程序不规范、监督约束难等问题,按照“试点先行—全面推开”的工作思路,在坡头镇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行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不断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坚持“三个强化”,“部署+督导”高位高效推进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研究部署。济源市高度重视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工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建立由纪工委、监察工委牵头,组织、民政等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将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作为纪检监察重点工作之一,明确目标任务,有力有序推进。二是强化调研指导,压紧压实责任。成立调研督导组,多次到试点镇村现场调研指导,帮助协调解决疑难问题。指导编印《试点镇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八项规范”指导手册》,明确了村级重大决策事项、村级采购事项、村级财务管理、村级工作人员任用、阳光村务、村集体资源和资产管理、村民救助、救灾款申请八项规范。督查部门将此项工作列为年度目标考核事项,建立工作台账,定期督导检查,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强化协调联动,全力以赴推进。建立党委主导,纪委督促,市、镇、村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确保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把握“三个环节”,“确权+明责”厘清权力边界

  一是找准关键症结,合理“清”权。通过对十八大以来农村违规、违纪、违法案件办理情况,巡察交办问题整改,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信访稳定事项,扶贫领域涉信涉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整顿等方面全面摸底,找准基层社会治理中容易引发违规违纪问题和信访矛盾问题的重点,聚焦议事程序、财务管理、工程项目、民生事项、组织和人事关系等关键领域,切实查清了可能引起权力寻租的事项,做到有的放矢找症结,找准靶向定方法。二是梳理清单事项,科学“确”权。编制村级小微权力事项清单,建立村级班子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逐步厘清村级组织和村干部的职责权限。根据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特点及基层社会治理实际,梳理、归纳了农村干部承担的村级重大决策小微权力事项清单88条。建立针对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民小组长等村级班子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清单,规范重大事项决策、推动集体经济发展等48项责任。制定负面清单,明确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得违反财经纪律、不得侵占集体资产等30条禁止性要求。三是规范运行流程,依规“配”权。在建立村级小微权力事项清单的基础上,按照简便直观、易于操作的原则,制定出村级小微权力事项规范流程,以文、图、表形式绘制村级权力行使“路线图”。文,即将法规制度核心内容摘要精简,形成条目,划出红线;图,即八项规范所有事项,全部绘制出流程图,一目了然;表,即所有会议记录、公示表格等全部统一标准、统一印制,简洁明了。通过规范流程,进一步明确每项村级权力事项的名称、具体实施责任主体、政策依据、运行流程、操作步骤、运行过程的公开公示等,形成了“管人管到位,管事管到底”的权力运行体系。

  三、做到“四个全面”,“论证+宣传”确保取信于民

  一是全面论证研讨。通过开展“三对照”,即对照中央、省、市各项法规制度,对照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规定,对照农村现有实际情况,进行分析论证,逐项模拟推演,发现在试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障碍,及时纠正调整,完善补充。二是全面征求意见。分层面召开镇村干部、行业部门负责人会议,广泛征求工作意见。组织试点镇村干部集中学习、交流讨论,召开党员大会和群众代表会议审议,确保事项清晰、要求明确、合规合法。三是全面宣传引导。组织宣讲团开展“面对面”宣讲,在墙体、宣传栏制作张贴漫画图示,利用广播、网络滚动讲播,利用短信、微博、微信等跟踪报播,让群众清楚干什么事、找谁办、如何办,以及如何参与、怎样监督,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四是全面教育培训。把清单制度作为重点必学内容,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召开会议、专题讲座、行业指导等方式,对镇村干部进行教育培训;组织开展知识测试,以考促学,让“按清单办事、依规范用权”的意识入脑入心。

  四、健全“四项机制”,“监督+落实”提升治理效能

  一是健全公开制度,阳光“晒”权。通过公开栏、民主听证会等途径,及时准确地公开村级各项权力的运行过程和结果;建立“村民微信群”,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三重一大”事项等各类公开内容进行告知,切实保障群众对村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二是健全监督体系,多方“控”权。建立群众、村务监督委员会、镇级(部门)有机统一的三级监督体系。拓宽群众监督途径,及时公开镇、村监督联系方式,明确专人答复群众质询;制订《济源示范区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范(试行)》,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压实镇级监督责任,健全完善“三务公开”检查、“村账镇代理”等监督机制。三是健全考核机制,从严“督”权。建立村级权力运行情况定期督导督查及年度考核机制,将检查考核情况与村干部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等相挂钩,确保村干部廉洁履职,规范用权。四是健全追责机制,常态“制”权。制定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细化行为规范、责任追究等环节,不断推进村干部规范用权、转变作风、优化服务。严肃查处独断专行、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施行以来,有效解决了小微权力权责不清、程序不严、执行失范、监督薄弱等问题,促进了党群干群关系和谐和农村社会稳定。一是规范了基层干部行权履职。通过清单对各项小微权力进行界定、固化,既给基层干部上了一道“紧箍咒”,也有利于村干部秉公用权、客观公开地开展工作。二是增强了群众参事议事的积极性。事项清单和流程使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使开展村务监督有了依据和参考,群众主动参与村务、监督村务的意识越来越强。村民普遍反映:“原来一件小事往往要折腾好几趟,有时候村干部也推脱,现在有了‘小微权力’流程图,老百姓就跑一次腿,村干部办事也利索了。”三是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小微权力清单杜绝了滥用职权和不作为两种极端现象的发生,使群众对村干部的工作多了理解和支持,减少了干部违纪、干群矛盾的发生。济源市试点以来,基层群众反映村干部信访数量同比下降59.4%,真正实现了群众明白,干部清白。

  (本文系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

责任编辑: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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