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三资”管理“篱笆墙”
时间:2022-03-15 05:40:20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 作者:□ 李 敏 字号:【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自从2002年将村级财务纳入集中代管以来,加大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力度,逐步建立了一套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一、完善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放便操作

  2018年,中共滨城区委农村工作小组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意见》,从“三资”管理制度、人员队伍建设、“三资”监管机制、管理督查考核等几个方面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应当遵循的步骤、程序,明确各级管理部门的职责范围,用制度来约束权力,用程序来规范管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明确滨城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为全区村级集体财务管理业务指导部门,负责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各乡镇(街道)依托农经站设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代理中心),负责本辖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同时,对乡镇代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配备及其工作职责作了具体规定,对财务会计核算、民主监督、资金管理、资产资源台账、合同、档案管理、工程建设项目监管、财务公开等都有详细规定,一律有章可循,方便操作。例如在货币资金管理方面,规定村集体的所有现金收入,必须由村(居)报账员统一收取,在业务发生的三日内,由报账员将资金存入乡镇(街道)代理服务中心为其设立的账户上,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制度,严禁坐收坐支、收入不入账、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区直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有关站所(财政所、土管所、油区办等),与村(居)有业务往来的,拨付村(居)的款项必须用转账支票拨付到代理中心该村(居)的账户上。严格实行银行账户预留印鉴分级管理,防止村级集体资金被平调、挪用。在资产购置时须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签字,经代理中心审核,按规定程序采购。对群众关心的资产发包、租赁、出让须制定相关方案,必要时对资产进行评估,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签字,进行公开竞价或招投标;公开竞价或招投标结束后,村集体经济组织与中标人签订正式合同,村和代理中心分别建立合同档案。

  该办法运行以来,由于条目比较清晰,财务操作流程规范统一,执行度很高。各乡镇(街道)也结合本辖区工作特点,制定本辖区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例如滨北街道办事处印制了具有本街道特色的报账指南小册子,该指南对如何提款、资金审批单的填写样式、如何报账及相关会议纪要等附件的填写格式都作了详细介绍,极大地方便了村居。

  二、用好备注栏,确保财务公开内容群众看得懂

  规范管理村集体财务,做好财务公开,不仅能从源头上遏制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还能减少村民和村干部的矛盾。针对财务记账系统中公开内容过于笼统、群众看不明白的问题,滨城区在村级财务管理中大力推行村级“四统一”财务公开模式,要求公开栏建设标准统一、公开时间统一、公开内容标准统一、统一张贴监督电话。规定每月5日为全区统一的“财务公开日”,乡镇(街道)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在每月月底对村居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记账后,将村居收支情况编制打印,经村(居)主要负责人、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查同意,签字盖章后,在村(居)务公开栏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并留取影像资料存档。财务公开要做到及时、全面、具体、真实,公开时间不少于10天。公开榜增加一项备注栏,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关心的热点问题和要求公开的事项,随时公开并作出明细说明。例如,在公开某项物品采购时,要将购买单位、单价、经办人在备注栏详细说明,防止暗箱操作,公开接受全体成员监督。

  三、拓宽选拔方式,加强农经管理队伍建设

  为切实解决农村经济管理队伍人员老化、数量偏少等突出问题,制定各乡镇(街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配备标准:要求主任、总会计、总出纳各1人,专职审计员3~5人,电算化系统管理员1人。规定1名记账人员若代理业务量大的城中、城郊村(居),一般不超过5个村(居),若代理业务量小的村(居),一般不超过15个村(居)。审计员、记账员应当分设,不可兼职,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审计员、记账员人员不足问题。鼓励通过考选、交流、聘任等方式,选拔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区、乡镇(街道)农村经济管理队伍。滨北街道办事处和秦皇台乡政府借此向社会招聘到了15名工作人员,现在都已成长为业务骨干。每次村(居)换届后,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协调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参加,对全区各村(居)支部书记、报账员进行统一履职培训。区农经部门每年对乡镇(街道)农村经济管理人员集中培训1次,不断提高其政策水平和业务素养。

  四、制定交接操作规程,确保村级换届风清气正

  为解决村级换届后出现个别新官不理旧账、财务交接不规范的问题,滨城区专门制定了村级换届后“三资”清查交接操作规程。该操作流程分换届前和换届后两大方面:

  换届前:乡镇(街道)代理服务中心下发封账通知,村(居)在规定时间内将发生的各项收支业务、内部往来、债权债务等,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把关后到代理中心报账,村(居)报账员将手中的现金全部交到代理中心该村(居)的专户上。代理中心记账完成后封账。在换届期间村(居)严禁发生收支业务,确有需要收支的经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签批后方可进行。代理中心记完账后,为村提供资产台账、资源台账、货币资金余额表、债权债务明细表。

  换届后:各村成立由新老班子、村务监督委员会、报账员、包村干部组成的“三资”清查交接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本村“三资”清查交接工作,交接材料主要为资产台账、资源台账、货币资金余额表、债权债务明细表等。交接时,乡镇(街道)领导小组派出2~3名监交人,交接工作在监交人员主持下进行,离任干部应将相关交接材料当场交接给新任村干部。新任村干部应逐一核实需要交接的事项,并就有关问题与离任村干部进行沟通。离任村干部应在交接会议上简要介绍本届任职期内履行经济责任的有关情况,对未了的事项作出说明,新任村干部应对交接的事项发表意见。交接中对有关事项有争议的,由离任村干部逐一解释,并附相关说明。交接双方对交接的有关事项确认无误后,在“三资”交接清单上签字盖章,监交人员签字,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盖章,交接清单一式三份,交方、接方各一份,乡镇(街道)代理中心存一份。

  各项规章制度的实行,为扎实推进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带来了可喜的变化,滨城区涌现出一批村级财务管理的好做法。例如,市东街道从建立健全制度、抓实抓牢业务、群策群力配合三个方面,创新了“3456”村级财务阳光管理和“三三五”村级财务公开双模式,从根本上解决了村级财务管理中诸多长期以来难以解决的难题;滨北街道不断创新管理机制,积极采取多项举措,逐渐使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乡镇基层代理中心工作人员普遍感慨:“过去是人管人,人浮于事。现在是用制度来规范人、规范流程,有效防止了暗箱操作事件的发生。”

  (作者单位: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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