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改革后,应分类管理集体资金
时间:2022-03-15 05:42:06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 作者:□ 张志昌 字号:【

  农村集体资金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积累资金,归农村集体成员共同所有,管理的效果如何直接涉及每位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笔者在基层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工作中,感到目前的集体资金管理方式存在权属含混、支出审批方式单一、群众知晓参与度低的问题。目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已经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可以单开银行账户。笔者认为,应对现有集体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改革,按照集体资金法人单位权属管理,确保集体资金在乡村振兴中发挥最大效益。

  集体资金管理现状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改革深入,农村集体资金来源日益多元化,有集体自有的资金,包括土地发包上交收入、土地补偿费等,还有上级拨入的集体资金,如财政拨付的各种专项资金,此外还有相关单位和个人捐赠给集体的资金。农村集体资金的用途也由原来的发展生产拓展到公益事业及公共服务方面,如集体资金用于环境卫生整治、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等。

  在笔者所在地区,这些集体资金均由乡(镇)、街道农村经济管理部门代管。由村委会代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街道农村经济管理部门监督。村社使用资金在3000元以下的,实行报账制,由村委会到乡(镇)、街道农村经济管理部门报账。村社使用资金在3000元以上的,实行审批制,村委会提出用款申请,乡(镇)、街道农村经济管理部门审批把关,经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进行公开。

  这种管理方式,在一定程度上管住了农村集体资金,确保集体资金按照规定用途使用,防止村干部在集体资金使用上的随意性,确保集体资金在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中发挥着应有的作用。

  集体资金管理存在问题

  集体资金的这种管理方式,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也出现一些问题:一是各种权属、各种来源、各种用途的资金混在一起管理,条理不清,容易挤占。二是这些资金权属不一,来源渠道不同,有的有专门用途,在支出使用上都走一个程序,未免太过笼统。村集体自有资金使用由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非常必要。对于有指定用途的上级拨入资金,使用时再由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就没必要了,因为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不能否定资金的专项用途。三是大额资金(3000元以上)支出须经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在实际操作时,村委会一般只选择召集村民代表讨论,而村民代表占村民的比例不到百分之五,集体资金的使用是否真正是村民的意志,存在较大疑问。

  分类管理集体资金的建议

  应该按照集体资金法人单位权属管理,把村集体经济组织积累资金和村委会办公费及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严格分开,归属相应的所有主体,分别存储、分设账目核算和实行不同的管理方式。

  一是把上级拨入的属于弥补村委会工作经费及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划归村委会,存入乡(镇)、街道农村经济管理部门代理账户。由村委会按照用途使用,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乡(镇)、街道农村经济管理部门审批把关。对购买办公用品、支付水电费等需要事先垫付的支出,实行报账制。对于不需要事先垫付的资金支出,实行审批制。由村委会提出用款申请,村务监督委员会予以事前监督,乡(镇)、街道农村经济管理部门审核批准,超过一定数额的公益事业支出,实行招投标,完工后由相关部门验收,不用走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减轻工作负担。

  二是把村集体自有资金(集体资产发包收入、土地补偿费、外部捐赠等)划归村社集体经济组织,存入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用途使用。由理事会提出使用申请,监事会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户的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讨论通过,乡(镇)、街道农村经济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并且实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不设使用限额,不管用多少集体资金,均走上述程序。把村民代表大会改为户代表大会,让大多数群众参与集体资金管理,有利于体现群众意志。

  (作者单位: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九台街道办事处)

责任编辑: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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