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甘肃省灵台县从县、乡两级经管站抽调农经人员,对问题较多的村进行了村级财务专项审计,通过以审代训,提升了村级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实现了村级财务条据规范、审批规范、支付规范、记账规范。
一、开展清产核资,拓展审计内容,夯实农村审计基础
全县对2017—2020年度的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清查。全面调查核实农村集体经营性、非经营性、资源性资产,摸清集体资产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等情况。切实清理村级债权债务,为村干部离任审计提供科学翔实的数据支撑。全县农村集体资产存量473867002.09元,清理债权41024672.19元,债务55329476.89元。将审计内容由原来的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和集体财务审计拓展到村干部离任审计、承包合同审计、群众举报审计、重点财务审计等,做到日常业务定期审、班子调整离职审、群众举报专项审、重点领域经常审。
二、严格审计纪律,坚持审计原则,强化农村审计规范
灵台县坚持把造就一支高素质有水平的农经队伍作为提高审计质量、树立审计权威的重点工作来抓,对审计人员提出政治素质硬、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扎实、联系群众紧密等要求。一是坚持“六审六查”。审财产物资,查账物是否相符;审存款现金,查账款是否相符;审各项收支,查规定是否符合;审集体积累,查去向是否清楚;审承包上交金,查合同是否兑现;审各项往来,查债权债务是否落实。二是把握重点环节。以客观、公正、准确为基础,对审计出的问题,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有关政策规定和文件进行处理,把握好政策界限。为确保审计质量,对每个被审单位,坚持要求审计通知书、工作底稿、原始资料复印件、证明材料、审计报告、被审单位征求意见、审计结论、审计处理意见、审计建议书等资料规范完整。做到资料齐全、立卷归档、专柜保存。严格做到“四不”:落实审计账簿不留死角,核查手续不留漏洞,定性是非不偏听偏信,处理问题不留情面。
三、推广先进经验,总结审计方法,明确农村审计标准
一是推广赛账经验,提高核算水平。各乡镇坚持每年召开农村财务赛账会,对记账规范、资料健全、审计程序规范的村级账本进行集中观摩交流,为全县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标准化树立典型。在2020年召开的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会上,从各乡镇晒出的账簿中选评出优秀样本进行宣传,供参训人员观摩学习,达到交流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目的。二是结合工作实践,总结工作方法。在审计实践中提炼总结出“四个结合”的审计方法。专业审计与民主监督相结合,将财务公开是否落实纳入审计内容,帮助被审计单位搞好民主理财工作。审计监督与常规审查相结合,抓实乡镇审计监督责任,由乡镇负责组织村会计或者报账员集中办公审查,坚持按月集中记账,检查财务收支账目是否合规合法。县级审计与乡村自查自审相结合,确保审计出实效。审计监督与业务辅导相结合,审计中坚持揭问题、促整改,及时指导帮助被审计单位纠正错账、梳理问题、健全制度,更好发挥审计职能作用。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执业水平。市、县两级多次组织召开业务培训班,加强农村审计政策、法律规章制度、财务会计理论和工作技术流程方面的培训,鼓励、组织审计人员参加审计职称考试,不断提高执业能力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专业素质硬、职业道德强的农村审计工作队伍。
四、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提升农村审计实效
灵台县结合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指导帮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台账建设、民主管理、财务公开、集体资源和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农村集体资源资产信息化监管、土地流转7个方面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为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利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防范整治农村集体资产和资源领域涉黑涉恶涉乱的问题和行为,建立周报表制度,将清理整治垄断农村资源、侵占集体资产的问题作为重点工作。夯实财务管理基础,全面推进落实“四议两公开”,强化民主监督,建立集体资产资源监督管理制度,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五、及时通报问题,强化平台运作,提高审计信息化水平
为了健全完善农村集体资源资产信息化监管机制,灵台县在开通省、县、乡三级“甘肃省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工作系统的基础上,加强对监管平台的运行管理,连续两年对全县“三资”监管平台账套运作情况进行通报,成效显著。截至目前,全县已建成村组两级账套,做到能按时序要求定期记账,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提供了电子化信息数据保障。
(作者单位:甘肃省灵台县农业经营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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