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换届前审计 让百姓心里有本“明白账”
时间:2022-03-15 04:38:56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 作者:□ 尚文峥 字号:【

  村级“三资”管理问题事关农村换届选举的稳定大局。河北省玉田县大安镇在十二届村“两委”换届选举期间,先后开展了村级财务全面清理和审计,及时排查村“两委”换届工作中存在的财务风险隐患,对村集体经济全流程“体检诊断”,确保了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开展,给广大群众交上了一本“明白账”,让群众“明明白白选人”。

  一、按时开展审计工作,为村“两委”换届保驾护航

  村“两委”换届前,为达到连任干部管理清、离任干部交得清、财务人员算得清、给村民说得清的要求,按照县农业农村局下发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审计文件要求,大安镇成立了审计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对重大工程项目发包、捐赠资金和物资管理、财务公开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高发领域进行全面审计。

  大安镇出资聘请第三方专业会计事务所,统一时间将各村现金会计集中到镇经管站,对各村统一时点的现金及银行存款进行实地盘点,对未入账收支票据进行逐一登记核实,对收款收据、机动工票、用工登记簿、债权债务登记簿、资产资源登记簿等逐一核实查证;对2018年到审计之日所有账簿票据进行全面审计核实,针对问题出具专业审计报告。审计历时一个多月,主要发现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票据不合规,白条入账;二是工程和土地发包未经民主议定程序;三是大额现金支付、坐收坐支、库存现金超限额等。

  审计结束后,大安镇对审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对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对离任“两委”干部的经济责任作出客观评价,做到既揭露问题,也肯定成绩。对票据不合规、白条入账、大额现金支付问题,要求各村限期更换税务发票,并备注说明,通过整改,补开大小金额税务发票50多张,共计20余万元。对工程和土地发包等未经民主议定程序问题,要求各村限期补齐相关手续,当时没召开“两委”会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及时补开会议,在会上说明原因,并补充会议纪要,通过整改,共补会议纪要30多份。对坐收坐支、库存现金超限额问题,主要对相关村党组织书记和会计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上交书面检查和保证书。

  通过专项审计,提高了集体财务的透明度,形成了有效的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了村干部经济责任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和财经法纪意识,促进了农村基层的廉政建设。

  二、严格换届前“三资”管理,确保村“两委”换届平稳有序

  加强换届期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是避免集体资产被少数人占用、防止村集体利益受到侵害的重要手段,可有效避免重要“三资”档案遗失和集体资产流失、落选干部虚列欠款等变相侵占集体资金等情况的发生。

  按县农业农村局文件要求,做好换届前“十清理”工作。将各村备用金全部存到银行账户,选举期间冻结所有村级账户。各村对照“十清理”要求,与上一届村主要负责人签订承诺书,保证此前的所有收支账目全部结清,以后出现的未结账目原则上不予入账,特殊情况需申请镇政府批准。 同时在换届前,按照规定程序,引导29个村经济合作社全部转为股份经济合作社,确保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两委”换届同步进行,为集体经济发展打下坚实的组织基础。

  三、加强完善农村财务管理和队伍机制建设,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一)加强会计队伍建设。为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农村财会队伍,大安镇专门研究制定了会计换届流程,定期开展会计选聘换届工作。对学历、电脑操作能力、年龄等综合素质水平提出明确选聘标准,通过资格审查、考核初审、岗前培训、资格考试、正式录用等程序,选拔出一批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年轻化的农村财务管理人员。目前,新任会计学历在高中以上的占比96.8%,22个村由“两委”委员兼任会计,比上一届增加了7个村。

  (二)制定完善村级“三资”管理办法和制度。大安镇制定了多项相关办法和制度,加强“三资”管理工作。一是制定了村级会计管理办法,从现金管理、报账审核、票据规范、财务公开、日常考勤等多个方面,对会计实行百分制考核,对于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不按时报账等重点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制。镇考核领导小组每年对各村的会计得分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根据评定结果确定各村会计的最后得分。村会计年度考核分为优秀、良好、较好、一般、不称职五个等次,按等次享受实发总额160%~80%的工资。此外,大安镇对考核为优秀档次的给予3000元现金奖励,对良好档次的给予2000元现金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大大激发了村会计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确保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运行高效安全。二是大安镇根据县《农村集体劳务用工管理的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制定了村集体机动工管理办法,规范了村级用工。村级用工每月月底公示,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填写本月用工发放申请表,报镇包片领导、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发放劳务费。三是制定了资产资源招投标管理办法。凡计划招投标的基建工程、资产资源发包项目,须由村“两委”召开会议制定具体的招投标方案,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镇招投标指导中心备案。严禁村干部私自出租、出售、发包集体资产资源。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造成集体经济重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作者单位:河北省玉田县大安镇经管站)

责任编辑: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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