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区8个乡镇103个村均已成立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义安区出台方案,将原来由村委会代为经营和管理的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移交由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营和管理。随着这一工作逐步铺开,村委会和集体经济组织之间产生了大量经营性资产划转、集体经济组织股权量化的经济业务,需要进行规范账务处理。
笔者对当地99个村级组织的相关账务处理情况进行了调研,依据现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对村委会和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移交经营性资产的账务处理作一些解析。
一、村委会移交经营性资产的账务处理
1. 如果村委会移交的经营性资产账面价值(资产账面价值=资产账面余额-资产备抵科目余额)小于村委会净资产账面价值(净资产=资本+公积公益金+未分配收益),村委会应当按移交的经营性资产账面价值占净资产账面价值的比例,借记“资本”“公积公益金”科目,借记(或贷记)“收益分配—未分配收益”科目,同时,将移交的相关经营性资产,按照移交数量和价值予以终止确认。
【例1】××村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料如下:
经清产核资,核实后村集体资产总额为5617418.95元,流动负债总额为9119.05元,非流动负债总额为1575886.77元,资本总额为240810.06元,公积公益金总额为2269354.34元,未分配收益总额为1522248.73元。
经清理核实,经营性资产总额为1050507.66元,其中,持有××企业的股权投资55万元,持有经营性固定资产原值为35万元,该经营性固定资产已累计计提折旧15万元,货币资金为300507.66元。
2021年3月8日,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同意,将该村委会代管理的经营性资产全部移交给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管理。
村委会根据资产移交清单,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村委会净资产总额
=240810.06+2269354.34+
1522248.73=4032413.13元;
应冲减“资本”科目余额=
1050507.66÷4032413.13×
240810.06=62734.84元;
应冲减“公积公益金”科目余额=1050507.66÷4032413.13×
2269354.34=591202.85元;
应冲减“收益分配—未分配收益”科目余额=1050507.66÷
4032413.13×1522248.73
=396507.66元。
会计分录为:
借:资本62 734.84
公积公益金591 202.85
收益分配—未分配收益
396 507.66
累计折旧150 000
贷:长期投资
—对企业投资—××企业
550 000
固定资产
—经营性固定资产
350 000
银行存款300 507.66
2. 如果村委会移交的经营性资产账面价值大于村委会净资产账面价值,村委会应当按移交经营性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长期投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科目,同时,将移交的相关经营性资产,按照移交数量和价值予以终止确认。
【例2】××村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料如下:
经清产核资,核实后村集体资产总额为2892482.87元,流动负债总额为57053.75元,非流动负债总额为2914311.75元,公积公益金总额为151026.94元,未分配收益总额为-229909.57元。
经清理核实,经营性资产总额74万元,其中,持有××企业的股权投资40万元,林木资产总额为25万元,货币资金为9万元。
2021年3月8日,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同意,将该村委会代管理的经营性资产全部移交给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管理。
村委会根据资产移交清单,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借:长期投资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740 000
贷:长期投资—对企业投资
400 000
林木资产—经济林
250 000
银行存款90 000
3. 如果村委会没有可移交的经营性资产,村委会可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资本(股本)总额,向村集体经济组织移交等额数量的货币资金。村委会按移交的货币资金数额首先冲减“收益分配—未分配收益”科目贷方余额。如果村委会“未分配收益”科目贷方余额不足以支付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本总额的,则依次从“公积公益金”“资本”科目的贷方余额中提取。村集体经济组织资本(股本)总额可以采用名义金额入账,即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总数×1元/股。
【例3】××村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料如下:
经清产核资,核实村集体资产总额为994428.47元,其中,经营性资产为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38243.02元,非流动负债总额为611242.37元,资本0元,公积公益金为269195.46元,未分配收益为-224252.38元。
该村集体经济组织共认定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3892人,每人1股,每股面值1元,总股本3892元。
2021年3月8日,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同意,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记载的股本总额,从村委会“未分配收益”科目中提取等额的货币资金移交给本村集体经济组织。
该村“未分配收益”科目贷方余额为负数,不足以冲减应当移交的货币资金数额,因此从“公积公益金”科目的贷方余额中提取。
村委会根据资产移交清单,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借:公积公益金3 892
贷:银行存款3 892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受让经营性资产的账务处理
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财产移交清册列明的资产数量、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经营性资产”“畜牧(禽)资产”“林木资产”“长期投资”“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村集体经济组织折股量化工作方案》要求,将本集体经济组织受让的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给每个成员,贷记“资本—成员”科目。
如果移交标的资产有单项标价的,则按照各单项资产标价进行确认、计量;如果移交标的资产没有单独标价,则按照各单项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移交标的资产的总成本进行分摊计价确认、计量;如果移交的标的资产既没有单项标价也没用总成本,则按照同类资产的重置成本进行确认、计量。
受让资源性资产不进行会计确认和计量,仅建立台账,登记备查簿。
【例4】承接例3,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移交清单、成员清册等资料,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借:长期投资
—对企业投资—××
550 000
固定资产
—经营性固定资产
350 000
银行存款300 507.66
贷:资本—村民甲
—村民乙
—村民丙
(明细科目合计)
1 050 507.66
(作者单位: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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