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农民收入逐年提高,但有些地方集体经济仍然相对薄弱,“穷庙富和尚”现象比较突出,严重影响了基层组织建设,影响了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所以,千方百计增加集体收入,实现农民和集体收入同步提高,积极探索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现实课题。笔者总结了山东省泰安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增加集体收入、壮大集体经济的五条路径,供大家参考。
一、做活土地文章
土地资源是个宝,增加收入不可少。在农村,土地是最普遍、最重要也是最有潜力可挖的资源,把握好农村土地政策可以并且完全能够实现富村富民。
流转“可耕地”。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土地流转”,准确地说是“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流转至少需要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农民能够在城市找到工作,脱离土地成为可能;二是工商资本大量进入农业,能够大面积流转土地。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村集体扮演的角色就是“服务”,流转大户通过村集体统一流转农民的土地,而不是让流转大户“一家对万家”。土地流转一方面可以富民,农民实现一次流转三次收入:土地流转得租金,股份分红得股金,入园就业得薪金;另一方面可以实现“富村”:通过基础设施入股,为流转大户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增加村集体收入。岱岳区满庄镇曹家寨村、宁阳县蒋集镇郑龙村等都是通过这种方式,实现了农民、集体双增收。
改造“废弃地”。对于距离村庄较远又多年不用的坟地、湾地、沼泽地、边角地等零星小地块,从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增加村集体收入的角度出发,可以积极发展家禽养殖业。由村里出资对土地进行集中整治,然后对外发包,能够实现对废弃地的再生利用。肥城市安驾庄镇洼里村统一整理废弃地60多亩,发包给新农大特种养殖场,每年可为村集体增加收入20多万元。
用好“富余地”。由于二轮延包时存在的面积误差,再加上农民承包土地周围存在水渠、道路、边角,客观上形成了土地整理后可耕种面积大于账面耕地面积,在泰安市,这个“富余”平均在15%左右。如何通过“富余地”增收?就是在向流入方流转土地时,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富余地”流转租金归村集体所有。肥城市湖屯镇前兴隆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溢出“富余地”地300多亩,作为村集体股份入股,每年可分红24万元。
二、做活资产资源文章
资产资源搞发包,统一招标收入高。通过对集体“三资”清理,盘活集体“沉睡”的资产,采取统一招投标或合作经营等形式,增加集体收入。这里主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先对集体“三资”进行清理。对货币资金、资产资源、经济合同、债权债务等进行彻底清理,做到资金不漏一分、资产不漏一物、资源不漏一寸,应清尽清,能用尽用。二是要实行统一招投标。对清理出来的各类闲置和已经到期的资产资源,要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统一进行招投标,也可以在已经建立的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上公开交易,避免一切违反民主程序的发包,杜绝个别人或部分人私相授受,损害集体利益。在统一招投标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注意保存各种影像资料。三是合同签订一定要规范严谨。乡镇要加强对村集体经济合同的管理,做到签订、管理、监督全覆盖。宁阳县文庙街道张庄村将收回的170余亩林场地统一发包,每亩地年收入1200元,村集体年增收20余万元。
三、做活植树造林文章
“四边”植树轮流伐,年年都有收入拿。植树既有经济价值,又有生态价值,省时省力,“晚上人睡觉,夜里树长钱”。一要科学规划,村边、路边、沟边、田边兼顾。二要科学管理,种植一些周期短、见效快、附加值高的树种,要科学安排茬口和采伐档期,做到年年栽树,年年伐树,年年有收入。三要市场化经营,权利共享,义务共担,树栽在谁的房前屋后由谁负责管理,树栽在谁的田边由谁负责管理,谁管理谁受益,集体群众按照一定比例分成,集体占小头。群众责任明确、义务明确、权利明确,就能提高他们的积极性,避免年年栽树不见树。四要依法采伐。通过在“四边”植树造林,既改善了农村居住环境,又增加了村民和集体收入。东平县商老庄乡八里湾村利用四分干渠两侧及柳长河两侧空闲地带,发包给群众种树,收益四六分成,村集体和群众收入都有提高。
四、做活第三产业文章
如果周围有工厂,二产三产要跟上。俗话说,背靠大树好乘凉,依托一个企业带活三四个村。可以依托企业成立加工分车间或加工分厂,也可以依托企业成立服务队、运输队等服务实体,兴办第三产业,增加集体收入。东平县彭集街道后围村依靠紧邻山东瑞星化工集团的优势,村集体先后成立了装卸队、运输队,并在企业周围建设了沿街商铺对外统一租赁,村集体每年收入45万元以上。
五、做活合作社文章
合作组织要兴办,农民集体都有赚。村集体领办合作社,也可以增加村集体收入。主要做法:一是村集体通过土地、厂房、机器、无形资产等入股,从合作社获取分红;二是村集体通过为社员和经销商服务,从经营双方获取服务费。肥城市湖屯镇前兴隆村积极探索“土地、劳力、资金三种资源合作+入股”模式,增加村民和村集体收入,先后成立了汇隆土地股份合作社、汇隆劳务股份合作社和社区置业股份合作社,分别将土地经营权、闲散劳动力和村集体资产入股,通过分红实现集体增收。每年村集体从土地股份合作社分红24万元,从劳务股份合作社分红20万元,从置业股份合作社分红26万元。另外,通过为滕头园林公司搞好服务,每亩收取公司服务费30元,村集体分红6万元。每年实现村集体经营性收入314万元。#FormatImgID_0#
(作者单位:山东省泰安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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