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范村级用工管理的新风险
时间: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中国农村网 作者:刘伟娟 字号:【

  近年来,笔者在参加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的村级财务检查中发现,村级用工量越来越大,所涉及的领域和范围也越来越广。同时村级用工管理不规范、不真实、不平衡、超范围等问题,已成为当前村级财务管理的新的风险点。经过多次进行调研和征询基层意见,指前镇出台了规范村级用工的实施意见,严防村级用工混乱成为滋生基层腐败的“温床。据统计,2019年全镇用工支出比前一年下降300万元,下降率达20%,大幅减轻了村集体负担。

  一、当前村级用工的特点

  1. 用工量由“小”变“大”。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村级涉及的公益事业越来越多,村级在人手不足的情况下大量启用零工,造成村级用工量急剧增加。近年来,村级用工由原来的每年几千元,增加到现在的每年十几万元、几十万元不等。从近几年的统计村级用工情况分析来看,指前镇村级用工每年以10%的速度增加,已成为经济薄弱村的沉重负担。

  2. 用工种类由“少”变“多”。90年初期,村级用工主要是田间清沟、锄草等,随着村级管理职能拓展,当前村级用工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广,例如:用于村内农田水利建设、村庄环境整治、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公墓管理、路灯亮化、人口和经济普查、农村拆迁等公益事业项目以及专项工作等用工,用工种类多达几十项,给村级用工管理带来了挑战。

  3. 用工报酬由“低”变“高”。经济的发展也带动着村级用工报酬“水涨船高”,2000年指前镇村级用工平均50元/工,到2019达到平均最低120元/工,一些特殊的工种甚至达到300元/工,且还有上升趋势。

  二、村级用工存在的问题

  1. 用工程序不规范。在财务检查中,发现村级用工的随意性大,村级在派工前没有履行相关的手续,对用工种类、用工量的大小没有进行预算,造成村级用工失控,很多村级用工支出金额增幅异常,远超实际需要。当地有村民形容“农村用工是个大箩筐,什么都往里面装”,村级用工管理混乱,也成为区委、区纪委领导关注的新重点。

  2. 用工的报酬不统一。村级没有根据服务对象、劳动强度、技术难度和当地农村劳务市场的价格,制定合理的用工报酬,发放用工支出是根据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和用工人员的身份确定发放标准,这种发放方式会造成村级支付用工报酬无据可依,同时也会产生“人情工”的情况。

  3. 用工结算不合理。在财务检查中,发现部分村用工结算不合理主要有三方面的情况:一是结报时间长。用工结报常出现跨月、跨季、跨年的现象,用工结报时间长,村级无法对当时用工的真实情况进行核实,会产生“重复工”和“虚假工”的情况。二是代签现象普遍。在村级用工工资表上,常常发现用工表“领款人”一栏由村民小组长或其他村干部代签,甚至有些大额用工款也存在代签情况,极有可能导致个别村干部虚列用工或贪污。三是用工费用打入村干部个人账户。个别村将用工款打入村干部或村民小组长个人账户,再通过个人账户与农户结账,存在公私款混用的情况。

  4. 用工手续不清晰。村级用工没按“一事一单”进行结报,而是将用工量汇总统一报支,造成用工的事由、用工时间、用工地点不清晰,并且用工时间久远,无法确定经手人和证明人,给财务人员核实用工量带来困难。

  5. 用工公示不到位。有些村没有在用工结束后,及时将用工的时间、用工参加人员、用工地点向群众公示,没有将施工地点的前后图片张贴在公示栏或上传到相关网站进行公示。有些村公示后,未等到群众无异议,就发放相关用工支出。

  三、强化规范用工的举措

  1. 统一用工的审批程序,确保用工的规范性。指前镇全面规范村级用工,实行用工审批制度,所有用工全面实行派工审批制,凡符合集体用工范围内,列出预算和工程计划,由村委会集体研究,用工支出在5000元以下的由村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并形成会议记录,5000元以上的用工支出报农经站审核后方可实施。

  2. 统一用工的监督管理,确保用工的真实性。填制用工公示表。村干部每天根据出工情况准确填制“月度用工情况统计公示表”,填写用工名称(含地点、内容等)、用工项目、工价、用工日期、组别、姓名、金额等,各类误用工支出明细实行按月公开,要求连同用工的审批方案、用工前后图片,在村务公开栏和公开网站公开。

  3. 统一用工的工值标准,确保用工的合理性。原则上,村级用工仅限于聘请本村村民,按服务型、劳务型和技术型分成三类。服务型(民主理财、普查调查、秩序维护、夜巡值勤等)按每工不超过120元标准确定;劳务型(修路、清洁等)按每工不超过150元标准确定;技工(水电、木工、泥工、油漆工等)按每工不超过300元标准确定,同时按劳务市场用工价格适时调整,确保用工价格合理。党员参加会议培训的严禁发放任何误工费用。

  4. 统一用工的结算方式,确保用工的清晰性。村级用工实行一月一结报。填制出工结算单。月度用工情况经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村会计根据项目分类,一个项目一张表,填制“月度农户出工结算单”,填写出工人姓名、出工数、工价、实付金额等,经出工农户和知情的村民代表签字后作为支出的原始凭证入账;同时填制发放明细表,资金全部通过网上结算系统打卡发放,实行村级用工非现金结算,确保资金轨迹全程留痕可追溯。

  5. 统一用工的核算科目,确保用工核算准确性。村要根据用工内容规范运用科目。一是村级用工用于一事一议项目的,结算支出统一纳入“一事一议资金”科目下的明细支出项目;二是工程项目的用工,列入“在建工程”核算;三是专项工作的用工,上级有拨款的,需列入“专项应付款”科目下的相应明细科目核算,没有上级拨款的用工支出列入“其他支出”。#FormatImgID_0#

  (作者单位: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农村经济服务站)

责任编辑: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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