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时间: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中国农村网 作者:刘文中 字号:【

  2019年江西省赣州市不断规范提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水平,助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制定《赣州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明确资产管理实行政府领导负责制;印发《关于实行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增长与村干部收入增长挂钩的通知》,激发村干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热情与动力,规范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对“赣州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统”进行改版升级,优化系统软件。笔者调研发现,集体资产管理仍存在一些问题,与同行探讨。

  一、存在问题

  (一)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有待加强

  1. 资金管理不够规范。经调研发现,库存现金超规定限额的村级集体占总数的33.28%;坐支、透支现金的有199个村;银行存款为负数的有56个村。

  2. 经营收入没有应收尽收。如:土地流转,村集体组织土地流转到经营主体时,有的没有签订合同,有的虽然签订了合同,但是没有收取服务费收入。如:村集体发展蔬菜、红薯等特色产业,有的不入账,直接用于其他费用开支;有的转移到专业合作社等,不公开、不透明。

  3. 资产资源管理有待加强。闲置率偏高,全市经营性固定资产闲置率达47.58%;资源开发利用不够,全市未承包到户的耕地31万亩、林地3755万亩;清产核资后新增资产还未确权,政府拨款及减免税费等在农村形成的资产,还未进行清理移交。

  4. 财务管理要进一步规范。管理费用等非生产经营性支出达到7.14亿元;应收款项收管不力,村级应收款项高达7亿元;村级集体负债10亿元。

  (二)核算水平有待提高

  1. 会计核算不够及时。本应截至12月31日的《2019年全市三资管理系统会计核算进度》,直至2020年1月19日才全部完成年度决算。

  2. 收支核算不够准确。有的未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核算;有的一年收取多年度的租金、承包费、土地流转收入,全部作为本年度的收入;本年度应收未收的款项,难以确认收入;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列支管理费用;未按“配比原则”确定与本期产品销售收入相对应的成本;有的错误使用一级、二级科目,张冠李戴。

  3. 转移支付核算不规范。有的应该列作补助收入核算的,没有反映为收入;有的拨款应该列作专项应付款或应付款核算的,又反映为集体收入;政府拨款及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资产,开工建设时,没有通过“在建工程”核算,竣工验收后不增加固定资产。

  (三)委托代理要进一步规范

  1. 有的代理协议还未签订。还有483个村未签订会计委托代理协议,占实行委托代理的村(居)数的13.6%。主要是寻乌、赣州经开区、赣州蓉江新区等县(区)的委托代理服务还没有跟进。

  2. 有的银行账户还未开设。全市还有494个村,没有分村开设银行账户,不便于会计核算;村干部不清楚家底,不利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容易出现银行存款透支现象。

  3. 系统使用不够规范。有的没有导入年初数,会计核算没有连续性;有的未从1月份启用系统,不严谨、不规范;有的没有导入原始凭证,会计核算资料不完整,不便于审核、检查、审计。

  (四)农经队伍弱化严重

  1. 基层农经队伍薄弱。新时代的农经工作任务繁重,每个乡镇平均不到1名专职农经人员,加上人员流动调整较大,交叉兼职现象多,而且面临人员老化、队伍结构不稳定等情况,集体资产监管、农村财务审计等工作无法开展。

  2. 会计队伍不稳定。代理会计人员不足,平均每个乡镇1.55人、每个会计代理8个村;代理工资偏低,一般代理一个村,每月工资只有200—300元左右;代理会计流动性大,部分退休人员从事代理会计的,大多因不熟悉会计电算化辞职,年轻的代理会计因考取或找到新单位辞职;有的代理机构每年进行一次招投标,一年一换,不利于会计核算。

  二、对策建议

  一是规范集体资产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准确进行会计核算,坚持“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规范村级非生产性开支,规范村级财务公开,强化审计监督。

  二是强化资金管理,搭建“银农直联”。杜绝基层微权力微腐败,力争在2020年底前,实行一村一账户,搭建“银农直联”系统,做到干部不经钱,会计不见钞。

  三是明晰资产产权,全面清理移交。对政府拨款及减免税费等在农村形成的资产进行清理,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移交。

  四是探索“政经分开”,明晰职能关系。探索剥离村“两委”对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职能,开展实行“政经分开”试验。在“三资系统”形成“村本级”和“股份经济合组织”两套账表体系。

  五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乡镇政府要明确农经人员及“村财乡代理”人员的编制和职能,分期分批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

  (作者单位:江西省赣州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朱梓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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