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村财务管理的调研及思考
时间: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中国农村网 作者:仲卫宏 字号:【

  近日,笔者对山东省莱西市姜山镇的农村财务管理现状进行了调研,该镇地实行村级资金和账目由镇级双代管制度。镇级经管部门设立统一银行账户,村级的资金收付均由经管部门代为办理。通过调研总结梳理当前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并提出建议,与广大同行交流学习。

  一、调研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收入方面

  1.隐匿收入、私设小金库。主要表现在:在未经村民决议、未经镇政府审批的情况下,村干部利用过期的旧收据、自制白条、明细表等方式,自行收取农户承包费、自来水费、浇地费以及外单位的租赁费等,这部分收入不报账、不上交镇代管资金账户、村级现金账面不记录,主要用于发放村干部福利、请客送礼等不合规的开支。

  2. 坐收坐支。擅自从村民上交的款项中抵顶支出。

  3. 收入没有及时足额入账,账面没能真实完整地反映当年度各级拨付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和专项资金等收入,给上级部门的数据分析造成误导。截至2019年末,没入账的收入单据共2918张、计3502万元,其中:专项资金和代管资金取款凭条金额较多。

  (二)支出方面

  1. 事前无计划、无会议记录,手续后补且不真实。在支出事项审议审批程序执行过程中,80%以上的村事前无计划、95%以上的村会议记录中的参会人数少于规定比例、70%以上的村没有真正召集党员和村民代表进行审议决议、90%以上的村由同一人为应参会人员代签字、50%以上的村审议审批资料的时间前后颠倒不合逻辑、80%以上的村手续不齐全、90%以上的村后补手续。

  2. 重复列支及虚假列支。部分村以发票复印件、自制单据、证明等方式重复列支。有的村在没有发生实际业务的情况下虚开发票、变更项目开发票。

  3. 工程发票金额高于审计报告审定额,并且在资料和手续不全的情况下已结算工程款,工程管理程序不规范。对于工程项目,在取得发票进行结算前,缺少以下资料:工程方案、立项审批资料、招投标资料、合同、施工前及施工过程的影像资料、隐蔽工程签证、零星用工记录、验收报告、预算和决算、审计报告,并且实际列支的工程款高于审计报告的审定额。

  4. 80%以上的村由支部书记一人直接经手开支业务,而村会计只负责事后与支部书记算账和办理手续,付款票据无经办人和付款人签字。

  5. 付款单据入账不及时。截至2019年末,没入账的付款单据共计5754张、总金额4576.62万元。其中占地补偿单和代管资金存款凭条单据较多。

  (三)其他方面

  一是往来账。首先是借户款管理较混乱。截至2019年末,25个村借户款无明细账,共涉及总金额766.02万元。14个村35户的借户款出现负数余额,两个村借户款总账余额与明细账不符,12个村借户款已抵顶承包费,因账面无余额无法入账。其次是承包费长期不清理、不挂账,内部往来账面不能真实反映农户欠款情况。从各村汇总的数据看:2019年度应收农户各项承包费1021.54万元,而账面仅反映承包费收入191.62万元,26个村对当年承包费没清理。

  二是资产。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各村没按规定盘点资产,对盈亏的资产不查明原因、不审批、不处理账务。截至2019年末,各村固定资产账面余额总计2154.94万元、实际余额1326.12万元。工程完工投入使用后长期不转固定资产。目前各村在建工程账面余额618.89万元均没按规定转为固定资产。

  三是村干部离任审计交接。截至2019年末,33个村的村负责人或会计、出纳离任没审计、没交接,导致村级账务不衔接引起账务混乱,没交接的账面现金余额123.54万元。

  二、问题成因分析

  (一)制度不健全、不完善

  1. 在村级干部离任审计交接方面:经查阅文件并与审计部门、农村经济管理部门交流,到目前为止,当地现行有效的书面文件是2012年制定的《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该《办法》并没有涉及村会计、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出纳岗位离任审计内容,且没有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没有规定具体的流程及责任追究办法。

  2. 在农村“三资”管理方面:近年来,上级先后出台了与农村“三资”有关的单项制度、规定,但其中部分内容已过时或不可行,制度中对涉及财务收支事项的管理规定存在模糊、执行难的问题。这种情况下,有的村对部分开支变更内容开发票,或者与其他开支(如工程款)搭车入账,从而发生违规行为。

  3. 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管理方面:当地政策规定“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按财政转移支付、经济薄弱村补助资金和村集体自有固定收入等方式进行保障,统筹调整后达不到最低保障水平的,由市镇两级财政对差额部分足额补齐”,此规定对及时清理内部往来的村庄有失公平,并对部分村庄清理农户承包费形成误导,导致内部往来长期不清理、不挂账。

  4. 在上级拨付资金管理方面:镇级制度与上级规定冲突,对于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和专项资金,上级规定要及时足额拨付到村级,而依据镇级现行制度规定,相应的收款单据和存款凭条均需按程序理财审批,导致从村级账面看,上级拨付资金没有及时入账,存在镇级截留资金嫌疑。

  (二)制度培训不到位

  缺少各部门、各环节或岗位具体的操作流程。对于市级或镇级新出台的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规定,没有及时对业务人员进行详细培训,制度执行人员对制度内容理解模糊或不知情。

  (三)违规责任追究不严

  对违规人员和监管人员没有进行实质性责任追究,使制度失去震慑力,村干部和会计应付心理严重,监管人员责任心不强,导致制度执行力差、不作为现象严重、同类问题重复出现并连续反弹。

  三、几点建议

  (一)村级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离任交接方面

  1. 对因村级不交接导致财务混乱的历史遗留问题:(1)区别不同情况,对部分村由管区协调、经管等部门配合办理交接手续,特别要清理没用完的旧单据、已发生的借户款。(2)针对重点村的特殊情况,按规定向市政府汇报,请市政府安排市审计局直接审计。(3)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村级开展审计督查的工作方案》,将重点审计的村庄和事项向村级审计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要求。

  2. 修订完善全市农村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相关制度。

  3. 镇政府制定村级负责人、会计、出纳人员离任交接相关规定和流程,使今后村级与财务相关联岗位的离任交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二)在完善财务及会计核算相关制度方面的建议

  1. 修订完善全市农村财务管理相关制度。

  2. 对涉及全市新增的会计业务,事前统一规范会计核算办法并在全市统一培训执行。

  3. 修改现行的财务收支审批流程,提高流程的实用性和有效性,同时取消不必要的程序,使流程进一步简化并便于操作,如:正常收支由村级审核理财后直接入账,包括上级拨入资金、代管资金的存取款凭条;已由政府批复的收支在经管部门备案,由村级审核理财经管站审核后直接入账。

  (三)建立定期或不定期培训制度

  采取请进来、走出去、集中讲解、案例分析、参与实际审核等方式组织全镇村支部书记、会计、镇级监管人员进行培训,以提高参训人员的业务水平、法制意识和制度执行力。

  (四)支取代管资金前,须明确资金具体去向

  减少村级现金库存额度,必须以支票方式支取代管资金的,对村级付款时限作出明确规定,在规定时限内没付完的现金需交回经管部门代存,以避免公款私存、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

  (作者单位: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姜山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朱梓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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