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全面推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为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巩固利用好改革成果吹响了前进号角。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更应重视做好上一年度集体收益分配,全面实现福利分配向按股分红为主转变,发挥好股份合作制改革成效,用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增强农民财产性收入和获得感。
要优先确保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为集体持续经营留出足够的积累。股份经济合作社要合理预计发展集体经济和维持正常运转需要的资金。坚持先提公积公益金后实行按股分红的做法,要优先满足下一年度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杜绝“杀鸡取卵”“分光吃净”的不合理做法。坚持效益决定分配的原则,树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意识,纠正股东“只顾分红,不顾发展”和盲目攀比的思想,不得过度分配、举债分配。
要切实实行按股分红的收益分配方式,充分体现股份权能。除了农村医疗、老年人补贴、困难户补贴等福利外,收益分配要按照股东股权实行按股分红。同时进一步创新分配模式,探索将收益分配与乡村治理工作相衔接,与村民履行章程、制度等村规民约行为相挂钩。妥善处理好利益分配方式调整中出现的矛盾纠纷,防止因利益调整落差影响社会稳定。
要健全收益分配民主决策机制,维护农民集体成员的监督管理权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要根据章程制定合理的分配方案,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收益分配方案及方案的实施结果应按规定进行公开,实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接受民主监督。进一步强化合作社章程建设,将公积公益金提取、民主议事机制等收益分配事项在合作社章程中明确和完善,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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