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积分”激发村集体治理活力
时间: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中国农村网 作者:居丹荔 黄雨欣 字号:【

  浙江省平湖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已开展多年,强村富村定期进行股金分红在当地也不再是新鲜事。为进一步发挥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实现乡村善治,平湖市在传统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按股份分红基础上,探索股东户治理积分激励机制,建立“股份+积分”的集体收益分配模式。

  自2012年到2014年底,平湖市105个集体经济组织全面完成集体资产股份制度改革。集体经济不断壮大,2018年底,全市共有56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实行按股分红,当年分红金额1781.55万元,93%的村有条件实施“股份+积分”集体收益分配模式。2018年在当湖街道通界村试点实施“股份+积分”工作,对全村698户股东户参与乡村治理行为实行积分制管理,股份经济合作社年末股东分配在传统按股份分红的基础上,叠加按积分激励分红,并统一发放到户,试点实施一年,村规民约农户知晓率达到100%,村民对于违章建筑、房前屋后清理、补交历史欠款等相关行动都十分自觉,全村环境面貌有了大幅提升。

  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2019年,平湖市将全面推行“股份+积分”集体收益分配模式列入了2019年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重点项目,出台了《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广村(社区)“股份+积分”收益分配模式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广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份+积分”收益分配模式。重点引导年末净收益50万元以上的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按照本村(社区)章程规定,实行“股份+积分”收益分配模式。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根据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确定的股东名单和股份份额,对全体股东实行按股份分红,让全体股东共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同时,其中一部分的资金采取按积分激励,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根据股东户当年参与农村社会治理的贡献度,对股东户实行按治理积分激励,引导全体股东共建共治乡村振兴。

  “为了保障村集体经济平稳运行,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当年的净收益在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后才会实行分红。”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改革科科长黄海其说,《意见》对实施比例进行了明确规定。公积金、公益金合计提取的比例不得低于净收益的30%,而分配资金分为按股份分红和按积分激励两部分,其中按积分激励金额原则上不高于分配总金额的20%,具体由各村(社区)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在实施村(社区)‘股份+积分’收益分配的过程中,各村(社区)为实施主体,可根据相关意见规定,结合村(社区)实际情况开展实施。”黄海其说,按照共建共治、激励参与的原则,由各村(社区)根据实际设置农村社会治理积分,积分实行按年动态管理。股东参与农村社会治理积分以户为单位,基本分100分,设置加减分项目,明确各项目分值及计分办法,引导村(居)民主动参与到治理中。对于有条件的村,可探索农户乡村治理积分卡制度,实行一户一卡,逐步建立乡村治理长效机制。

  此外,村(社区)实行“股份+积分”收益分配模式,属于农村重大事项的决策实施,《意见》还明确了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五议两公开”,即党员群众建议、村党组织提议、村务联席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表决结果公开、实施情况公开的要求,具体按提出方案、征求意见、镇(街道)审核、实施方案公示、政策宣传、日常评分、季度积分公示、督促整改、复评复核、年度积分公示、分配方案公示、分配到户“十二步”规范操作。

  (来源:《嘉兴日报》)

责任编辑:朱梓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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