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商水县委第八巡察村居组进驻新城办事处中兴寨村开展巡察。刚到村室门口,就碰见五位村民气冲冲地从村室里走出来。组长张海山见状迎上去,问他们发生了什么事。
“俺叫王改红,几年前俺们五家一起买的宅基地,一直没法儿建房,跟村里说了好多次,一直不给解决。”
这就奇怪了,宅基地就是专门给村民建房所用,怎么会不能建房呢?巡察组同志向村民们出示工作证,并请大家回到村室,说说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这五位都是中兴寨村3组村民。2010年,3组组长王天申与本组村民王红葵签订了村内一个坑塘的50年承包合同,每年租金150元。2016年5月,王红葵买土填坑塘,并把坑塘划成5块宅基地,以不同价格分别卖给本村王改红等5人,非法获取共计55000元。因为宅基地买得不合法不合规,村里一直制止他们建房。
于是,五位村民就去找王红葵要钱,但是王红葵却以各种理由赖着不退。村民们又去找村干部,但被告知村里没收钱,也没法儿管。就这样来回奔波了三年多,到现在钱依然没要回来。
了解这些情况后,巡察组当即约谈了村支书陈国立和村主任王占亭。不料,他们先倒起了苦水。
“王改红他们几家图便宜,从王红葵那儿买了地,这钱村里一分都没拿,他们找我们解决,我们咋解决嘛?”
“王红葵承包坑塘买土填坑,你们知道不知道?村民有问题反映,你们解决不了,有没有向上级汇报?”
组长张海山问完两个问题,陈国立和王占亭二人都低着头不吭声了。
“我们是巡察组的工作人员,今天找你来是想了解一下你卖给王改红他们几个人的‘宅基地’的相关情况。”巡察组找到王红葵。
“那块地是我承包的,我自己承包的土地卖给他们有啥问题吗?”王红葵理直气壮。
“你是承包了坑塘,但这块地还是属于村集体所有,你只有使用权,你买土填坑私自变更土地用途,变卖‘宅基地’是违法行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听到这儿,王红葵不知所措地说:“我以为自己承包的土地自己说了算,谁知道差点犯了大错。”
当天下午,在中兴寨村村室召开了村全体党员暨村民代表会议,专项商议此事。经过会议讨论和村民表决,村里决定终止三组与村民王红葵的租赁协议;要求王红葵将收取的55000元于3日内全部退还给村民。新城办事处党委对中兴寨村支书、村主任进行了诫勉谈话。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观点:
商水县委第八巡察村居组成员:“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党和政府要赢得广大群众的掌声,要树立在群众中良好的形象,这都需要我们每一位基层的党员干部踏踏实实地去对待每一件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事情。
新城街道办事处党委负责人:群众利益无小事,一些问题虽然相对细小琐碎,但对于诉求人而言,很可能是天大的事。解决群众急迫的问题,“乡村之治”的大厦才能更稳更强。基层党员干部作为乡村治理的具体执行者,要做好乡村治理的“针线活”。
网友:对于群众应该动真情,这绝不能只是停留在纸上,口中说说心怀百姓就行,而更应该体现在为群众办好的每一件小事中,体现在迎接群众来办事的每一张笑脸中,体现在为群众解决的每一个困难的喜悦中,真正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
网友:加强顶层设计,改革宅基地管理制度,是真正的民心所向。搞好宅基地制度改革,优化农村空间布局,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彻底解决农民建房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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