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力扶持资金 发展集体经济
时间: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中国农村网 作者:孟玉智 字号:【

  为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2019年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下发《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 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甘肃省临夏市抓住有利契机,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推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牛鼻子”工程,投入真金白银,帮助村级集体提升经济发展水平,为更好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工作奠定了基础和经验。

  一、申请集体经济项目扶持资金基本情况

  临夏市现辖35个行政村、508个社。2017年,临夏市全面消除了集体经济“空壳村”,共整合市级扶贫资金130万元(每村10万元),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12个,壮大集体经济项目村1个。2018年,申请东西协作发展资金984万元,为18个村新建扶贫车间、壮大集体经济;整合扶贫资金80万元(每村10万元),发展集体经济薄弱村7个,壮大集体经济项目村1个。申请省财政下拨党费150万元(每村30万元),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村5个。2019年,申请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50万元发展集体经济项目村3个(每村50万元);申请东西协作资金150万元,新建扶贫车间壮大集体经济村3个(每村50万元)。近3年来,全市共有30个村(枹罕镇11个村、城郊镇3个村、折桥镇8个村、南龙镇8个村)先后享受过各类集体经济项目资金,通过集体经济项目,带动和壮大了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截至目前,全市35个村中,集体经济收入3—5万元的11个村,5—6万元的7个村,6万元以上的17个村。

  二、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壮大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步骤

  2019年,根据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文件精神,临夏市结合全市35个村集体经济发展实力现状,一是安排专人研究制定了《临夏市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二是经前期摸底,由市农业农村局初步审核,市委组织部复审,确定了2019年度计划发展集体经济项目村3个(南龙镇尕杨家村、枹罕镇后杨村、折桥镇甘费村);三是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及各镇相关分管领导、党建办主任,召开了临夏市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安排会,对3个村实施集体经济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四是市农业农村局农经站集体经济指导员对拟扶持发展的3个村集体经济项目运行进行指导,深入与3个村合作的2个合作社、2个企业开展走访,指导相关资料的补充与完善,并由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镇政府等共同签署了《2019年度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认定表》;同时,在项目实施前,3个村分别召开了村“三委”会议,开展了项目实施前的公示等工作。

  三、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壮大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情况

  截至目前,项目实施村与项目实施合作社、企业全部签订了项目资金注资协议,项目实施合作社、企业也做了注资前的抵押,项目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发挥效能。

  南龙镇尕杨家村将申请的中央三部委扶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50万元注资到华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注资协议,村集体每年享受保底收益分红,村集体年分红前三年按注资本金的8%计,后两年按注资本金的10%计;华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将注资的50万元项目资金通过扩大发展车间、场地租赁、建筑材料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等方式,进一步促进了华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发展规模,同时带动尕杨家村农户和贫困户就近就业,2019年度村集体分红资金已到村集体账户,实现了村集体增收。

  折桥镇甘费村将申请的中央三部委扶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50万元与临夏市成海铸造有限责任公司合作,促进公司发展带动本村农户就业创收。甘费村委会与临夏市成海铸造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注资协议和抵押保障协议,约定临夏市成海铸造有限责任公司每年12月31日前按照不低于注资本金的6.5%向甘费村集体保底分红32500元,所得分红保障村集体可持续发展。甘费村委会已将村集体经济扶持项目资金50万元注资临夏市成海铸造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其购买钢材、购置生产设备、铁件加工制作等生产经营活动。临夏市成海铸造有限责任公司将2019年度村集体保底分红资金32500元转入甘费村委会账户,实现了村集体经济的增收。

  枹罕镇后杨村将申请的中央三部委扶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50万元与本村永玲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马五德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注资合作,给每个合作社注资25万元,合作社每年给村集体保底分红壮大集体经济。村集体与合作社签订注资协议和抵押保障协议,村集体每年按注入本金的8%享受保底分红。资金拨付到位后,两个合作社将项目资金迅速投入使用,扩大养殖规模,促进了养殖环节升级,带动了本村农户及贫困户发展。2019年村集体注资分红共计4万元已到村集体账户,实现了两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入社农户增收和村集体经济壮大三者利益共赢。

  四、壮大集体经济项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 村集体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思路和办法不多,仅仅局限于向合作社或企业注资享受保底分红,自行开发项目、直接运作经营项目的不多。

  2. 回顾近两年临夏市以集体经济项目壮大集体经济的工作情况,存在多部门实施多部门管理的情况。如有的集体经济项目壮大工作由市人社局实施,有的集体经济壮大项目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实施,有的集体经济壮大工作由市农业农村局实施,有的集体经济壮大项目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等联合实施;同时,在集体经济项目管理中,却常常出现组织部、扶贫办、财政、审计等多部门管理的现象;而农业农村局农经部门作为壮大集体经济工作的指导单位、管理单位,对项目实施后的管理存在被动现象。

  3. 合作社或企业在自身发展过程中要求上级业务部门多给予业务上的帮助和指导,特别是合作社或企业账务规范及记账等需进一步规范。

  4. 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中,农业农村局农经站作为业务指导,存在业务指导人员偏少、指导人员业务水平低的限制。

  5. 项目实施后,规范有序推进项目运行,本着就近就地管理的原则,重在村级财务监督委员会和乡镇级的日常化监督管理,乡镇级要引起足够重视,提高认识、及时安排专人,定期监督管理项目有序实施。

  五、推进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思考建议

  一是农业农村局农经站加大对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指导力度,进一步拓宽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思路,村集体争取以多种形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二是加强对合作社或企业的账务指导力度,促进合作社或企业账务规范化,同时,加大对合作社或企业的生产经营业务的指导力度,促进合作社或企业生产经营规范化;三是组织村集体人员、集体经济业务指导员开展培训、观摩,学习集体经济发展好模式,拓宽发展集体经济的思路和指导发展集体经济的业务能力;四是要求镇级明确发文确定集体经济项目日常化监督管理办公室及人员,明确日常化监督管理流程,每季度向市农业农村局上报集体经济项目监督管理报表,由市农业农村局汇总整理后向市委组织部上报进展情况;五是努力改变集体经济项目壮大集体经济工作多头实施、多头管理的现象,避免形成“多头管无人管”的局面,进一步理顺依托集体经济项目壮大集体经济实施工作和集体经济壮大工作的外部监督管理;六是进一步向上级争取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加大对2020年拟扶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村的扶持力度,争取能给农民群众带来更多实惠的村集体项目资金。

  (作者单位:甘肃省临夏市农业农村局农经站)

责任编辑:朱梓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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