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林健东:如何建设干部清正、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清廉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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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廉村居建设是清廉浙江建设的重要内容,事关党在基层的影响力、凝聚力、领导力。2018年,浙江省委农办和省民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紧扣制度建设主线,突出思想文化支撑,强化监督制约保障,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融入村居建设各方面全过程,打造干部清正、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清廉村居。

  一年多来,浙江省清廉村居建设取得了哪些成效?当前还有哪些问题亟待解决?下一步如何贯彻中央和省委决定,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日前,围绕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浙江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林健东接受浙江省纪委、监察厅主办的《反腐败导刊》记者独家专访。

  动员部署,扎实推进清廉村居建设

  记者:一年多来浙江省清廉村居建设取得了哪些进展?

  林健东:一年多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围绕建设清廉浙江总目标,立足农村扎实推进清廉村居建设。

  全面动员部署。省农办和省民政厅于2018年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意见,嘉兴、金华、舟山等地也相继对清廉村居建设作出专门部署。一些地方还创设特色工作载体,如象山县大力实施“三清践廉”工程,通过开展“清源固廉”“清风育廉”“清浊扬廉”行动推进清廉村居建设。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党建引领,推进清廉村居建设。高标准推动落实农村基层党建“浙江二十条”,持续深化“整乡推进、整县提升”工作,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领导力。余姚市梁弄镇横坎头村党委以“两个过硬”为目标,开展党员“十大红线”管理,推行“红、黄、蓝”三色预警,把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垒。

  推进小微权力公开规范运行。加强制度防范,在各地推广宁海“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梳理完善农村基层小微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图并对外公示,让村干部用权有章可循。加强技术创新,充分运用互联网等手段,优化小微权力运行流程。此外,加强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坚持问题导向,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严惩农村微腐败。

  培育厚德养廉社会环境。如象山县将清廉文化元素与村居建设相融合,制定出台《象山县清廉文化建设三年规划》,重点打造“一核+两带+三级多点”的清廉文化阵地体系;安吉县余村家家户户立家规家训,落实到日常生活中。

  记者:近年来,针对基层村(居)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当前浙江省还有哪些问题亟待解决?

  编者有话说:清廉 让村居更美

  推进乡村振兴,离不开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2019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大对基层小微权力腐败的惩治力度。“清廉村居”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优化农村基层政治生态,通过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和监督机制,把农村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标本兼治农村基层的小腐小贪,不断夯实党的执政根基,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各项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治国理政最突出的矛盾问题也在基层。推进清廉村居建设,重在解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从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公开村级事务、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建设廉洁文化阵地、促进乡风文明等方面着手,让纪律和规矩意识深入人心,形成党风正、政风清、民风淳的社会氛围。

  眼下,随着农村各项改革的实施和推进,村级财务环境越来越复杂,强化集体“三资”管理、监督村居权力运行变得尤为关键。浙江省将清廉村居建设作为基层党建的主阵地,进一步提升基层干部特别是村干部的廉洁意识,进一步完善村居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党风、政风、村风和民风,绘就了美丽乡村“清白”底色。

  (本刊记者 周嵘)

  林健东:浙江省扶贫开发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但是也不能回避当前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精准扶贫有待加强,村干部队伍素质还须进一步提高,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仍有发生。为此,我们一方面加强扶贫项目管理,从制度上防范腐败问题发生。今年年初,根据“六个精准”要求,与财政等有关部门重新修订联合下发了《低收入农户产业增收扶持项目管理办法》《异地搬迁项目管理办法》《扶贫小额信贷管理办法》;精准确定扶持对象,规定产业扶贫扶持的个人户须为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对经济组织的扶持则必须确保有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受益面。建立扶贫资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对资金项目实施动态监控与跟踪管理,每年开展专项检查和资金绩效评价,将资金使用及结转结余情况作为有关考核的重要内容,提高各地加强项目管理的自律意识。另一方面,重拳出击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按照《中共浙江省纪委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要求,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认真开展自查。第三个方面,加强村干部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和工作作风。一年来各地共组织开展培训2347人次,特别是组织各地村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以及浙江省减缓相对贫困阶段的相关政策。

  建章立制,加强村级财务管理

  记者:村(居)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等重点领域是腐败问题的高发地,浙江是如何建章立制做好农村“三资”管理的?

  林健东:加强村级“三资”管理,重点是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我们从建账、管账、查账、算账、晒账、核账入手,为村民提供一本放心账。具体包括六个环节:

  一是通过实行信息化管理来建账。各地按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系建设要求,认真清查资金、资源、资产家底和运行状况,分门别类登记造册,经民主程序核销或增加资产,使账实相符。各地积极采用现代电子信息和网络技术推动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全省有83个县建立信息监管网络,湖州等市实现了市、县、乡、村四级联网,下一步要实现全省联网,逐级监管。二是通过实行“钱账双代理”监管机制来管账。目前,全省99.9%的村实行会计委托代理制,其中22.7%的村实现了会计、报账员双代理。三是通过建立村级财务“三年轮审”制度来查账。早从2006年开始,浙江省就建立并实施“三年一轮审”制度,即按照“相隔二年必审、发生离任必审、群众信访必审”的三必审原则,每年组织开展“万村审计”。四是通过规范举债程序实行责任追究机制来算账。通过严控债务来防范村集体和村干部盲目举债、乱花钱,对已经形成的村级存量债务,按照“一村一策、一债多策”的办法,由县乡两级牵头,多措并举逐步化解。五是通过实行村级权力阳光运行来晒账。大力推行“阳光财务”,采取统一公开时间、公开内容和公开格式,按季或按月定期向全体成员公布财务明细账和“三资”运行情况,接受全体成员监督。六是通过民主监督来核账。村村设有村务监督委员会,定期对凭证和账目进行公开审核。

  记者:除了加强财务管理,在村级“三资”管理上还有其他好的做法吗?

  林健东:加强村级“三资”管理,既要管住人、也要管住钱,还要管住事。特别是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环节,容易滋生腐败问题,成为我们监管的重点。为此,我们在全省大力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规范化建设,发展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让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和交易规则更加完善,产权流转交易更加顺畅便捷高效。截至2018年底,全省已建成市、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93个,其中县级平台实现全覆盖,设立乡镇产权服务平台979个,城乡要素资源平等交换市场格局初步形成。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品种从原先较为单一的耕地、林地流转为主逐步拓展到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租赁转让、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农村集体经济股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等10余种。嘉兴市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出租和出让等经济活动统一进入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在此基础上,各地还通过建章立制,完善流转交易规章制度,探索建立风险防控机制。

  “六个坚持”,推进乡村现代化治理

  记者:“枫桥经验”“宁海经验”“后陈经验”,是浙江为全国基层治理现代化贡献的宝贵财富,分别代表了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小微权力监督工作、村级民主监督工作,近年来浙江是如何推进乡村治理工作的?

  林健东: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浙江乡村治理走在前列。主要是做到“六个坚持”:

  坚持党建统领,完善党领导下的乡村治理体制。全面开展村级班子整固提升行动,加强村党组织对村级重要事务的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开展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县提升”工作,发挥党员在基层治理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带动力。

  坚持发展为基,夯实有力有效的乡村治理基础。全面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实现了确权到人(户)。全面发展乡村经济,大力发展乡村产业,促进农民增收。

  坚持以人为本,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推进协商民主,推广象山县“村民说事”等经验。推进协同治理,积极培育调解组织、志愿者队伍等社会组织。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基层治理“四平台”乡镇全覆盖,方便村民就近办事。

  坚持系统治理,打造管护结合的乡村治理模式。推进网格管村,打造集成社会治理各项功能的全科网格。推进平安护村,强力推进农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阳光理村,编制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建立小微权力阳光规范运行机制。推进清廉正村,提升“后陈经验”,实现村社清廉巡查全覆盖。

  坚持“三治”融合,构建富有活力的乡村治理机制。完善自治增活力、推进法治强保障、加强德治扬正气。

  坚持科技支撑,创新数字驱动的乡村治理模式。建设乡村网上服务平台,建设乡村智慧治理平台,建设农村“雪亮工程”,大力推进农村立体化信息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记者: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决定,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提出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下一步如何贯彻中央和省委决定,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

  林健东: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会同各级各部门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强化农村党组织对乡村治理的全面领导,加强和落实农村党组织对基层政权组织、村民自治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村党组织对村级各项事务的领导权,全面落实“五议两公开”。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深化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县提升”,高标准落实农村党建“浙江二十条”。深化推进集体经济“消薄”攻坚提升,深入实施“千企结千村、消灭薄弱村”专项行动。

  不断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加强村民自治组织建设,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丰富村民自治形式,完善提升村级民主恳谈会、“五议两公开”和村民票决制。深化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完善深化村级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

  大力加强农村德治建设。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推动乡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乡风评议活动,深入开展“好家风”建设。

  着力提升乡村法治水平。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健全乡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

  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提升镇村为农服务能力,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乡村延伸,加强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推进乡村治理示范创建,深入实施万村善治示范工程。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察厅主办的《反腐败导刊》)

责任编辑:朱梓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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