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原始凭证存在问题与对策
时间: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中国农村网 作者:金志昌 字号:【

  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的书面证明,是记录、证明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完成的原始证据,是明确经济责任和记账的原始资料。原始凭证的取得和使用一直是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难点问题,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和自制的原始凭证如果不符合财务管理的规定,原始凭证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导致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混乱,引起群众对村干部的不信任,有的还引发群众由于原始凭证不真实而到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和上访,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笔者在农村财务审计过程中发现原始凭证的取得和使用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原始凭证使用中存在问题

  1. 有的村会计特别是村主要干部认识不到原始凭证的重要性。一份合格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和编号;填制凭证的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的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包括发生经济业务的项目、数量、单价、金额等。但在实际审计过程中发现,有的本应由外单位出具的原始凭证变成了自制的原始凭证,严重失去了原始凭证的真实性意义;有的原始凭证填制项目不全面,摘要栏填写不规范,字迹潦草;漏填主要的数量、单价,只填写金额,反映不出经济业务的真实面貌;特别是金额大写不规范,金额大写与数字之间留有空白,万、仟、佰、拾、元、角、分已经格式化印好的单据,未填数字的没有填入“¥”符号,有的空白或者划一道横线,数字为零的空格没有用大写“零”而是用阿拉伯数字“0”或者划一道横线代替;有的原始凭证没有加盖单位公章,有的没有经办人或开票人签字或盖章,一旦原始凭证有误,找不到经办人或开票人;不按规定使用蓝黑色或者黑色笔书写而使用铅笔和圆珠笔书写;有原始凭证用纸不规范,随手撕一张纸,纸张不规整;有的用烟盒背面或者已经用过的有字的纸张。

  2. 现在支农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越来越多,有的村使用财政转移资金建设的工程存在取得原始凭证不规范的问题。比如农村改厕支出,通过招标完成改厕的,没有招标完成后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项目完工后没有工程审计报告,出现资金支付无依据的现象,用一般的收据代替正规的发票,这类资金的使用编制的记账凭证不仅要有税务部门开具的正规发票、施工合同,还要有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这些都应作为原始凭证一并编入记账凭证。

  3. 属于村集体自筹资金,村集体统一购料,村民出工完成的工程项目,存在购料发票用一般收据代替正规发票的问题,自制的村民务工费派工单没有使用或使用派工单但记载不详细,缺少村干部集体签名;误工费结算单没有使用或虽使用但记载不详细,村民支取务工款没有签字摁手印,没有村干部集体签名;使用机械完成的工程,没有机械作业的时间明细,数额较大,不开具正规发票,有的随便找张纸或者是普通的收据就可以支取村集体的资金。

  4. 近几年代收代付业务如新农保、新农合、各类农业保险等业务越来越多,这些业务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原始凭证都是相关业务部门提供的,村会计开完收据后存根联是要交回发放单据的部门的,有的村存根联上交不及时,致使发生部分丢失的现象。有的填写摘要过于简单或过于复杂,特别是摘要部分没有言简意赅的点出摘要的内容。

  二、解决原始凭证存在问题的对策

  1. 主管部门特别是乡镇经管站要加强业务培训承担起村会计培训的主体责任。近几年农村会计队伍出现老龄化和新手化增多的现象,针对这种现象必须加大培训力度,在业务知识培训的同时,注重提高村会计和其他村干部对原始凭证重要性的认识。乡镇经管站要担负起培训村会计的主体责任,县级经管部门虽然是培训农村会计的主体,但受制于时间和其他方面的局限性,县级培训时间不可能太长,而且多以理论为主,村会计短时间接受消化不了,乡镇经管站正好弥补了县级培训实践性差的短板,基层经管站几乎每天都和村会计打交道,每月报账、审计、记账正好就村级账务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原始凭证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解答和培训。

  2. 严把审计关。乡镇经管站在审计村集体经济组织凭证时,要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原始凭证一是坚决退回,不准作为编制记账凭证的依据,二是要对于原始凭证哪里不对,如何整改仔细和村会计说清楚,讲明白,让村会计知道哪里有问题。

  3. 乡镇经管站要善于总结本镇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和党委政府汇报,每年根据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本镇实际及时出台一些财务管理的细则和规定。近几年桃林镇连续出台过针对本镇财务管理的细则和具体规定,涉及工程、机械作业费等手续和发票要求;对于村民务工费使用派工单、结算单等进行了具体的规范;规范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凭证的具体要求,从2018年以来,桃林镇规定各集体经济组织外来一般原始凭证正规发票利用率必须达到90%以上,尽量减少农村集贸市场购物,以便取得正规发票,以后直至全部使用正规发票。报账时原始凭证需要经办人、证明人、民主理财组长、村主要负责人共同签字盖章,体现原始凭证经济责任对每一个相关人员的约束,让每一个签字人都树立起对原始凭证从取得到报账的全过程的责任意识。

  (作者单位:山东省诸城市桃林镇财政经管统计社保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霍然
    
中国农村杂志社| 关于本网| 版权声明| 期刊订阅| 免责条款| 广告招商| 联系我们|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 新闻热线:010-68251888 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电话:1232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邮箱:crnewsnet@126.com 技术支持:北京睿思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北京铸京律师事务所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