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沂水县于2018年底顺利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各项试点任务,共成立集体经济组织1222个,确认成员104.6万人,量化经营性资产3.4亿元。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拓展改革权能,激活各类生产要素潜能,该县积极创新,以问题为导向,探路径、破难题,扎实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试点,进一步拓宽抵押担保物范围,开辟农村融资新途径。截至目前,共质押农村集体资产股权412股,发放贷款222笔﹑9243.5万元。
一、创新信贷模式,满足资金需求
因当前该县农村集体经济比较薄弱,所量化的资产股权价值较低,单纯使用股权质押所取得的贷款数额有限,难以满足农户特别是家庭农场、合作社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资金需求。为破解这一难题,充分发挥金融在推动深化农村改革、激活农业农村生产要素中的积极作用,该县积极探索创新信贷模式。一是鼓励金融机构以农村集体资产股权为核心质押物,创新“集体资产股权质押+”信贷模式,如四十里堡镇薛家官庄村养殖大户孙某,通过“股权质押+”的方式获得90万元贷款,发展蛋鸡养殖,年净利润可达65万元。二是积极探索单一的股权质押贷款模式,已与山东省农业信用担保公司合作,由担保公司提供信用担保,对于小额贷款,借款人仅通过单一的股权质押贷款就能满足自身资金需求,对于大额贷款,也仅需用借款人直系亲属所持有的股权进行反担保就能获得贷款。如沂城街道牛岭埠村村民郭某,通过单一股权质押获得13.6万元贷款,用于扩大电子商务销售规模。目前,月销售额由原来的20万元增加至40万元,预计可增加年收入近10万元。三是对于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农民合作社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以及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股权质押贷款时,不但能够获得担保公司提供的信用担保,还能够获得2%以上的财政贴息,既节省了借款人的融资成本,也有利于促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如四十里堡镇薛家官庄村孙某,计划用直系亲属的股权“反担保”,以获得担保公司的担保,再贷款100万元左右,用于继续扩大养殖规模和标准化水平,这不但简化了贷款程序,还可获得3万元左右的财政贴息,节约了融资成本。
二、创设“自评估”机制,节本增效惠民
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存在价值评估难、量价难等特点,如果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评估,还将增加借款人融资成本。为破解这一难题,该县探索创设了“自评估”机制,由金融机构成立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价值内部评估小组,负责股权价值的评估、定价,做到让利于民、服务于民。采取评估前到村集体经济组织了解集体资产规模、运行和收益等情况进行现场评价、估值,再由内部评估小组成员分别填写《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价值评估表》,对股权进行估价,去掉一个最高额和最低额后的平均额度为最终股权(每股)价值。目前,该县开展股权质押贷款的6家金融机构,都已成立了内部评估小组,开展自评估工作。
三、创新登记方式,实现便民高效
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需借贷双方到县农业农村局办理质押登记后,贷款银行方可发放贷款。而股权质押贷款的“主战场”在乡村,借贷双方到县农业农村局办理质押登记,既费时又费力,加之有些股权持有人常年在外地或身体行动不便,到登记机关现场办理质押登记非常不方便。为破解这一难题,该县不断创新登记方式,促进质押登记工作更加便民高效。一是县农业农村局作为股权质押登记部门,通过发文的形式将质押登记权委托给各乡镇(街道)经管站,由其具体办理本辖区内的股权质押登记业务,实现就近便民服务。二是因在外地、身体不好等原因,不便到现场办理质押登记的股权人,可通过办理委托、申请登记人员上门服务等形式办理登记业务,使工作更加便民和人性化。
四、丰富质押物处置途径,切实盘活股权
因现阶段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转让,通过股权获得的分红也普遍较少,股权流动性较差,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质押股权的处置难度。为破解这一难题,该县采取措施,不断丰富质押股权处置途径,有利于减少债权人的损失,减轻借款人的债务压力,进一步盘活集体资产股权。对逾期无法正常偿还的股权质押贷款,由县农业农村局在收到贷款银行和担保人处置申请后,启动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处置程序。主要途径:一是协商处置。由贷款银行采取平移转贷、减额续贷等形式,同借款人进行协商处置。二是协商收购。由借贷双方与借款人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或成员协商收购,所得价款优先用于偿还债权人债务。三是公开交易。待条件成熟后,逐步放开农村集体资产股权交易市场,允许质押的股权通过县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公开转让给他人,所得价款债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五、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做实风险保障
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主要用于发展农业生产或与之息息相关的产业,受自然条件、市场等外部因素影响较大,风险较高、难防范。为破解这一难题,该县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一是由县财政出资设立股权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质押贷款进行风险补偿。补偿基金初始规模为2000万元,每年根据基金使用情况和新增贷款余额适时补充。如有上级部门拨付风险补助资金,一并注入风险补偿基金池。风险补偿基金由财政局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二是积极鼓励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和保险公司,采取股权质押+担保公司担保和股权质押+保险公司贷款保证保险等方式,为股权质押融资主体融资增信,发挥担保和保险的风险保障作用。
六、强化宣传引导,实现增量扩面
作为“新生事物”的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农村各类经营主体对其了解甚少,主动申请股权质押贷款的情况不多,同时,相比其他商业性贷款,开展股权质押贷款业务的利润较低,金融机构对此积极性也不高。为破解这一难题,充分调动借贷双方的积极性,该县在加大政策宣传和考核力度的同时,积极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服务,增强股权质押贷款吸引力。一是通过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直接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相关政策,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做到政策宣传到村,内容知晓到户,营造良好的氛围。二是县人民银行、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指导性计划》,将任务分解到金融机构和乡镇,要求各金融机构按节点分解落实,加大贷款投放力度,实现增量扩面,并从金融、农业两条线进行督导、考核,制定工作任务台账,实行周报告、月统计、季通报制度,加大督导力度。三是积极引导金融机构采取在贷款利率、期限、额度等方面给予优惠,简化审批流程等措施,优化股权质押贷款服务,增强吸引力,实现增量扩面。目前,全县18个乡镇(街道)已实现股权质押贷款全覆盖,所发放的贷款较一般性商业贷款有利率低、额度大、期限长、程序简等特点。
(作者单位:山东省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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