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紧紧抓住脱贫攻坚和农村改革有利时机,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探索增收途径,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发展。2019年,全区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达531.7万元,其中,年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78个,占比62%。2020年1—6月,实现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335.1万元,同比增长28.8%。
一、坚持三级联动,强化集体经济发展组织保障
昭化区建立健全“区主导、镇主抓、村主体”的组织领导体系,整合多方资源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聚力。一是健全区级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区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部门分工协作,乡镇统一组织,村级具体实施”的村集体经济发展联动机制,细化资金监管、项目推进等5类47项具体责任,选派126名懂市场经济、擅经营管理的党员干部担任集体经济发展指导员,及时提供项目论证、产业指导等智力支持。采取按月调度、季度推进、半年督查、年终问责等措施,将新型集体经济发展纳入脱贫攻坚、“三农”考核及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二是完善镇级管理体系。坚持把农经管理体系建设作为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的重要内容,明确了镇党委书记抓集体经济发展的第一责任人制度,在各镇加挂“农村经营管理站”牌子并核编定岗定责,明确镇域承担集体经济发展的机构、人员及职责。三是选优配强村级班子。全域推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两委”负责人“一肩挑”,择优选拔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建立“基本报酬+考核绩效+集体经济创收奖励”薪酬体系,明确集体经济年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人员,最高可提取10%作为集体经济创收奖励,切实激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人员干事创业激情。
二、坚持改革赋能,夯实集体经济发展运营基础
昭化区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推进试点为契机,突出“三化”,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让村民变“股民”。一是资产权属明晰化。按照“编制方案、内清外核、估算价值、张榜公示、建立台账”五步工作流程,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登记农村集体资产19.6亿元。结合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及时开展村级财务清理和审计,摸底锁定村集体资产和债权债务,按照“旧账分开、新账统一”的原则进行有序整合。二是成员资格法定化。制定《昭化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办法》,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条件,严格成员申请、公示等关键环节,落实成员资格,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21.78万人。三是经营资产市场化。登记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48个、联合总社1个,其余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9月底完成登记,逐步实现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治理法人化。同时,针对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撤并村活动阵地的管理使用,采取便民服务使用一批、公益事业改建一批、集体经济发展一批、市场运营开发一批、公开竞拍出让一批“五个一批”的方式,有效盘活村级集体资源资产。
三、坚持点面协同,强化政策扶持均衡发展
昭化区坚持点上突破与面上发展并重,从项目扶持、人才支撑等方面出台21项扶持政策措施,支持集体经济发展。一是全域覆盖同扶持。2016年以来,区财政整合资金近8000万元,按照每个贫困村20万元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和不低于50万元特色产业园建设资金,每个非贫困村20万元-30万元的补助资金的补助标准,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撬动企业、社会资本投入资金近3000万元合作发展村集体经济。二是典型示范拓路径。2018年以来,共选择24个不同类型村作为财政扶持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给予每个村100万元资金,支持各村积极探索委托经营、融资合作、生产服务、乡村旅游及农产品加工等多种集体经济发展路径,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三是人才培养添动力。注重乡村本土人才选育,累计开展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专题培训16期 7500余人次,选聘致富能手、农民经纪人、合作社负责人等45人到集体经济组织任职,出台《广元市昭化区返乡农民工创业扶持政策》,持续加大外部人才引进,吸引外地务工人员300余人回乡创业,参与新型村集体经济发展。
四、坚持多元发展,探索集体经济发展增收模式
昭化区立足资产、资源优势,坚持一村一方案,因地制宜选择发展路径和经营方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共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一是因村施策选路径。以盘活存量用活增量资源为突破,从服务全区“5+3”特色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和环节,分村分类选择资产运营型、服务增收型、产业经营型、新型业态型、集体自建型等5类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实现了全区126个村至少有1个以上持续增收的集体经济项目。二是创新经营促增收。合理配置集体经济发展短期与长期项目,探索多种经营方式。紫云村创新“村社一体”,领办猕猴桃专业合作社,带动全村发展猕猴桃1000余亩,2019年村集体收入16.8万元,人均分红50元。五房村推行“村企共营”药旅融合的发展模式,与黎生农业公司合作建“药博园”,发展中药材种植及加工厂,村集体年收益60万元以上。射箭镇实施“跨村联合”,整合和盘活各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组建镇级股份经济联合总社,聘请职业经理人管理,抱团经营、按股分成。三是利益共享激活力。坚持“按股分红、倾斜公益、帮扶贫困”原则,创建集体收益“4411”分配模式,将40%的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用于成员分红、40%作为集体经济发展基金、10%用于改善村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农村公益事业、10%用于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创收奖励,实现集体经济收益合理分配。
(作者单位: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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