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土地股份合作社相关业务的核算探讨
时间: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中国农村网 作者:张志刚 字号:【

  近年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土地股份合作社业务交叉融合比较常见,且经常会发生一些经济业务,笔者列举了几个具体会计实例,并发表一些看法,以供大家共同探讨。

  一、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业务相关核算

  对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投资按类型划分,可分为资金的直接投资、经营性资产投资、资源性资产投资三种,具体实例如下:

  1. 资金投资的核算

  【例1】×××镇A村集体2019年度获取省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60万元,村集体将该项资金投资到村集体领办的土地股份合作社,经成员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将该专项资金进行了股权量化,村集体占比20%,成员比例80%,随后将该笔资金转入村集体领办的土地股份合作社。

  (1)获取财政资金:

  借:银行存款600 000

  贷:专项应付款600 000

  (2)经成员代表大会获准可以股权量化时:

  借:专项应付款600 000

  贷:公积公益金600 000

  同时:

  借:公积公益金 600 000

  贷:股本(实收资本)

  —成员股480 000

  —集体股120 000

  (3)投资时:

  借:长期投资

  —×××土地股份合作社

  600 000

  贷:银行存款600 000

  2. 经营性资产投资的核算

  经营性资产投资也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财政资金形成的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第二种情况:自有资金形成的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现分别举例如下:

  【例2】A村集体获取2018年度省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50万元,村集体利用该项资金购置了一批大型拖拉机等农业机械,使用年限10年,价值50万元,已使用一年,累计折旧5万元。2019年度,经成员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将该专项资金进行股权量化,村集体占比20%,成员占地80%,然后将该批农业机械投资于村集体领办的土地股份合作社。

  (1)借:银行存款600 000

  贷:专项应付款600 000

  (2)借:固定资产 500 000

  贷:银行存款 500 000

  借:专项应付款 500 000

  贷:公积公益金 500 000

  (3)借:固定资产清理

  450 000

  累计折旧 50 000

  贷:固定资产 500 000

  借:长期投资

  —×××土地股份合作社

  450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450 000

  (4)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将该项经营性资产进行股权量化时:

  借:公积公益金450 000

  贷:股本(实收资本)

  —成员股360 000

  —集体股90 000

  【例3】假定A村集体利用自有资金购置大型拖拉机等农业机械一批,价值50万元,已使用一年,累计折旧5万元。现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将该专项资金进行股权量化,村集体量化20%,成员占比80%,然后将该批农业机械投资于村集体领办的土地股份合作社。

  (1)借:长期投资

  —×××土地股份合作社

  450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450000

  同时,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将该项经营性资产进行股权量化时:

  借:公积公益金 450 000

  贷:股本(实收资本)

  —成员股 360 000

  —集体股 90 000

  3. 资源性资产投资的核算

  资源性资产投资以土地投资最为常见,实物中,存在村集体土地投资、农户土地经营权再投资两种方式,具体实例如下:

  (1)村集体土地投资

  【例4】2019年初A村集体经济组织将村集体土地10亩,投资于村集体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用于建设农机库,使用年限10年,假定经专业评估机构评估,每亩作价3万元。

  解析:目前对于集体土地资产的价值处理方式是台账管理,并不纳入账内核算,投资入股土地股份合作社时属于村内重大事项,应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经专业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后方能入账,目前使用的科目是“无形资产”。

  借:长期投资300 000

  贷:无形资产

  —土地经营权

  —集体土地(评估值)

  300 000

  (2)农户土地经营权再投资

  【例5】接上例,2019年初A村农户将土地100亩流转给村集体,约定村集体经济每年支付保底股金800元,使用年限为10年,村集体经济组织并没有直接经营,而是将该项土地经营权进行了再投资,投资给×××土地股份合作社经营,作价也是800元每亩,每年支付一次。

  解析:所谓“农户土地经营权再投资”即农户先将土地经营权交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然后村集体经济组织再转交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经营,这种方式是最常见的土地集中流转方式。如没有村集体作为载体,土地股份合作社很难获得足够量的经营土地。这部分土地资产是可以计价的,一般以“当地年平均土地租金价格×年限”来计算。

  (1)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取时:

  借:其他资产(或无形资产)

  —土地经营权 800 000

  贷:银行存款80 000

  应付款—农户720 000

  (2)投资时:

  借:长期资产

  —×××土地股份合作社

  800 000

  贷:其他资产(或无形资产)

  —土地经营权(协议租赁价)800 000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取收益及分配的核算

  【例6】接上例,2019年底,A村集体经济组织从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获得保底投资分红款8万元,获得资金投资分红6万元,经营性资产投资分红4.5万元,集体土地投资分红款4万元。假定以前年度无亏损,扣除各种成本费用后,年底结转后收益分配余额为30万元,经成员或代表大会研究决定:分红分配比例同股权量化比例一致,农户占比80%,村集体占比20%。因职业经理人张三对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具有突出贡献,从村集体分红部分拿出1万元奖励给他。

  1. 获取投资收益时:

  借:银行存款 225 000

  贷:投资收益

  —保底收益(2019年)

  80 000

  —资金投资收益60 000

  —经营性资产投资收益

  45 000

  —资源性资产投资收益

  40 000

  2. 借:收益分配

  —未分配收益 300 000

  贷:应付款—应付股利

  —×××成员(分户)

  240 000

  —村集体 60 000

  3. 支付成员分红:

  借:应付款—应付股利

  —×××成员(分户)

  240 000

  贷:银行存款 240 000

  4. 对突出贡献的经营者奖励:

  借:应付款

  —应付股利

  —村集体(张三)10 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5. 剩余对村集体股份分红部分不再分配,转作集体积累或集体股份:

  通常可以有两种做法。

  第一种做法:转作集体积累

  借:应付款

  —应付股利—村集体

  50 000

  贷:公积公益金 50 000

  第二种做法:转作集体股份

  借:应付款

  —应付股利—村集体

  50 000

  贷:股本(实收资本)

  —集体股50 000

  解析:两种做法理论上均可以,第一种做法“转作集体积累”更贴合实务,是否转作股本,应由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三、集体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的会计处理

  【例7】2019年,A村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接受村集体直接资金入股60万元,农业机械等估价入股45万元,集体土地入股30万元,农户土地经营权入股80万元,另外直接支付入股农户二次分红2万元,假定以前年度无亏损,本年收益足够分配。

  1. 接受投资时:

  借:银行存款2 150 000

  贷:股金—资金股600 000

  —资产股450 000

  —集体资源股

  300 000

  —农户资源股

  800 000

  2. 分摊土地经营成本时:

  借:生产成本 80 000

  经营支出 30 000

  贷:无形资产

  —土地经营权—农户

  80 000

  —土地经营权—集体

  30 000

  3. 支付分红时:

  借:盈余分配20 000

  贷:应付剩余分配

  —×××农户20 000

  【例8】接上例,以上是土地股份合作社间接接受农户土地投资的情况,假定是直接接受土地投资,又该怎样核算呢?

  1. 获取时:

  借:无形资产—土地经营权

  800 000

  贷:股本 800 000

  2. 分摊土地经营成本:

  借:生产成本

  —年土地摊销成本80 000

  贷:无形资产—土地经营权

  80 000

  3. 分配分红时:

  借:盈余分配100 000

  贷:应付盈余分配

  —初次分红—×××农户

  80 000

  应付剩余分配

  —二次分红—×××农户

  20 000

  4. 支付分红时:

  借:应付盈余分配

  —初次分红—×××农户

  80 000

  应付剩余分配

  —二次分红—×××农户

  20 000

  贷:银行存款 100 000

  (作者单位:江苏省睢宁县双沟镇农经中心)

责任编辑:霍然
    
中国农村杂志社| 关于本网| 版权声明| 期刊订阅| 免责条款| 广告招商| 联系我们|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 新闻热线:010-68251888 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电话:1232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邮箱:crnewsnet@126.com 技术支持:北京睿思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北京铸京律师事务所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