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问题向来是广大农民关注的热点。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作为农村集体最基本的核算单位,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社会的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事。目前农村资产管理中存在着基础工作薄弱、财务管理不规范及监督不到位等问题。随着农村经济的改革与发展,加强农村资产管理,对于密切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经济稳步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
近年来,村级资产管理不善已成为广大村民反映强烈的一个热点问题。虽然有关部门就如何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果,但是在当前农村资产管理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急需引起重视。
一、存在问题
(一)合同不规范,造成纠纷
当前,许多地方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承包的山林果园土地陆续到期,由于合同当时签订或表述不准确,不规范,造成不少纠纷。如蒙阴县垛庄镇皇姑庵村、桑园村1984年分别与村民签订30年的1485亩、1340亩山林承包合同。2014年合同到期出现争议和问题,合同条款中有一条“合同到期,地面附属物按现价作价处理,所有树木归村集体所有”,争议是“现价”是指1984年时价格还是2014年时价格;问题是按现价作价处理,村集体根本赔偿不起。皇姑庵村充分发挥“四议两公开”的作用,取得承包户理解,采用延长1年承包期收益作为地面附属物赔偿的办法解决了合同纠纷;桑园村则走上司法之路。希望农村基层组织在处理中借鉴和吸取皇姑庵村、桑园村的经验和教训。特别是在新的集体资产、资源管理承包中,引起高度重视,把好合同制定和签订关,严格按照《合同法》依法办事。
(二)存在集体资产产权不明晰现象
近几年,上级项目资金较多,个别村居出现了利用项目资金新建了家庭农场、合作社,村居办公室等项目。在这些新项目建设并验收完成后,在资产的登记管理过程中出现漏失,出现了集体资产登记在村主要负责同志或其他人身上,导致集体资产和个人登记的混乱,更严重的有可能导致集体资产的直接流失。
(三)农村集体资产处置不规范
部分村没有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存在有物无账、有账无物现象。有的村固定资产只增不减,余额越来越大,有的村部分财产早已卖掉或报废,但账面没作正确处理。有的村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脱节,村集体看管房、老学校、水利等设施,存在资产不入账、随意变卖等问题。
例如:某村违反程序处置集体资产4300元。该村原支部书记任职期间,将村集体的水泵、管道等设施(1981年投入使用)进行处置,收入金额为4300元,没有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资产处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四)有些地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没有真正发挥
一方面,有些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缺乏基本的财会知识,对单据是否合理、合法、合规不能准确把握;另一方面,部分村民监督委员会责任心不强,敷衍了事。如岱崮镇先头峪村一些入账单据就没有加盖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章,村民监督形同虚设;第三是,多数村不参加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印章在书记主任或会计手里,报账时私自盖章直接上报。这种现象各乡镇都有。
二、几点建议
一是各级高度重视农村资产监管工作,将农村资产管理工作纳入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列入乡镇科学发展考核,通过严格考核,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各级各部门抓好农村三资管理的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制定农村资产管理监督考核体系,对各乡镇农村资产管理情况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对管理好的典型及时通报表扬,努力营造加强农村资产管理的浓厚氛围。
二是加强和充实经管力量。县里要加强经管工作,设立相关科室,配齐人员,从组织力量上保障管理到位,同时乡镇要严格按照有人员、有场所、有设备、有制度、有经费、有平台的标准配备到位。要稳定村级会计队伍建设,主要是稳住人、提待遇、勤培训,增能力、强素质。
三是集中开展一次农村“三资”清理整顿。利用农闲时节,集中开展一次农村三资清理整顿,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台账,彻底摸清农村“三资”家底,为科学管理奠定基础。
四是积极化解村级债务。一要积极化解旧债务。对有三提五统等原因造成的债务,建议上级出台政策,逐步予以化解。二要控制新债,办事要量力而行,要严禁新的债务产生,对造成严重新债务负担又无力偿还的,一经查实,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要加强资产、资源管理。提倡承包费一年一收,做到细水长流,保障村级正常运转。四要积极探索公益事业发展新路子。特别是对农田水利、生产道路等应积极探索依靠发展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入的办法解决,不断探索农村公益事业发展的新路子。
(作者单位:山东省蒙阴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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