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经济
“夜经济”,即夜间经济,通常指晚6时至次日早6时发生的经济文化活动,包括购物、餐饮、旅游、学习、娱乐、休闲等。上世纪90年代初,中国夜间经济开始起步,当时是以餐饮为主的“夜市”。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大众的夜生活越来越丰富,夜间消费的需求也水涨船高。夜间消费的重要性和巨大潜力,越来越引起地方政府的重视。
去年年底以来,天津、上海、北京等大城市相继出台举措,专门支持夜间经济发展。在推动“夜经济”发展进程中,多地政府在夜市管理者设置方面都做了精心安排,如北京设立市、区、街三级夜间经济“掌灯人”,上海建立“夜间区长”和“夜生活首席执行官”制度。发展夜间经济实际上不仅是一道经济命题,更是一道治理考题。
六部委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
日前,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完善村级权力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小微权力监督制度,制定权力责任清单,探索形成农民群众、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上级部门等多方监督体系,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建立农村党务、政务、村务、财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强化农村财务会计核算监督和审计监督,推进村民民主理财、民主监督。
两部委发布《关于支持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通知》
日前,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通知》。《通知》明确,统筹利用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中的适度规模经营资金以及自有财力等渠道予以支持。鼓励各地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政策措施给予适当支持。其中,支持开展果蔬储藏窖、冷藏保鲜库及相关烘干设施建设,可参照以往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政策补助标准;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合作机制培育,由成员龙头企业牵头组织项目申报。
农业农村部进一步做好贫困地区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提升工作
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地区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提升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力争到2020年底前,集体经济薄弱村(指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持续较低、经营管理水平不高、服务成员能力不足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铺开,实现更多的集体经济薄弱村有经营收益、有成员分红。
江苏无锡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覆盖所有村
近日,江苏省无锡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信息中心正式建成启用,有效整合“三资”监管平台、“户户通”公开平台和集体产权交易平台,实现对全市集体“三资”的实时监管和动态预警,成为全市农村“三资”的数据中心、监管中心和决策中心。
海南文昌 试行“组财村管”制度
为加强村级财务监督,海南省文昌市于近日在蓬莱镇率先推行“组财村管”制度,设置财务监督员、账户统设、集中收付、收支两条线的监管方式,实现村民小组财务管理运行有序、监督有力。
河南濮阳 村民“掌上”监督集体资产
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围绕廉洁乡村规范化建设,在全区59个村全面构建“清风连心桥”微信监督群,重点围绕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主动在群内“晒”各类监督平台上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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