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工费使用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时间: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中国农村网 作者:金志昌 字号:【

  农村取消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也就是原来的“两工”后,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整治环境卫生、维护公益性设施、管护道路等方面的用工都要支付务工报酬。笔者在工作中发现,现在许多村集体没有建立规范程序管理日常劳务用工,出工、记工、报酬等方面存在很多问题。

  一是用工不经集体决定。有些用工不经过村干部集体讨论,指派专人负责派工,而是个别干部说了算,产生大量随意性用工,造成用工量多,增加了集体经济的负担。

  二是派工没有专门记录。有的村集体用工没有派工单,派工干部随便记录派工情况,时间一长都忘记了。有的村集体只凭派工干部个人记录就支付务工费,没有其他村干部签字鉴证,造成派工混乱,用工不透明。

  三是违规支出虚列务工。有些村存在虚列务工费的现象,把不准列支的费用通过务工费形式报销,既浪费了集体的资金,也在群众中产生了极坏的影响。

  农村“两工”取消后,务工费的使用管理一直是农村财务管理的一项空白。目前村集体用工货币化支付越来越大,在村一级务工费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在此,笔者认为加强务工费的使用管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村集体用工必须建立在村干部集体研究决定的基础上,并做好会议记录。研究决定每一项用工的数量,根据工作量和体力劳动的强度决定每一名务工者的工日值。这些都要在会议记录上记载明白,并指定专门的派工人。做到当天的用工记录或者派工单必须交到村会计处,并有村干部的集体签名,留作以后核查的依据。

  二、村集体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制作专门的派工单,村会计按照派工单整理出的村民务工费结算表,并经村干部集体签字。月底到镇经管站报账时,派工单附在结算表后,作为本月务工费支出的原始依据。村会计要严格执行会计凭证编制的基本要求,改变过去那种只有务工者领款的收据,没有结算表、派工单,报账时找不到依据的现象。同时务工人领款时必须本人签字并摁手印,不能代签代领。只有这样完整记录从村干部集体研究做出用工决定,到派工人记录派工单,再到村会计依据派工单整理结算表的全过程,才能形成前后印证、互相监督的闭环。

  三、村集体要严格执行村务公开制度,每月的用工结算表必须张榜公示,让村民参与监督。月底张榜公布时,村民可以通过务工费结算表看到出工的明细,不仅看到自己出工的数量多少,也能看到其他村民的出工数量,起到相互监督的作用。这样能有效防止出现个别村干部套取务工费的问题;同时村民参与监督,防止村干部用务工费的名义支出一些不符合要求的开支。

  四、村会计要主动接受会计培训,提供专业技能水平,正确核算务工费支出。属于集体购建固定资产发生的务工费,必须在“在建工程”中进行核算,借记“在建工程”,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属于集体自营项目发生的务工费支出,借记“经营支出”,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属于村内道路日常维护务工费支出,借记“其他支出”,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属于集体福利、文教、卫生等方面的务工费支出,借记“应付福利费”,贷记“现金”“银行存款”。

  务工费支出的核算必须按照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和实际用途分门别类进行核算,而不是简单地在“公积公益金”“其他支出”等科目中进行核算。镇经管站在日常报账时要注意对村会计的指导工作/培训与平日报账相结合。

  (作者单位:山东省诸城市桃林镇财政经管统计社保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张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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