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会计制度修订之我见
时间: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中国农村网 作者: 沈雅林 字号:【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发展和农村城镇化、农民市民化飞速演变,传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有的一些基本特征,在新的历史阶段,蕴含了新的内涵,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修订完善提供了现实需求。

  一是区域封闭性正逐步打破。传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存在于特定的地域范围,其组成成员的生产生活和组织的经济活动受到严格区域限制的状况正随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变化。在东南沿海地区,涌现了大量成员结构复杂、异地经营的企业化单位。

  二是资本合作替代劳动合作。在统一经营领域,传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作生产、按劳分配体制,被产权制度改革形成的新经济组织经营机制取代,普遍实行资产量化、资本合作、民主管理、按份分配的新机制,出现了大量以资本为纽带,具有现代企业特征的母子集团组织。

  三是加速回归经济发展主业。随着近年来农村自治组织、经济组织职能分离的实践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事经济发展为主的趋势更加明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正在成为市场主体之一,为社会提供独特的经济价值。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适用于以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建立起来的,对成员集体所有的资产实行统一经营的非企业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适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不再代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不适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企业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适用企业类会计制度。核算内容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筹资、投资、经营、分配等经济活动。

  一是全面趋同《小企业会计准则》。现行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已有15年历史,新修订的会计制度需要一定的前瞻性,以适应和促进发展中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需要。在统一经营占比较重的趋城镇化地区,为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参与市场交易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更多地登记成企业,还出现了大量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集团。集团各单位因报表合并需要统一会计政策,从减少调整工作的实务考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可以全面趋同《小企业会计准则》,包括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会计科目、账务处理、财务报表等内容。对于传统农业地区,全面接轨《小企业会计准则》,也能满足会计核算的需要。趋同化的会计成果更加符合产权主体、交易主体、服务主体、监管主体等各类市场主体的需求。

  二是特别交易事项的会计处理。尽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部分交易事项具有一定的农村特色,但仍可以采用企业的处理方法,进一步提高趋同性。

  关于权益筹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外部获得的非收入性经济利益流入应当归为权益性流入。实收资本科目可以因地制宜设定“集体资本”“未量化资本”“成员量化资本”“成员投入资本”等二级科目。资本公积科目可以设定“资本溢价”“成员投入”“征地补偿”等二级科目。

  关于福利支出。严格区分职工劳动福利与收益分配福利。职工劳动福利的提取、使用按照职工薪酬核算;取消“应付福利费”科目和收益分配福利做法,原福利支出记入当期损益。

  关于与村民委员会的交易事项。“村”“经”分离后,村民委员会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间的交易事项,应当认定为两个产权主体间的交易事项。在不付交易对价的情况下,两者间的资产转移按照捐赠事项核算。

  关于发包及上交收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农户和其他单位上交的属于本组织的承包金按照营业收入核算,村办企业上交投资单位的利润按照投资收益核算。

  三是实行合并会计报表制度。传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股份合作制改革后,形成了经济合作社为母体,被投资子企业为市场经营主体的新经营管理体制,二者以资本为纽带,共同构建了母子一体的集团组织。镇级集体经济组织有众多集体企业组成,单位数量多、股权层次复杂,可能还是混合所有制。站在成员集体角度考量,为全面公允反映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会计信息,必须实行合并会计报表制度;少数股东权益单独列报,避免虚增成员集体权益。

  (作者单位:上海市闵行区农村经营管理站)

责任编辑:张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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