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深入贯彻落实精准扶贫脱贫战略,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契机,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奔小康工程,脱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8年实现脱贫4795户,脱贫率达到88.32%。人均收入低于4000元的特困农户全部消除,4个省定经济薄弱村提前达标,36个市定经济薄弱村增收达标。
一、坚持系统谋划,拓展脱贫路径
着眼构建多渠道、多样化的脱贫攻坚工作体系,不断拓宽新路径、挖掘新潜力、培育新动能。在抓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兜底扶贫的基础上,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新的突破点,围绕“整合资源、盘活资产、发展产业”目标,不断丰富“扶贫+”内容。
针对经济薄弱村缺少经营性资产、缺乏长效稳定的增收项目,但村里宅基地及闲散未利用建设用地相对丰富的实际情况,通过土地众筹,盘活存量资产,挖掘土地资源潜力。针对农村大量劳动力外出,而贫困户大多老弱病的现状,通过土地流转,积极推动农村承包地优化整合,大力实施设施农业种植经营项目,提升农业种植集约化程度,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针对城市社区和西部乡村资产资源丰富的优势,引导村居和企业在资产入股、劳动就业等方面建立完善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股权分红、返聘务工等方式打造农民增收的新引擎,实现企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互惠双赢,不断强化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拓宽低收入农户脱贫致富路径。
二、突出强村富民,夯实脱贫举措
针对经济薄弱村和贫困户增收乏力、路径不宽等突出短板,充分运用“三资”管理信息“一张网”和“阳光”扶贫系统,深入开展以“三清查、三见底”专项行动为抓手的清产核资工作,摸清资产实情、落实建卡对象、锁定扶贫范围。
一是土地众筹让集体资产“丰”起来。结合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改革试点工作,深入调研论证,创新出台《盐都区土地众筹产业扶贫实施方案》,动员经济薄弱村众筹经复垦验收形成的“城乡增减挂钩”土地指标入市交易,定向投资盐城高新区新建标准厂房,助力发展智能终端等高新技术产业,由盐城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每年按众筹投资额5—8%实行固定分红。2018年已有33个村申报土地众筹项目,众筹面积96.6亩,平均每村新增投资收益10万元。
二是股份合作让农民口袋“鼓”起来。围绕“确权、赋能、搞活”,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省级试点进程,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量化折股、分配到人、固化到户,实现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股金、农民变股东。2018年全区累计组建股份合作社58家,经济合作社13家,有效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让农户特别是低收入户分享更多的发展红利。如去年盐渎街道福才社区股份合作社分红,该村所有贫困户人均获得转移性收入300元。
三是土地流转让村民有业“就”起来。用好土地确权成果,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的“三权分置”要求,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土地集中流转。通过经营权转让、股份合作、土地托管等方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让广大村民在获得租金收入的同时,实现在家门口就近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去年全区新流转土地2.82万亩,新发展家庭农场93家,累计认定759家,经营面积13.05万亩,新增就业岗位1340个。
四是领办集体农场让示范“带”起来。坚持“党建+扶贫”,创新推广村干部领办集体农场试点。鼓励村集体流转农户承包土地250亩以上,当年产生经营效益的,区财政给予每村20万元补助。2018年先行先试了8个经济薄弱村,平均每个村增加集体经济纯收入6万元左右。秦南镇孙伙村集体农场新增经营性净收入11.3万元,当年顺利实现脱贫。今年计划再组织30个经济薄弱村进行推广,带动更多低收入村尽早实现脱贫目标。
三、完善推进机制,巩固脱贫成效
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加大责任落实,狠抓任务督查,强化合力攻坚。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区委、区政府对脱贫攻坚工作高度重视,区委常委会3次专题听取全区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汇报,要求脱贫成效真实可靠、群众认可。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驻村到户走访调研、听取汇报,对推进全区精准扶贫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脱贫攻坚党政“一把手”责任制,强化问责力度,建立完善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和问责机制,形成上下协力、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严格对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以镇(区、街道)为单位,聚焦低收入村和“病残孤老灾”重点贫困人群,压实如期脱贫包保责任,确保小康路上“一个不少、一户不落”。三是加大督查推进。完善常态化督查机制,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区委全年督查重点内容,以目标倒排任务,以时间倒逼进度,实行月检查、季通报,建立工作实绩流动“红黄旗”制度,通过“大比拼”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加强督查巡查力度,去年共组织4个区级专项核查组开展脱贫农户“回头看”,核查核实2016、2017年度全区脱贫实效,见面核查率99.6%,核实已脱贫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7605元;第三方随机抽查脱贫达标率100%。今年一季度,组织了2018年度脱贫成效“回头看”,坚决防止“被脱贫”现象。
(作者系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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