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清产核资要做好结合文章
时间: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中国农村网 作者:柳新英 侯家太 井立义 字号:【

  近年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全面摸清农村集体家底,各级先后出台《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清产核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笔者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实际操作中,除明确目的要求、遵循原则、工作内容、程序方法外,还应将清产核资与一系列相关工作(活动)结合起来。

  一、清产核资要与规范“三资”管理相结合。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事关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处理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社会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绝不能掉以轻心。因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通过对资金、资产、资源清查核实,找准“三资”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和补救,如处理违纪违法的人和事、调整管理人员工作岗位、健全规章制度并狠抓落实等,促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二、清产核资要与壮大集体经济相结合。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有助于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增强村级组织为民服务实力、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是各级赋予村级组织的重大任务,必须千方百计完成。因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通过清产核资,彻底查清资产资源存量、结构、分布、使用等情况,针对资产闲置、经营不善、利用率低、承包(租)金偏少,以及经济合同兑现难等问题,因地制宜,采取统一经营、兴办实体、承包、租赁、合作、入股等经营方式,以签订、完善各类经济合同为抓手,以及时、足额兑现经济合同为目的,将集体资产的效用发挥到极致,确保集体经济持续壮大,经济实力有质的提高。

  三、清产核资要与产权制度改革相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管长远、管全局的重大改革,对于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具有重要作用,而摸清集体家底、盘活存量资产又是这项改革的重要一环。因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通过清产核资,下大气力弄清楚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状况,为改革过程中股权设置、确权量化提供支撑。否则,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难以为继。

  四、清产核资要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中央的重大战略决策,其中心任务是促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方面的振兴,具体要在“人、地、钱”上下功夫。因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借助清产核资及其后续相关工作,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业农村队伍。同时,更要抓好山水、林田、湖草统一规划与综合治理,增强生态保护意识,防止过度开发资源,真正让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将广大农村建设成农业生态化、生产清洁化的美丽宜居乡村。

  五、清产核资要与乡村治理相结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开展清产核资时,要做到大家的事情大家办,利用成员情况熟、信息灵、关注度高的优势,动员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在清查、盘点、丈量、核对过程中,在制定各类资产权属界定办法时,在清理结果确认等方面,充分发挥成员(代表)大会的作用,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落到实处。清产核资工作结束后,特别是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的村,在今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更要不断增强村务管理的透明度,保证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要教育农村基层干部群众热爱集体、热心公益事业、关爱贫困人口、关注农业农村发展,当好乡村振兴的主力军。

  (作者单位:山东省东平县戴庙镇农村经营管理站、东平县斑鸠店镇农村经营管理站、东平县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

责任编辑:张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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