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农村财务会计》2018年第10期林新伟老师《行政村合并中资产融合的会计核算》一文,深受启发。该文针对行政村合并过程中资产融合业务,建议分别采用“简易直接融合”“基数比例融合”“分级核算融合”等办法进行核算,较好地解决了行政村合并成立新村的会计处理难题,有一定的实用价值。欣喜之余,笔者仍察觉这几种方法的美中不足:生成数据不够精准、实际操作不够方便。笔者拟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路,谈一下行政村合并中资产融合的会计核算方法。
例如,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报经有关部门批准,从2019年1月1日起,将A村与B村合并设立C村,2018年12月31日,原A、B两村资产及成员状况如下表(见第7页):
为做到精准、合理、规范,2019年1月1日,新设立的C村处理此类业务时,应根据并村方案内容和要求,建立新账套(原A、B两村账套、银行账户取消),将两村资产、负债项目按照“C村=A村+B村”的关系,直接转入C村总账和相关明细账,重点依据原A、B两村成员人数、资产状况,对净资产进行账务处理。
假设,经研究,C村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路对460万元净资产作如下处理:10%作为公积公益金,20%留作集体股,70%根据原A、B两村净资产状况分别量化到全体成员名下。
项目 | A村 | B村 | C村 |
---|---|---|---|
资产 | 100 | 500 | 600 |
负债 | 40 | 100 | 140 |
净资产 | 60 | 400 | 460 |
成员人数 | 200 | 800 | 1000 |
为便于操作,在C村账内增设“待处理权益”(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先将原A、B两村净资产直接合并(60+400=460万元)转入其贷方,再作如下账务处理。
1. 确定公积公益金额度
460×10%=46(万元)
借:待处理权益 460 000
贷:公积公益金 460 000
2. 将集体股入账
460×20%=92(万元)
借:待处理权益 920 000
贷:资本—村级资本 920 000
3. 确认原A村成员股
(460-46-92)×60/460×100% =42(万元)
借:待处理权益420 000
贷:资本
—个人资本—原A村成员
420 000
(原A村成员人均股份2100元)
4. 确认原B村成员股
(460-46-92)×400/460×100% =280(万元)
或:460-46-92-42=280(万元)
借:待处理权益2 800 000
贷:资本
—个人资本—原B村成员
2 800 000
(原B村成员人均股份3500元)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年内并村,原A、B两村可能会实现部分收入、产生一些费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先在原A、B两村账内将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发生的费用清零,即通过收益分配核算程序,将损益类账户余额全部结转,使其转化为净资产,再根据并村方案把原A、B两村资产、负债、净资产等项目转入新设立的C村账内,比照上述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作者单位:山东省东平县斑鸠店镇农村经营管理站、东平县戴庙镇农村经营管理站、东平县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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