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笔者参加了河南省武陟县农村财务管理专项检查组,对相关乡镇的各个行政村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一个现象,一些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好的行政村,普遍存在村干部垫付资金的情况,特别是在检查大虹桥乡时,发现韩原村自查报表上反映有收入不入账的问题,检查小组对这个村进行了重点深入调查了解。
经调查,据有关人员反映,该村2007年至2014年历届村干部为修建村委会办公房屋和村幸福院、打吃水井、清理村内垃圾、办理村民合作医疗等村办公益事业,垫支资金达155852元,未记入该村往来账内。在账面上显示的是收入不入账。
那么,针对村干部垫付资金,该怎么进行规范会计账务处理呢?笔者认为村干部垫付资金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做不同的会计账务处理。
一是对于需要村集体支付利息的村干部垫付资金,要由村会计人员办理借款手续——开具借款条据,据以进行账务处理。相关会计分录应该为:
(1)收到村干部垫付资金时,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长期借款)
—×××
(2)支付建造村委办公房屋和幸福院、打井等时,首先在“在建工程”科目进行汇集,待固定资产建造完成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再结转“固定资产”科目,其账务处理会计分录应为:
①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现金)
②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3)分期支付村干部垫付资金利息时,进行账务处理时,会计分录为:
借:现金
贷:其他支出
(4)归还干部垫付的本金和一次付给利息时,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短期借款(长期借款)
—×××
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现金)
(5)支付垃圾清理、合作医疗支出时,账务处理应涉及“其他支出”科目和“应付福利费”科目,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应为:
借:其他支出
应付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现金)
二是对于不需要村集体支付利息的村干部垫付资金,村会计人员应给其开具收据,据以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应该为:
(1)收到干部垫付资金时,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内部往来—×××(人名)
(2)支付建造办公房屋和村幸福院、打井等时,首先在“在建工程”科目汇集资金,待固定资产建造完成验收交付使用时,再结转“固定资产”科目,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应为:
①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②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3)归还村干部垫付资金时,村会计人员应让其填写收据,并据以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内部往来—×××(人名)
贷:银行存款(现金)
(4)支付垃圾清理、合作医疗支出时,村会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支出
应付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作者单位:河南省武陟县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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