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平度市南村镇经区划由三个镇合并成一个镇,村庄由52个变成了145个。由于原来的三个镇在农村财务管理上参差不齐,制度执行力度不尽相同,在工作要求上也有差异,为统一规范,南村镇从统一制度入手,提升整体农村财务管理水平,干群关系也更为融洽。
一、建立健全大额开支“上会”制度
为保证村级大额开支在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进行,严格落实“一定两议三监督”工作法,合并镇以后,建立健全了财务开支预算集中审批会议制度,成立了由分管领导、纪委、经管中心主任、管区书记构成的镇审批委员会。当村级发生5000元及以上的大额开支项目时,必须先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形成主导意见,并做好会议记录,然后填写上报《“一定两议三监督”村级民主管理“两委”商议事项呈批表》,由工作管区和经管中心调研把关后,再提交镇审批委员会会议研究。每逢周四,由镇分管领导召集镇审批委员会成员集中审议,按照轻重缓急对审批项目逐一进行讨论研究,形成决议。批复通过的,按照程序召开党员、村民代表联席会议表决通过,再报送《村级大额开支预算呈批表》。对于不符合村情、不合理支出、“寅吃卯粮”、政绩工程等情况,坚决不予批准。会后,镇审批委员会将批复结果通过“南村镇经管业务微信群”予以通知,村干部只需点开微信群便可知晓审批意见,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2018年上半年,否决不合理的资产处置10余次及不合理的集体资产购建80余万元。
二、完善集体资产购建、处置制度
村集体资产购建、处置是最敏感村级事务之一,为此,全镇进一步优化资产购建处置流程,严格把关,严密程序,积极而为,细化执行“七步”工作法。
1. 提出申请。召开村“两委”会议,提出购建处置初步方案。
2. 审核评估。由管区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上报的初步方案进行实地考察论证,并将结果报“镇审批委员会”和镇领导审批。
3. 领导审批。经镇审批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初步方案,需经镇长审批后,方可确定。
4. 民主决策。召开党员、村民代表联席会议对方案进行表决(党员和村民代表与会人员必须达到或超过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达到与会人员半数以上同意视为通过,然后入会人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字、按手印,管区工作人员同时列席会议。
5. 公示方案。方案通过后,在村财务公开栏内公示不少于5天,并听取村民意见、建议。
6. 公开招投标。公示无异议后,将方案在市镇两级产权交易平台发布信息。在招投标日,管区、纪委、经管、村“两委”、村务监督委员会共同参与进行网上招投标,确保过程与结果公开、公平、公正;签订合同,村庄、中标方、经管中心各留存一份,中标情况在公示栏内公示。
7. 入账管理。对资产购建产生的支出,按照合同约定拨付资金,完工后,根据验收合格单拨付剩余资金;对于资产处置的收入资金,经管中心派人现场开票收取,及时存入财务办公室代管资金账户,跟村报账员办理代管手续。
三、规范收款收据管理制度
为解决村级收款收据管理存在的诸如私开私借、大头小尾、无故缺失、数量不清等混乱现象,全镇从源头抓起,出台办法,认真规范,强化监管。
一是建立收据专管员制度。全面严格使用《山东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款收据》以及《山东省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专用收据》,在镇经管中心设立一名收据专管员,专门负责收款收据的领用、收回等管理工作。建立收款收据登记台账,领用时,注明日期、起止号码、份数,经领用人签字确认;实行“以旧换新、存根上交”办法,重新领用新票据必须将旧票据存根上交,登记台账。收据专管员和村报账员因故工作变动,必须办理票据移交。
二是建立收据销号制度。一般情况下,村里收取比如机动地承包、资产处置等比较集中的款项均由镇财务办公室记账人员开具,然后现场收款。但在一些比如往来回收等时间期限较长、比较零碎的情况下,还是由村里直接收取。每月报账时,镇财务办记账员跟村报账员一一核对、上交款项,签章确认。
四、全面实行村级财务开支预算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村级资金的管理,防止形成新的债务,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避免不必要的开支,创新性地实行《财务收支(重大事项)承诺书》制度。要求村级在财务收支(重大事项)的决策中,要按时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进行研究讨论,管区总支书记、区长及经管中心记账会计悉数参加,共同监督。会议过程拍照留存,镇与会人员在《承诺书》上签字,背书承诺上述议事内容属实,非弄虚作假,并承担虚假承诺造成的一切责任。
承诺书制度的出台,约束了镇村两级干部尤其是镇干部的工作态度,增加了镇村两级干部的责任感。在承诺书上签字就意味着对这次议事会议的全程参与,不但要在会前本着“以收定支、量力而行、统筹安排”的原则协助村“两委”选定议事主题,而且在组织人员参会确保与会率和保证议事主题同意率等方面都要有所作为,同时记录不同意见。制度出台以后,常年不议事或议事不规范、走形式的村庄,在镇干部的督促下步入了规范化的轨道。据不完全统计,累计减少不必要开支220余万元。
(作者单位:山东省平度市南村镇政府、平度市农村经济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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