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产运营及收益分配核算
时间: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中国农村网 作者:张志刚 字号:【

  当前,各级财政对扶贫工作的资金投入很大,形成了各类扶贫经营性资产。但在实务中,有些地方对扶贫资产的权属界定不够明晰,核算方法很不规范。本文列举几个具体核算实例,为规范扶贫资产运营和收益分配核算提供参考。

  一、接受和形成扶贫资产的核算

  扶贫资产通常是财政资金形成的各类经营性资产,原则上包括机电灌泵站、仪器设备、农业机械、大棚、农村供水工程、光伏发电等。有的地方明确规定资产权属及收益归当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有的地方规定归当地乡镇政府所有,由政府统筹安排收益分配,项目所在村只能获得部分收益权。

  【例1】××村是省定经济薄弱村,年初接受帮扶单位帮扶资金30万元,用于建设村部20间,产权归村集体所有,一层是门面房,项目工程耗资30万元;同时接受帮扶单位扶助的农机一批,价值35万元,米、面、油帮扶物资一批,价值2万元;在该村建设蔬菜交易市场一处,属于扶贫项目,工程造价200万元,按照县扶贫办、镇政府、村委会、施工单位四方协议约定,扶贫资产的所有权归镇政府,项目所在村可获固定收益10万元。

  1. 接受扶贫项目资金或物资核算

  (1)接受帮扶资金的核算

  借:银行存款300 000

  贷:专项应付款300 000

  (2)接受农机援助的核算

  借:固定资产

  —经营性资产—农机

  350 000

  贷:专项应付款 350 000

  借:专项应付款350 000

  贷:公积公益金350 000

  (3)接受物资的核算

  借:库存物资 20 000

  贷:专项应付款20 000

  2. 扶贫资金形成资产的核算

  (1)建设村部时

  借:在建工程 300 000

  贷:银行存款300 000

  (2)工程完工时

  借:固定资产 —村部 300 000

  贷:在建工程 300 000

  借:专项应付款300 000

  贷:公积公益金300 000

  注:接受米、面、油,直接用于发放给低收入户,不形成村集体资产,发放时,做相反会计分录即可。

  3. 只享有资产收益权的会计核算

  扶贫项目蔬菜交易市场按照四方合同约定,村委会因无资产权属,不应作任何会计分录。

  二、扶贫资产运营的核算

  【例2】接例1,为解决本村低收入户就业问题,实现脱贫致富,村委会又从上级部门获得扶贫资金20万元,全部投入村内由低收入户组建的××蔬菜专业合作社,入股经营年底参与分红,村委会合同约定每年收取固定收益2万元,10年还清,入股蔬菜合作社低收入户同其他未入股合作社的低收入户享有同等待遇,年底由村委会制定方案分红。另经村委会与××农机专业合作社商定,将价值35万元的农机投资农机合作社入股经营,享受年底分红,合同约定每年年底按照资产价值的10%获得固定分红。

  解析:扶贫资产运营通常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是入股经营方式,投入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经营;第二种是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自营方式;第三种是采取对外租赁运营方式。

  1. 投资经营的核算

  (1)接受帮扶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200 000

  贷:专项应付款 200 000

  (2)将扶贫资金直接投入扶贫蔬菜合作社时

  借:长期投资

  —××蔬菜专业合作社

  200 000

  贷:银行存款 200 000

  借:专项应付款 200 000

  贷:公积公益金 200 000

  (3)将扶贫资产投资入股××农机合作社时

  借:长期投资

  —××农机合作社

  350 000

  贷:固定资产

  —经营性固定资产

  —农机 350 000

  2. 村集体独立经营的核算

  村集体独立经营,扶贫资产的权属未发生变化,不应作任何会计处理。资产经营获得相关收入计入经营收入,成本计入生产(劳务)成本,形成物资的再转入库存物资,出售后再转入经营支出,然后再计算出当年经营收益,不再赘述。

  3. 资产对外租赁的核算

  【例3】接例1,假定村委会将一层门面房10间对外公开出租,每年获取门面房租金15000元。村部房屋转化为经营性固定资产价值为150000元。

  借:银行存款15 000

  贷:经营收入15 000

  注: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收入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各项生产、服务等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产品物资销售收入、出租收入、劳务收入等。因此村集体对外出租门面房取得的出租收入应计入经营收入科目。

  三、资产股权量化的核算

  【例4】年底,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要求,村经济股份合作社制定经营性资产股权量化方案规定,农户量化比例占70%,村集体占30%。假定该村低收入人数为100人,一般农户900人。

  蔬菜市场扶贫项目虽在本村,但依协议扶贫资产权属不属于村集体,只有收益权,无须资产量化。

  解析:村集体扶贫经营性资产总额70万元,其中村部门面房15万元,属于固定资产;投资蔬菜合作社20万元,投资农机合作社35万元,共计55万元,属于长期投资。

  1. 固定资产重新分类

  借:固定资产

  —经营性固定资产150 000

  —非经营性资产150 000

  贷:固定资产—扶贫资产

  300 000

  2. 转增股本

  借:公积公益金700 000

  贷:股本—集体股210 000

  —成员股 490 000

  四、扶贫资产收益分配的核算

  【例5】年底,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商定收益分配方案,最终形成收益分配决议。收益分配方案内容如下:按照资产量化比例分配,农户成员分配比例为70%(其中的50%优先分配给低收入户,剩余的50%分配给一般农户),村集体分配比例为30%。

  1. 扶贫资产收益额核算

  (1)获得扶贫蔬菜合作社的投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20 000

  贷:投资收益20 000

  (2)获得农机合作社的投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35 000

  贷:投资收益 35 000

  (3)根据镇政府、扶贫办、施工单位、村委会四方协议约定,村委会每年可获得蔬菜交易市场(扶贫项目)分来的收益100000元。

  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100 000

  贷:投资收益100 000

  扶贫资产总额=经营性固定资产15万元+经营性长期投资55万元=70万元。

  扶贫资产收益额=20000+35000 +100000=155000元

  普通农户可分配总额=155000× 70%×50%=54250元

  普通农户人均分配额=54250/900 =60.28元/人

  低收入户可分配总额=155000× 70%×50%=54250元

  低收入户人均可分配额=54250/125=434元/人

  可转作村集体积累=155000 ×30%=46500元

  2. 收益分配的核算

  借:收益分配155 000

  贷:应付款

  —应分配农户股利

  —普通农户54 250

  —低收入户54 250

  —分配村集体 46 500

  借:应付款—分配村集体

  46 500

  贷:公积公益金46 500

  (作者单位:江苏省睢宁县双沟镇农经中心)

责任编辑:朱梓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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