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笔者所在的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墩尚镇正在开展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革。在改革推进过程中,笔者注意到几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必须采取相应对策加以解决。
一、股份制改革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有些基层干部群众思想认识不清。有的基层干部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到位,认为搞社区股份制改革的时机尚未成熟,即便改了,也是换汤不换药,改与不改意义不大;有的群众认为进行股份制改革就是为了分红,不分红就不要瞎折腾;有的村干部认为通过改革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一人一票、民主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夺了村干部的权;还有的镇村干部认为向社员分红,既削弱了集体经济,又会诱导其他村群众的互相攀比,引发不分红村的干群矛盾,影响农村社会稳定。
(二)部分财政资金扶持形成的集体资产产权不明晰。有的地方历年来民办公助、上级补助、财政扶持形成的村庄小学校、卫生室、自来水厂、路灯、党群服务中心等公益性、行政管理性资产以及电灌站、U型渠及水泥硬化生产路等生产性设施。由于工程建设由不同主体投资实施,资金支付未经过村集体账目核算,又未履行相应移交手续,产权界限模糊。
(三)成员确认面临一些特殊问题。一些环境优、集体收入高、福利待遇好的村(涉农社区),情况尤其复杂。目前外嫁女、入赘婿、现役军人、大学生、服刑人员、外来户等特殊人群的身份确认问题最为突出,急需拿出解决办法。
(四)分账核算等深层次问题需要加快研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级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如何进行职能划分,如何组织运转;股份经济合作社与村委会会计账目,是村社合一还是各自独立核算;村务监督委员会与合作社监事会监督职能如何明确。需要提前谋划,尽早搞好顶层设计。
二、几点具体对策与建议
(一)统一思想认识。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使基层干群充分认识到,做好此项改革工作是维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需要,更是激活集体经济发展内在活力的根本需要。纠正那些认为搞社区股份无用论、换汤不换药、削弱集体经济等错误认识。
(二)抓好产权界定。对产权不明晰的资产,要认真分析查证。凡是各级财政投资、扶持形成的公益性、管理性资产及生产性设施,视同上级对集体经济组织的捐赠,一律界定为集体资产。对外来单位或个人投资、合资形成的资产,按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按投资比例界定产权。对被外单位及个人无偿侵占依法依规收回,纳入账内管理。
(三)搞好成员确认。要在充分尊重绝大多数村民意愿的前提下,对特殊问题提出统一的原则性处理意见。外嫁女、入赘婿问题,要本着成员身份不重复的原则,只在一处取得成员身份;现役军人问题,只有士兵确定为成员;村庄在外大学生问题,主要根据其就业状况,凡是职业稳定、有社保的不确认为成员;判刑人员仍然确认为成员;外迁户、外来户问题以及挂靠人员原则上不确认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四)规范运营机制。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革后,原来由村民自治组织代行使的经济管理、资产经营的职能转由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承担,其自身的职能应主要放在乡镇政府委托职权的行使、村级社会管理、村规民约的制定和落实。股份经济合作社要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释放集体资产更多的权能,合理利用市场经济资源,拓宽发展路径,寻求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为全面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作者单位: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墩尚镇农经中心、赣榆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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