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笔者所在的浙江省淳安县深化了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纳入到巡察内容范畴,有效地推动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笔者根据淳安县近两年农村集体“三资”巡察机制建设实践,分析梳理了农村集体“三资”巡察内容参考要点,以利于提高巡察质效。
一、在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背景下,巡察时应重点检查收入不入账、坐收坐支现象
1.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需农民承担的部分,应核查村级每年向村民收上来的款项与上交乡镇财政所,或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入账是否相符,严防部分村截留移用现象发生。
2. 村级动产与不动产处置,应核查村级是否存在部分款项不报账实行坐收坐支,致使个别村存在“浑水摸鱼”的问题。
3. 农民建房部分村收取建房押金,应核查村级是否存在建房押金既不退还又不入账,实行坐收坐支的现象。
4. 村级新建物业楼、异地购置商铺、资产盘活等项目实行租赁承包,应核查村级是否存在部分承包款不报账,实行坐收坐支的现象。
5. 村级实行公墓穴位有偿使用,部分村公墓穴位以市场价有偿转让给外村逝者安葬,应核查村级是否存在私下买卖公墓、设立“小金库”行为。
6. 村级收取历年积欠款、捐赠款项等,应核查村级是否存在不报账,实行坐收坐支等现象。
二、查验务工工资,剔除虚假务工
近几年,由于淳安县严格控制村级非生产性支出费用,从账内核算情况看,村级招待费明显下降,部分村甚至做到了账内“零招待”。但据笔者了解,“零招待”远远没有实现,有些招待支出费用被村干部有意识地利用务工工资名义理由列支,因此应认真检查有无以村“两委一社”班子成员及他们的家属、好友、亲戚等人的名义虚列务工工资。
三、检查农村集体资产处置全过程
1. 查看农村集体资产处置的程序是否合规合制,如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处置有无招标程序,有无会议纪要等台账资料佐证。
2. 查看资源性资产流转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有无签订流转合同,转让、有偿使用价格如何确定,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拍卖处置价格如何确定等,杜绝出现低价处置或权力寻租现象。
3. 检查集体资产在乡镇交易中心交易情况,查清都有哪些资产在县交易中心交易,标的额度有无与制度规定相悖。
四、工程项目管理是农村敏感地带,应重点检查
1. 检查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是否符合制度规定要求。必须完整查验全套纸质资料,如果资料已作为原始凭证附件装订在会计凭证档案中,要去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查找存档资料。
2. 重点查验工程项目变更事项。工程项目变更是最易滋生腐败或权力寻租的温床,要警惕项目竣工第三方验收单位与村发包方、施工方形成利益链,伪造出具工程项目变更结算价款审计报告。
3. 查看工程项目招投标、项目变更等重大事项,村民(社员或股东代表)参会人数、表决人员签字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真实有效,确保工程项目招投标和施工进程中的合法性、公正性、公开性。
4. 查看工程项目质保金是否交足,质保时间是否满一年,工程款项支付应检查是否付给初始签订合同乙方。
五、检查货币资金管理使用
1. 务必检查该村基本账户、专户银行对账单,特别要掌握数额较大款项的资金来源及去向。
2. 巡察时应进行货币资金盘点,查看村级备用金是否超限额标准。
3. 检查是否存在村级资金转入村主要干部个人账户,由村主要干部支付村级开支的现象。
4. 认真检查是否存在用村级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股票的现象,有无在政策规定以外购买商业保险,实行竞争性存款利息入账是否多于同期基准存款利息,有无临时借贷资金收取高额利息与入账金额不相符现象。
5. 严格检查是否存在以村级集体资金或名义为企业、他人他村、经济组织借款提供担保现象。
6. 近几年,淳安县着力实施城乡统筹与乡村振兴战略,2013-2018年,全县安排政府财政资金36.03亿元,每年度平均6亿元,这些项目资金往来借贷主要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因此应重点检查该科目,检查是否有长期滞留、他用专项资金,甚至个别村冒名骗取套取专项资金的现象。
六、检查支出费用
1. 检查党建、外出参观考察学习活动支出费用是否超规定标准,是否经乡镇领导审批同意,规模较大、支出金额较大的活动是否经招标程序选定组织者。
2. 检查超规定标的的物资采购是否按制度规定进行招标采购,尤其是重点关注美丽庭园花卉苗木采购是否经过招标程序。
3. 检查务工工资、慰问金是否按年初制定并报乡镇备案的预算标准执行,是否存在村主要干部或村报账员私自变更支付的现象。
七、关注村财务公开制度及村监委是否充分发挥作用
要关注村财务是否按时及时公开,是否按财务收支逐笔明细公开,财务公开表格是否完整张贴,是否做到信息化公开确保全覆盖,乡镇政府村务公开触摸屏能否正常使用,等等。同时,还要关注村监委是否真正履行职责,是否存在村监委履职监督不到位、发挥作用不明显的问题。
(作者单位:浙江省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