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制度修订要传承特性、服务振兴
时间: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中国农村网 作者:田正佳 字号:【

  近年来,随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纵深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业务也呈现出多元化与复杂化的趋势。2005年实施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在会计科目、核算方法等方面已经无法与之相适应,无法实现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业务的核算和监督,不能全面、客观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笔者所在课题组于今年1月启动了会计制度的研究和修订工作,并赴多地开展相关调研。基于调研成果,对于会计制度修订有以下几方面的思考:一是要明确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性质、功能和特性;二是要明确会计核算的最终目标;三是要传承与创新相结合,体现前瞻性;四是要将会计制度修订置于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之下,作为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充分体现会计制度修订的合理性、实用性、协调性、前瞻性。

  一、立足实际,明确性质与职能

  梳理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历程,从历史变迁来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在不同历史阶段不尽相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功能包括发展集体经济的经济功能、承载乡村治理以及促进乡村协调发展的社会服务功能等。这些功能,在不同地区,侧重点存在差异。其中,最重要的是经济功能,即开展经营,并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增加成员的财产性收入。

  基于前期对部分省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调研发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组织形式及发展水平等存在差异。东部地区经济较发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基础较为雄厚。社区化程度相对较高,地方财政的支持力度较大。少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经实现了与村“两委”的机构与职能分离,但大多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仍然具有双重属性,即社会管理属性和发展经济属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方面要充分经营管理好集体资产,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保护好组织成员的权益,另一方面要履行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然是国家农村政策落实的组织主体和实施主体。从我国当前实际现状分析,村“两委”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员和职能存在交叉,财务收支也未严格分开。目前,各地方财政暂无足够财力实现对村“两委”履行服务管理职能所需经费支出的全覆盖。故笔者认为,本次修订仍基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有社会和经济双重属性。

  二、根据职能,科学核算

  会计核算的最终目标是强化业务过程管理和剩余劳动成果分配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决定了其资金来源一般由两部分构成,其中一部分为财政补助资金,另一部分为经营性收入。无论是管理服务还是经营行为,开展相关业务,就会发生相关的费用,最终会形成相应的财务收支结果。笔者认为,本次修订应从确认、计量、披露各环节全面体现经济业务的特殊实际。紧紧围绕为实现职能配置所产生经济业务,体现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部分特殊经济业务,从国家乡村治理视角进行了规范。具体核算过程中,从核算标准与内涵方面兼顾到“三资”平台统计数据的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纳税人,对于未来纳税申报所需的财务数据标准在财务报表部分也应进行调整。

  三、传承特性,创新核算方法

  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推进,土地作为一种生产要素,价值增长幅度较大,增长价值如何在国家、集体、个人之间进行合理分配,也是目前会计制度修订要涉及的内容之一。笔者认为,此次修订要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与企业的土地存在较大差别,因为企业取得的是土地的有限年限使用权,企业会计准则将其确认为无形资产。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有其特殊性,简单地将拥有不同权能属性的土地都确认为无形资产值得商榷。

  四、规范核算,有利管理,促进发展,保护权益

  如何保护组织各成员的权益,管理好集体资产,科学合理的会计核算制度具有基础性作用。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和国家精准脱贫工作大力推进的背景下,为了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激发农村集体组织活力,通过修订会计制度规范经济业务核算,强化管理和监督,保护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五、中国特色,未来可期

  农村集体经济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该组织属于特别法人,部分经济发达地区的发展表明,未来随着经济水平的提升,地方财政实力的不断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经济功能会变为其主要功能,而其社会服务功能将由村“两委”来承担,其所需要经费来源也将由财政资金保障。

  (作者系湖北省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

责任编辑:朱梓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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