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资源管理 走出一片新天地
时间: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中国农村网 作者:□ 袁 辉 郑爱民 字号:【

  近几年来,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针对全镇资源性资产闲置多、利用率低、土地流转不畅、产权不清晰等突出问题,进行超前谋划,加快转型发展,借助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场“无形之手有”机结合,破解了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瓶颈。

  一、管理“乱”带来新问题

  1. 承包期限长。薛埠镇对全镇资源性资产进行全面摸底调查,薛埠镇有山地8.56万亩、林地5.68万亩、水面1.38万亩,订立发包合同896份。但大多数发包合同承包期限长,其中:20-30年合同385份、30-40年合同208份,40-50年合同46份、50年以上合同27份,在实际调研中,我们发现承包期限太长并不利于发包方权利的实现,因为承包价格会因社会经济形势变化而变化,承包期限过长的合同有三方面弊端:一是影响村级组织年正常收入来源,导致收入不均衡;二是影响资产增值,不利因环境、物价和货币等因素变化,使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三是影响建设发展规划,随着城镇化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的深入推进,在服从大局规划拆迁需要以及不可预测的增值潜力情况下,会给整体建设规划工作带来不便。

  2. 合同文本不规范。合同文本不够规范表现在:一是合同内容不全。有些合同都没有标清资源的坐落四至、地类、土地等级等情况,造成发包资源基数不明、底子不清,同时由于村干部政策法律水平和文字能力有限,对合同的签订过于草率,导致相当一部分合同文本不规范;二是合同要素不全。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表达不清,合同约束性不强,有些甚至是口头协议;三是合同条款不清。条款中合同的约定表述不准确,特别是租金交款方式不合理,为合同执行留下很多弊端和隐患。

  3. 合同程序不完备。表现为“三个不到位”,导致合同管理被动。主要表现在:一是民主程序不到位。部分村只是走形式地签订合同,忽视了合同形成程序上的细节,没有对发包项目组织村两委班子讨论,拟定发包方式、年限和缴款方式,合同没有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到相关部门鉴证等过程;二是公开程序不到位。个别村资源发包不进区产权交易平台,招标公开和中标结果没有在村务公开栏进行集中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利益兼顾不到位。由于村干部几年一换届,导致有的村干部在资产资源承包上只顾眼前利益,没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不负责任的签订长期不合理的承包费收取方式,导致下届村干部工作被动等问题。

  二、谋划“细”寻找新举措

  为了加强对资源性资产管理,薛埠镇对全镇896份合同进行了梳理,并制定了整改方案。

  1. 制定统一整改方式。一是签订补充协议。对合同条款不完备、标的数量和质量不准确、履行方式、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办法不明确的合同,在与承包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修订,签订补充协议189份,占总合同份数的21%;二是对显失公平的合同,适当提高承包费。对于承包期长、承包费不够合理,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在与承包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适当提高。此类合同共处理了143份,占总合同份数的16%;三是加强对合同拖欠款的催收。对拖欠的承包费,加大了催收力度,拒不缴费的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共对135份合同进行欠款催收,占合同总数的15%;四是实行合同终止。对无力支付承包款的46户,占合同总数的5.5%,通过诉讼程序进行合同终止,大部分是苗木承包户,因苗木行情下滑放弃承包;五是对个人侵占集体承包地行为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了360亩土地。

  2. 制定统一合同发包条款。为了加强对资源性资产管理,薛埠镇出台了《关于加强资源性管理实施意见》,在四个方面进行规范:一是规范合同期限。租赁合同期限最长为20年,村集体房屋等出租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其他村集体所有的水面、山林、耕地等资源和机械设备等资产发包的,不提倡签订长期经济合同;二是规范合同价款。根据本村实际情况或经评估机构评估后,提出相应标的物的承包(租赁)现行最低价,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确定,作为合同签订、修改完善的依据;三是规范合同兑现。合同不兑现或没有及时兑现的,必须清欠合同款,经协商,可以继续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原合同未到期而已续签的,必须按规定期限、现行最低价、规定程序修订完善合同;四是规范发包方式。对新发包或出租集体资产资源的,必须严格按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

  3. 实行经济合同“三审”制度。制度落实是否到位是农村经济合同合法有效的关键。薛埠镇农村经济服务站对各村承包合同实行事前“三审”机制:“第一审”是村委会和村党支部联席会议,通过在经济合同预先评估阶段确定合同主要内容,并委托法律专业人员拟订经济合同文本初稿,或者对合同相对方提供的经济合同文本提出修改意见,形成初步的经济合同文本;“第二审”应是镇农村经济服务站和司法所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乡镇统一规划对发包合同方案进行会查,审查经济合同项目是否必要,程序是否合法,标的产生是否合理,发包金额是否合理并提出完善经济合同的建议;“第三审”是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这是经济合同“三审”制度的核心环节。重大经济合同还须由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才可签订。

  4. 全力打造镇级产权交易平台。为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阳光操作,进一步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真正做到以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村活力、促进农村发展,薛埠镇积极打造镇级产权交易平台,要求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所有权及经营权、集体“四荒地”使用权、集体养殖水面承包经营权等四类交易品种全面进场公开交易,杜绝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规避进场交易或违反规定进行场外交易,2018年1-6月,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上成交项目32笔,成交标段45个,成交总金额195.38万元,溢价总金额34.56万元,土地类交易321.3亩。

  三、 措施“实”取得新成效

  薛埠镇通过加强资源管理,盘活了大量资源性资产,沉睡资源被激活。

  一是“茶”产业不断扩面。作为中国名茶之乡,茶叶是薛埠镇当地的特色产业,近年来薛埠镇充分发挥“金坛雀舌”“茅山青峰”区域品牌的优势,在抓好创新工艺的同时,不断扩大种植面积,截至2017年底,薛埠镇茶树种植面积已达5.2万亩,当年新增6100亩,带动了当地茶农增收达31200万元。

  二是“园”的优势得到发挥。依托上阮省级现代产业园、海棠园、花谷奇缘、玫瑰风情园、千亩樱花园等一批农业休闲观光景点先后开园,建成了特色鲜明、要素高度聚集、生产方式绿色、经济效益显著、辐射带动力强的现代农业产业园,补齐农业现代化短板。。

  三是“游”的产业得到科学开发。由于资源性资产盘活,近几年来,薛埠镇加快仙姑风情小镇、上阮花世界、花谷奇缘等乡村旅游集体聚区规划建设,与东方盐湖城、一号农场等主题景点形成“上出游景区、下出住民宿”的联动效应,2017年半边山下民宿共接待游客2.6万人次,直接经营收入达600万元,为农民增收打开了一个无限空间。

  四是“强”村之路越走越宽。2013年薛埠镇村级总收入3532万元(其中资源性发包收入1101万元),2017年村级总收入已达6237万元(其中资源性发包收入1832万元),村均达297万元,村级总收入年增长率达15.34%、承包收入年增长率13.51%,村级收入的增加,带动了村级公益设施的投入,近年来村级新建村污水管136公里,新建垃圾中转站4座、公厕146座,新建农民休闲广场2.8万平方米,确保了村庄环境的洁净、美丽。

  (作者单位: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农村经济服务站)

责任编辑: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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