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津村:建构多重制度 保上亿资产安全
时间: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中国农村网 作者:□ 刘玉超 字号:【

  “上亿元的农村集体‘三资’得到规范化管理,村集体资产‘蛋糕’被做大实现最大化收益,且能够在阳光下进行市场化运作。”这是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龙津村创新农村“三资”管理的真实写照,也是南庄镇基层农村创新探索实施精细化治理模式从而实现依法自治的一大缩影。

  首创“七个统一”制度管理村组两级集体资产

  早在2003年,龙津村就已经实施了财务管理规划,并独创了“七个统一”经济活动制度,即统一各类合同格式、统一地段租金价格、统一各村小组物业的租用年限、统一各村小组的物业租金递增比例、统一保证金标准、统一先交租后使用、统一鉴证。

  “这样使合同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和公信力,而统一了合同标准格式,则能有效减少合同漏洞,规避不必要的风险。”龙津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冯耀泉介绍说,“定了这个制度后,村小组不能把一年的收入全部用光,因为村委会知道村小组签了多少合同、收益如何,每年必须提留一部分用于发展。”

  实施“七个统一”后,龙津村有钱对物业进行改造,村物业的质量提高很多,相应的租赁收益也快速增加。不仅如此,龙津村委会对10个村小组的出租物业年限也能清楚掌握,并可以根据到期时间腾出空间进行“三旧”改造等项目建设。

  这种公开透明的形式体现了村民群众的知情权和村集体的公平公正,因此获得村民的一致拥护,执行效率很高。“制度实施十多年来,对我们村的经济发展和群众和谐起到很好的作用,不仅保障了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也规避了暗箱操作的可能。如果不是这样做,哪里有十多年这么大的发展空间。”冯耀泉说。

  如冯耀泉所说,龙津村创新实施的“七个统一”制度是在顺应市场规律的同时,强化了监督环节,从而形成有效的治理体系,既赢得村民信任,又为龙津从20年前村集体欠下4个多亿元的“负债村”发展成为如今年收入超1亿元的“富裕村”奠定了坚实基础。

  建集体资产交易站实现阳光交易

  近年来,龙津村大力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大改造、大提升阶段的龙津涉及到工程建设项目众多,为了达到“用尽量少的钱办尽量多、尽量好的事”实现“廉洁办事”的目的,龙津村在规范农村工程建设招投标上,首选阳光交易“平台”的搭建。

  为此,2017年12月,由龙津村集体投资190多万元建设的佛山市村级第一座独立的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站建成投入使用,龙津村也挂牌成为禅城区首个“三资”管理示范村。

  交易站内设有招标室、监控室、评标室、档案室等资产交易功能场室,设备完善,按照南庄镇政府的招标标准,凡是达到招标标准的项目都进行公开招投标,村在工程监理、工程款支付等方面则采用了有效的措施,如村民小组一级的工程项目必须先向村委会提交项目申请,审批过后,由村一级物业小组进行核价和定价,再公开招投标,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在工程款发放时候,必须由工人代表和承建方负责人一起在村委会的见证下发放,这样不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而且保护了工人的利益。

  交易站的建成使用,一方面将龙津辖区的农村集体资产进行市场化运作,确保了村集体资产收益最大化,激发了干部干事积极性,做大集体“蛋糕”,让村民受益受惠;另一方面,通过完善相应的监管体系,实现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进一步确保了村集体资产交易公平、公正、公开,强化了资产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推进了农村依法自治的有效实现。

  对此,佛山市委党校教授蒙荫莉这样评价道:“作为一个村级的交易站,通过管办分离,将村集体资产交易的管理权和操作权分开,从而在平台中实现‘阳光交易’,更加透明化。”

  南庄镇委副书记、镇长陈辅明也表示,龙津村将以交易站为载体,强化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不断创新适应农村新发展的目标,为全镇、全区乃至全市推广农村“三资”管理先进经验提供现实样板。

  党员村民代表“结对”监督执行制度落地

  制定了好的制度,搭建了好的平台,如何实施和利用,让龙津村两委班子颇费思量。为此,借广东省探索基层治理的契机,2014年初,龙津村又大胆探索创新,在全省率先提出并实行党员村民代表责任制,即让全村的63名村民代表和50岁以下的55名党员“结对”,分片区对本村小组出租、承包、合作等集体资产和物业进行跟踪管理。

  在实际操作中,村民代表和党员分别分组“结对”,负责对接10户村民、5家厂企店铺,对于每个厂企店铺每个月不少于两次探访,及时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同时,每个季度,各村小组必须召开一次户主大会,村民代表向村民述职,汇报管理情况,包括企业动态、租金收缴等,公开接受村民的监督。

  冯耀泉介绍说,该项制度带来两个好处,一是党员和村民代表对村小组长的监督不再是“无的放矢”,自己当了家,柴米油盐有多贵才心里清楚;二来村民有了知情权和监督权,村民代表做得好不好,一目了然。“以往,村里的集体资产即一千多处物业主要由各村小组长负责管理维护。一来村小组长精力有限,管理难免疏漏;二来‘话事权’多集中于一人身上,村民也容易猜忌。”冯耀泉说。

  “制度实施4年以来,龙津村的集体资产真正实现了保值增值。在经济大环境低迷的情况下,龙津村2017年的村组两级总收入提升到1.23亿,使广大村民对村两委干部及村小组长放下疑心,村民代表做得开心,村民放心。”冯耀泉补充说。

  来源:《珠江时报》

  ​

责任编辑:程明
    
中国农村杂志社| 关于本网| 版权声明| 期刊订阅| 免责条款| 广告招商| 联系我们|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 新闻热线:010-68251888 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电话:1232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邮箱:crnewsnet@126.com 技术支持:北京睿思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北京铸京律师事务所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