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农民专业合作社如何建账?笔者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有关规定,结合在合作社培训和指导实践中的心得,谈点体会。
一、做好农民合作社建账的基础工作。研究制定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理事长、理事,监事长、监事以及经理、会计人员的权限和职责;设立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制定财务流程,建立健全合作社收入管理、财务开支审批、财务预决算、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和财务公开等制度,并经成员大会通过。结合合作社组织机构、章程、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成员名册,掌握合作社的注册资金、纳税申报、银行账户、盈余分配比例、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等相关信息。整理涉及生产、供应和销售情况,主要产品目录以及生鲜产品的采摘、验收、入库、出库管理登记等。
二、搜集农民合作社建账的会计信息。根据成员出资清单、现金收据、实物出资、土地以及技术等其他权利出资等相关协议,明确各成员入股出资金额;清理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账户余额;清理合作社现有固定资产,主要涉及名称、用途、启用日期、金额等;清查在建工程项目和相关建设费用票据;整理成员往来和应收、应付账款清单;建立财产物资和生物资产清单,明确生产周期、种类、数量和用途等。
三、确定农民合作社应设的主要账簿。按照财政部制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设置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总分类账和必要的明细分类账。实践中,我们建立了“九账一簿”,即总账、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资产明细账、股金明细账、内部往来与应收应付款明细账、收入支出明细账、产品物资明细账和其他明细账以及成员账户登记簿。其中,资产明细账包括固定资产、农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其他资产明细账;其他明细账包含以上明细账以外的需要明细记录的其他科目明细账;成员账户登记簿用于记录成员在合作社中所拥有的出资份额,登记记录成员交易情况和盈余分配等权益变动情况,作为成员参与农民合作社盈余分配的重要依据。
四、明确农民合作社建账的主要环节。一是按要求设置科目、编制科目余额表和资产负债表。根据搜集的会计信息,按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科目设置要求,将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各科目的明细数据,分门别类地归集整理,顺序登记,形成包含明细数据在内的“科目余额表”,编制“资产负债表”,试算平衡,作为建账的基础数据依据;二是填写经管人员一览表。在确定应设会计账簿的基础上,按要求如实填写账簿扉页“经管人员一览表”,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账簿名称、账簿页数、会计年度、启用日期、单位负责人、会计主管、记账人员姓名等,由有关人员盖章,并加盖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章;三是设置会计账户。根据会计科目或明细科目名称,在相应账簿扉页的反面填写账户目录,根据每个账户年内可能发生的业务量的多少,预留每个账户的账页数,将账户名称填入账户目录中,注明所在页数,依次在账户相应的账页上填写科目名称,贴上写有科目名称的口取纸;四是初始会计数据录入。根据“科目余额表”有关总账科目数据和相关凭证登记总分类账,根据有关明细数据登记明细分类账。建账后,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要求,根据合作社发生经济业务,编好会计凭证,进行账簿登记即可。
(作者单位:山东省禹城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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