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灵台:合作社规范提升初见成效
时间: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中国农村网 作者:□ 何振军 字号:【

  近年来,甘肃省灵台县认真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活动,坚持发展与规范并举、数量与质量并重,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运行机制,落实政策扶持,加强民主管理,强化指导服务,注重示范带动,切实增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进一步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增加了农民收入。截至2017年,巩固提升合作社110个,培育企社场复合型主体23个,新规范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69个,组建合作社联合社2个,拟取缔注销“空壳社”44个,全县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累计达到520家,申报命名省级示范社累计达到12家,市级示范社40家,县级示范社64家。各类示范社成员账户建账率达到100%,示范社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健全率达到100%。

  一、主要做法

  (一)以组建联合社为抓手,切实加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按照打造一批经营上规模、管理上水平、业绩上层次的“金牌”合作社为目标,积极探索互助资金、产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三社合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多元化发展新模式,新规范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69个。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打破区域界限,开展联合重组,推进基地“统一种苗供应、统一技术指导、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收购营销、统一市场价格”的模式,新组建了灵台金苹果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和灵台县新旺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吸纳合作社66家。通过合作社与电商企业全面对接融合,推动线上线下互动发展,培育灵台县富鑫绿色苹果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台农场等23个“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电商”模式的农业产业联合体,切实提升建设质量与合作水平。

  (二)以示范社创建为抓手,狠抓合作社转型升级。按照“分类指导、重点培育”和“抓两头、促中间”的思路,创建认定32个县级合作社示范社,申报省级示范社7个、市级示范社7 个。全力实施中央和省级合作社示范社项目5个,抓建了灵台县金苹果果业合作社联合社等4个省市级示范性合作社,以点带面,切实提高了示范社创建水平。对已达到县级以上示范社标准的64个合作社,从政策扶持入手,在基地建设、农产品加工设施、农副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及交易场所、仓储物流、保鲜冷藏设施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建设,协助灵台县秦王山有机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注册了“秦王山”有机蔬菜商标,进一步延伸了合作社产业链条。

  (三)以专项整治为抓手,全面清理注销“空壳社”。县工商局严把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关口,联合县农牧局及基层工商所认真落实登记前调查核实工作,落实注册验资,强化实体调查和现场勘验,做到成熟一个注册一个,对“五无”(无成员出资、无场地设施、无前置审批手续、无管理机构、无经营活动)等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登记,确保新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从源头杜绝注册内容虚假和“空壳社”问题发生。2017年10月,县农牧局会同县工商局对已登记注册的合作社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对无实际运作、无发展潜力、无创收能力、无带动作用的“一人社”“空壳社”“僵尸社”进行逐社登记,在确保79个贫困村每村都有一个合作社覆盖的前提下,对全县拟取缔注销的44个“空壳社”发放了注销建议书。同时,县工商局加强对合作社的动态监管。2017年,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年报454个,已年报421个,因未做年报公示和抽查时公示信息不完整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35个。

  (四)以强化指导为抓手,进一步规范提升运行质量。县农牧局在加大对合作社管理章程、财务制度、盈余分配、档案资料等工作指导完善的基础上,每年培训合作社理事长3期181人次,从合作社成立、财务管理、社员分红等方面进行规范,增强合作社民主管理意识,提高经济管理能力,结合亚行贷款项目,实施合作社整章建制,为20个示范合作社重新喷绘了板面,规范了制度,完善了运行机制。积极引导合作社开展商标注册、品牌建设、质量管理、产品销售和品牌申报工作,年内灵台县秦王山有机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完成了“秦王山”有机蔬菜商标注册。进一步规范合作社财务管理,各乡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对辖区内所有合作社开展财务规范化建设,统一账簿设置,规范账务记载,整理基础台账,统一设置成员花名册、公积金量化登记簿、成员出资登记簿和财政扶持资金量化登记簿等“一册三簿”,合作社账务管理规范化水平达到50%。

  (五)以健全金融支撑为抓手,扎实开展合作社防范集资风险活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评价机制,各金融机构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实现信息共享。县域金融机构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状况和需求,创新信贷产品,年内甘肃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分别为灵台县富鑫绿色果品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两家合作社贷款500万元。按照省市要求开展对合作社非法集资等违规违法活动的清理清查,制定清理清查方案,由县农牧局牵头,各乡镇严肃查处合作社违规开展资金互助业务等非法集资行为,坚守“吸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的原则,有效遏制非法集资,保证了合作社健康发展。

  二、政策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扶持做大做强合作社。实行部门结对帮扶,齐心协力做好合作社的指导、扶持和服务工作,促进合作社依法、健康和规范发展,实现以大促强。积极推进以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三变”改革,有效促进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为合作社发展创设条件、提供保障。按照“合作社+市场+基地+农户”模式,大力引进技术集成度高的农业龙头企业,积极推进土地流转,盘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支持合作社生产经营。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电商平台基础设施,带动形成以县乡村为支撑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多方争取资金和项目,对省市级示范性合作社进行重点扶持,支持其做大做强。

  二是加快土地流转,促进合作社规模经营。探索发展“土地托管合作社”等流转方式,把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有较强统一经营能力的合作社,或者以市场方式向合作社购买所属服务,实现农户与合作社双赢,促进土地、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向现代农业产业集中。将土地流转与精准脱贫有机结合,以高效的土地流转服务吸引有识之士建办合作社,吸纳贫困户入股,通过规模经营,实现规模经营,以土地流转费用+劳务收入+股金分红增加贫困农户收入,助推精准脱贫。

  三是培树典型示范,增强合作社辐射带动。把创建示范社作为规范整顿提升合作社的重中之重,着力发挥好辐射带动、促农增收作用,树好典型、树立标杆,引导支持合作社组建联合社,重点探索资金互助社、产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三社合一”的农民合作社新模式,培育一批模式新颖的农业产业联合体。通过以奖代补,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典型意义的专业合作社,使其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彻底整顿只登记不运行的“休眠社”,坚决取缔“一人社”,注销“空壳社”,坚持每年注销一些“空壳社”,规范30个以上合作社,实现合作社内部规范管理和日常规范运行。

  (作者单位:甘肃省灵台县农业经营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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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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