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州于2009年全面推开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对规范村级财务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受到干部群众的欢迎。然而,在实际过程中,也遇到了很多障碍,影响了工作的顺利推行,制约了委托代理充分发挥作用。近期,笔者对部分县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总结了一些突出问题。
1. 体制不顺,“兼职”的组织机构与巨大的业务量难以完美衔接。在管理体制上,目前州级和县级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县农业局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除砚山县外均设在乡镇财政所或乡镇政府,砚山县设在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体制不顺,给工作的指导、监督、组织、协调等带来一定障碍。乡镇财政所和政府财务人员人少事多,人员更换频繁,1个乡镇少则代理80多个村(组),多则代理近400个村(组)的会计事务,“5+2”“白加黑”自然成为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工作常态,“小马拉大车”,要求“兼职人员”全身心投入并完美做好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属不易。
2.“白条”定义模糊,基层无所适从。一是真正的“白条”在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账务中时有发生;二是“白条”定义混乱。如有的纪检人员将所有非正规发票都定义为“白条”,根本不管纯农产品、工业品及村、组现实情况,只要有支出,一律要求正规发票,造成村(组)干部对此非常反感,个别乡长甚至要求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在审核村、组支出时,必须提供正规支出发票才予审批,否则承担连带责任,人为促使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步履维艰。
3.报账手续繁琐,“用我的钱,你来审批”招致不满。从调研的乡镇看,村(组)支出大多数乡镇实行多环节签字审批,最常见的签字程序是(以村小组为例):经办人签字、村小组长签字、村主任签字、分管该片区的副乡镇长签字、分管财政的副乡镇长签字、乡镇长签字等,突出的一张单据有9个人签字。从乡级签字金额看,有的乡镇100元以上的发票就要乡长签字,有的乡镇10万元以上才要乡长签字。从报账程序看,有的乡镇必须所有人签字完毕才能报账,有的稍微灵活一点,特殊情况下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可以先报账待领导回来补签。“用我的钱,你来审批”与当初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时承诺的“四权不变”原则有差异,而“100元的支出均要乡长审批”等办法更值得商榷。
4. 财务处理不规范,基层业务技能需要提升。一是少数乡镇对银行存款利息的处理不符合规定。有的乡镇认为大部分村(组)没有集体经济收入来源,其存款账户上的钱是国家补助形成的,产生的利息应收归国库所有,不分配到村、组账户。有的乡镇因使用软件不具备利息分配功能或不会使用该功能,长期未将集体资金产生的利息分配给村(组),而直接放在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账户。极少数乡镇则是将利息分配到村级账。二是账簿设置不规范。表现在极少数乡镇只设总账,将全乡所有村、组的账户合并为一个总账账户进行核算而没有分村(组)进行明细核算。有的乡镇银行存款、补助收入、应付款等科目明细账设置不合理。有的乡镇对每一个村(组)单独建一个账套,且每个月都要对所有账套进行结转,增大了业务人员的工作量。三是极少数乡镇仍然是手工记账,没有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开设账户,没有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只简单记一下流水账。
5. 银行开户问题趋于严峻。文山州所有乡镇均无农经站,而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没有法人资格,多年来各乡镇或者以县财政局(财政所)名义开户,或者以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名义开户。由于没有单独账户,有的县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资金按财政资金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使村级会计委托代理资金面临很多不确定性,特别是《财政部关于全面落实地方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17]175号)文件实施以来,各级财政部门要求开展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回头看”工作,要将村级会计委托代管资金在2017年11月底并入财政账户,给本来就不十分规范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资金管理带来了困难。多数乡镇银行服务机构少,只有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1家,个别乡镇每周只向群众开放2天的服务时间,极少数乡镇信用社还要求压缩财政所在该社的账户数,给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资金管理上造成压力和不便。
6. 逃避代管现象严重,预付款难及时结账。从账面上看,多数村(组)的资金均已纳入代管,但这只是表面现象,纳入代管的多数是财政拨入资金或“空壳村”。收入较多的村(组)特别是有征地收入的地方,很多均以各种理由想方设法逃避监管,不愿将村集体的收入纳入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代管,或者象征性地存入一点进行代管,其余大部分私自存入银行。由于人少事多加上缺乏强有力的法规依据,基层对村(组)不纳入代管的集体资金无能为力。有的村(组)干部对预付款应及时结账问题根本不当一回事,以发票没有找到、外出打工、发票不符合规定要求等为由,能拖就拖,导致预付款长期挂账,无法收回进行结账处理。
根据调研中发现的这些突出问题,笔者建议通过以下措施,探索进一步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一是县(市)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在每个乡镇招聘2至3名人员专门负责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确保好事办好。二是统一规范村级“白条”,对村(组)通过正规市场购买的产品,必须以正式发票入账;对从农户直接购买的农产品,则不要求出具正式发票。三是妥善处理银行开户问题,积极化解银行开户给乡镇带来的不便。建议各县财政局在处理乡镇“零余额账户”或“专用账户”资金清理规范时,将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与财政资金区别对待,不搞“一刀切”。因为这块资金不是完全的财政拨款资金,其用途和资金使用的效果与财政资金有区别。对有的乡镇因银行原因导致业务操作不便时,可以灵活选择银行开户地点,不一定要在本乡镇开户,但要采取措施尽可能方便办事群众。
(作者单位:云南省文山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