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编辑部收到一名乡镇农经工作者的来信,咨询村级组织在支付村民福利方面有哪些规定,如村里党员去世、学生考上大学、村民当兵等方面村里怎么确定补助或奖励,又该怎么入账。记者结合调研采访经验,谈一些粗浅的认识,与业界同行交流。
按照现行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该乡镇农经工作者提到的这些福利开支应在“应付福利费”科目核算。应付福利费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管理需要,从当年收益中计提,用于集体福利、文教、卫生等方面的福利费(不包括兴建集体福利等公益设施支出),包括照顾烈军属、五保户、困难户的支出,计划生育支出,农民因公伤亡的医药费、生活补助及抚恤金等。
集体福利谁来定?
对于应付福利费计提比例,《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并没有规定统一的提取标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也仅规定了分配方案决定情况及执行情况应予以公开,以便集体成员监督,并没有规定提取标准。
村里的福利费,应视村集体当年收益情况而定,也就是说,有收益才可按一定标准计提,没有收益则不能计提。福利的发放属村民自治范畴,和村里其他重大事项一样,首先需要按照村民主议事制度,走民主议事程序,实行民主决策,分配方案需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将结果向全体村民公开。也就是说,集体福利是村民商量着定,得大家同意才行。其次,计提比例和发放经村民民主确定后,均需报乡镇审批后方可入账。
村集体福利怎么发?
近年来,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村民对村里的财务收支越来越关注,村集体福利占集体收益的比重也逐渐增加,内容也越来越丰富。除了前文所提支出外,一些地方根据实际增加了新的内容,有的村在创建美丽乡村的过程中,增加了垃圾处理等环境卫生支出,有的村增加了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维护支出,还有的村给村民提供了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农民养老保险补贴等。
村集体福利通过“应付福利费”科目核算,其入账程序为先计提后支付,计提时借记“收益分配”科目,贷记“应付福利费”科目,发生支出时,借记“应付福利费”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下面举例说明。
【例1】年终从收益中提取福利费40000元,会计分录为:
借:收益分配—各项分配
40 000
贷:应付福利费 40 000
【例2】年终给村民小明发放考大学奖励金3000元,以现金支付,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福利费 3 000
贷:现金3 000
“应付福利费”科目应按支出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应付福利费”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已提取但尚未使用的福利费金额。若出现借方余额,反映本年福利费超支数,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应转入“公积公益金”科目的借方。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各村应根据实际情况,在“应付福利费”科目下增设二级明细科目分别进行核算。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村集体所有涉及福利性质的支出都记入该科目,关于兴建集体福利等公益设施支出不应通过本科目核算。有调查显示,一些地方把用于集体建养老院的资金也放在此科目核算,其做法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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