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村级支付票据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就可以付款,所谓“手续齐全”。也就是票据上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和民主理财印章齐全。但近两年来,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多名镇、村级财务人员在基层巡视中,多次问责票据把关不严、审核不细。通过调查我们发现,被问责的财务人员主要在村级票据审核上观念没有转变,错误地认为村级支付票据只要手续齐全就可付款入账。笔者结合多年的基层审计实践,认为村级支付票据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还要做好以下几点。
支付的依据要充分。村级有些支出必须要有支付的依据或测算的标准,否则容易产生徇私舞弊的情况。一是到户的各款项发放。例如农户的青苗费、土地征用补偿费等款项的发放,不仅要有各户的金额,同时还要附有各户的测算标准、依据和上级部门的审核。二是村级工资、奖金、福利的发放必须要有镇(街道)的批复作为发放的依据,否则视为违规发放。三是工程款的支付必须要有工程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和合同协议作为付款的依据。四是村级的重大支出还要经村“两委”班子研究决定,并附村民代表决议方可支付。
支付的事项要合规。镇、村财务人员要认真学习财政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和财务制度,要时刻绷紧不能违反财务制度这根弦,不违规、不越线;要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对违反中央“六项禁令”要求的支付票据,即使手续齐全也不能入账支付。例如:村级烟、酒、购物卡等支出是明令禁止入账的,财务人员审核时就要把好关;村干部外出参观学习的支出费用,也要按纪检部门规定的标准来报支,不能超额报销。
支付的事由要清晰。村级财务人员要对村级的所有资金来源和去向了如指掌,否则就判断不了解村级每笔支出的合理性、合法性、合规性。例如:支付农户的农业保险费,要了解保费的来源和测算的标准,才能确保支付的公平性、准确性;购买办公用品要注明购买的品种、数量、单价,不能简单注明“办公用品”;村级确需要支付招待费,要写明招待事由及参陪人数等。总之,只要是实际支出的经济事项,就要清晰地说明事由,不能遮遮掩掩,含糊其词。
支付的行为要规范。规范支付行为主要是杜绝大额现金支付,实现非现金结算,之所以要严控村级大额现金支付行为,是因为大额现金支付容易引发以下问题:一是个人贪污公款不易被发现。由于单位使用大额现金支付,对现金去向难以控制,经办人员很可能利用管理中的漏洞,通过虚开发票、收取回扣等方式贪污公款;二是为单位私设小金库不易被发现。由于单位使用大额现金支付,就可以通过虚列支出等手段套取现金,从而私设小金库;三是容易出现挪用公款的情况。如出纳人员手中的现金过多,在放松监督的情况下,很容易出现挪用公款和公款私存的情况。
目前,村级“三资”管理成为基层巡视工作的重点,纪检部门问责的力度越来越大,镇、村财务人员的压力也倍增,但只要我们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原则、不做假账”的职业道德,就能有效规避资金支付的风险,降低被问责的概率。
(作者单位: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农村经济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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