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探索
时间: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中国农村网 作者:孙兆军 字号:【

  今年以来,陕西省宝鸡市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决胜脱贫攻坚、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全面推进,贫困户稳步增收脱贫,农村产业加快发展,集体经济持续壮大。截至目前,全市有906个村基本完成清产核资任务,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78.2%;541个村完成成员身份界定任务,占46.7%;376个村完成股权量化,占32.4%,总结探索出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1234”模式:围绕还权赋能一个核心;抓好清产核资、清人分类两个清查;坚持分权不分产、运营不经营、分红不分利的三不原则;狠抓责任落实、宣传引导、利益联结、督导考核四个到位。

  一、围绕还权赋能健机制

  一是健全工作机构。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市委副书记、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委组织部、政研室、农业局、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国土局、水利局、林业局等15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均成立了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副书记、分管副县区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镇党委书记为成员的领导机构及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要求,夯实工作责任,推进改革落实。

  二是严格包抓责任。实行市级领导联系县区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制度,由18位市级领导包抓13个县区开展工作。各县区委书记、县区长、副书记及分管副县区长、农村产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镇(街)书记及镇长、分管副镇长都包抓了一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每个镇(街)都抓出了1个示范村。

  三是加强督导协调。每周宝鸡市定期通报进展,目前已通报产改工作进度4次。定期组织召开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联席会议;每月召开由各县区农业局主管局长、农经站长参加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月例会,交流汇报情况,点评工作进展,解决突出问题。

  四是保障工作经费。宝鸡市为每个行政村计划落实清产核资工作经费10万元,全市共计1.168亿元。各县区均配套落实了清产核资工作经费,总额达到1072万元,其中落实较多的扶风县200万元、凤翔县130万元、千阳县189万元,为产权制度改革顺利实施提供了经费保障。

  二、加强宣传培训推落实

  一是强化舆论宣传。宝鸡市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微信等各类媒体,全方位开展清产核资宣传,充分调动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印发了《宝鸡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宣传培训资料》《宝鸡市农村“三变”改革学习资料》8000余本,发放到县镇村,提高政策知晓率。目前,在各类新闻媒体宣传报道485次。

  二是强化骨干培训。5月25日,在陈仓区组织召开了由各县区农业局主管局长、农经股(站)长、业务骨干及各镇(街)主管副镇长(副主任)、农经专干约360人参加的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培训推进会,对今年清产核资工作进行了系统培训。7月31日在全省率先举办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送系统和组织登记赋码管理系统软件操作培训班,对县区和镇街的业务骨干进行系统培训。至今累计开展培训377期3.6万人次,其中到村到组培训186期2.4万人次。

  三是深入实地指导。宝鸡市成立了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宝鸡分团,确定市级指导员13人。各县区也成立了相应指导机构。市县下沉一线,面向群众,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规范有序开展。全市确定各类宣讲指导员349人,实现了镇村指导全覆盖。

  三、清产核人抓重点

  一是坚持规范操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央省级文件精神,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决定权,严把清产核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资产股份量化三个关键环节,指导各村组规范操作。

  二是突出关键环节。重点核查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全面摸清资产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营效益等情况,合理界定产权归属,逐一登记入账,做到账证相符、账实相符,并及时公示,让群众认可。目前,全市共量化资产总额877522.4万元,清查账面资产总额963218.8万元,其中经营性资产总额106274万元。

  坚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原则,做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工作,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管理制度,编制成员名册,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信息备案制度,落实和保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目前,全市共确认成员身份1602849人。

  严格依照法律政策和民主程序,合理确定农村集体资产量化范围、量化方式及股权设置方案等事项,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到集体成员,目前全市376个村完成股权量化,确定农户成员股东数467559个。同时,指导基层健全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制度,目前已成立村集体经济组织617个。

  (作者单位:陕西省宝鸡市农业局)

责任编辑:郭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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