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莒南县自2007年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以来,村级不设银行账户,资金由镇财务代理中心代管,开支经由代理中心,切实加强了村级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但笔者查阅村账发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个别村报账员由于业务水平上的原因,在和财务代理中心往来业务的处理上出现了一些差错。
收支漏记账情况
1. 记账无收入,没开具收入单据
县供销社帮扶村5万元款项,直接拨入财务代理中心账户,县供销社并未索取收据,财务代理中心通知村款项到账,并开具了代管资金单据。村进行了如下账务处理:
借:应收款—××代理中心
50 000
贷:现金 50 000
此项业务村只有支出未有收入,导致盘点库存不符。还缺少一笔会计分录:
借:现金50 000
贷:补助收入 50 000
(补开收据或索要款项到账证明)
建议坚持收支两条线,可作如下不用现金的分录:
借:应收款—××代理中心
50 000
贷:补助收入 50 000
2. 记账缺少上交代管资金支出
个别村将财务代理中心开具的代管资金单据丢失或当作无用票据,置之于账外,如村收到土地承包费2万元交代理中心后,代管资金单据弃之不用,村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借:现金 20 000
贷:发包及上交收入 20 000
支回代管资金并开支用于办公费,作分录:
(1)从代理中心支回代管资金会计分录:
借:现金 20 000
贷:应收款—××代理中心
20 000
(2)付办公费用时:
借:管理费用 20 000
贷:现金 20 000
此项业务缺少了村上交代管资金支出,盘点库存不符,也是漏记一笔业务:
借:应收款—××代理中心
20 000
贷:现金20 000
财务代理中心代收代付款情况
财务代理中心收到财政拨入村贫困户危房改造资金15000元,要求直接给农户打卡;代理中心给村出具了款项到账通知,村提供了农户银行账号,代理中心通过银行账户拨款给农户,同时给村出具了拨付通知,有的村会计作了如下账务处理:
(1)借:现金 15 000
贷:专项应付款 15 000
(村接代理中心到账通知)
(2)借:专项应付款 15 000
贷:现金 15 000
(村接代理中心拨付通知)
该笔业务村未经手现金,不应有现金业务,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1)借:应收款××代理中心
15 000
(村接代理中心到账通知)
贷:专项应付款 15 000
(2)借:专项应付款 15 000
(村接代理中心拨付通知)
贷:应收款—××代理中心
15 000
村会计要建立集体资金使用明细账,定期与财务代理中心核对账务,及时掌握资金信息,及时发现错误,及时纠正错误,促进村财务运行规范、正常化。
(作者单位:山东省莒南县大店镇财经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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