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农村财务管理的主要模式是“村财镇代管”,即在村集体财务所有权、使用权和决策权不变的前提下,委托乡镇政府进行代理记账、代管资金。“双代”是推进和做好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基础。事实证明,这种管理模式起到较好的村级财务监督作用,遏制了村干部铺张浪费、乱开支和收支不透明的现象发生,促进了农村的党风廉政建设。然而,从对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和对“三资”管理的检查来看,“村财镇代管”自身暴露出一些问题,例如:资金管理缺乏监督;代管资金账目不清;个别乡镇政府挤占、挪用村级资金,将村级财政补助资金捆绑镇财政支出等,造成“代而不管”或“代而乱管”现象。究其原因,代管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存在缺失,另外内部监督机制不完善。笔者认为,“打铁还需自身硬”,代管机构需要“提升内功”,做好如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有章可循
完善制度是做好“村财镇代管”的前提,也是确保代理服务健康运作关键。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应本着依法性、科学性、实效性的原则。依法性就是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必须依照《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四部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政策;科学性就是制定规章制度、操作流程要严谨和规范;实效性就是要根据实际,制定制度实用、可操作,以及规章制度的执行保障。乡镇政府应建立和完善的如下规章制度:代理机构岗位责任制度、票据使用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电算化管理制度、内部牵制和内部稽核制度、财务审计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报账管理流程、账务处理流程、代管服务人员岗位考核制度、村级报账员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以及签订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协议书等。
二、科学设置服务中心岗位,责任清晰
进一步强化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建设,确保“六有”,即:有人员、有经费、有牌子,有场所、有章子(审核专用章)、有微机(及配套设备)。服务中心主任一般由乡镇经管站长兼任,设置总会计1名、总出纳1名和审核员1名,根据村级组织业务量设置代账会计,原则每20个村设置一名记账会计。审核岗位可由服务中心主任或总会计兼任,票据管理和会计档案管理岗位可由一名代账会计兼职负责。严格遵守《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坚持不相容职务分离“内部牵制”的原则,出纳与会计岗位必须分离。财务内部实行账、款分管,票据(支票)、印鉴分别保管,印鉴的公章、私章分别保管。
总会计岗位负责服务中心代管资金账目的核算和代管资金监督;总出纳岗位执行现金管理有关规定,负责代管资金收付、银行结算及相关业务;审核岗位负责会计凭证和财务手续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全面审核,同时对村级重大财务活动进行监督;代账会计岗位负责核查所代管的村级组织财务流程是否规范、手续是否完整,负责编制凭证、账务处理和编制会计报表等。
三、切实加强资金账户管理,精准核算
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单独开设银行账户,除土地补偿资金监管需要另开设专户外,取消村级在银行开设的其他所有账户和存折结算户。银行业务采取“双印鉴”管理方法,即:村级组织和会计服务中心分别保管一套印鉴,须两套印鉴齐全,方可办理银行结算业务。当村级组织缴存款项或外部拨入款项时,直接存入村级账户;财政等部门一笔拨入多个村级组织资金时,则先转入“代管资金”账户,再分转到所属村级账。日常工作中,总出纳根据村级组织发生的资金变动事项,及时登记各村级组织的《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并按时与村级组织代账会计对账,保证账款、账账相符。同时,依据各村级组织银行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按月登记《各村级组织银行存款管理台账》和《各村级组织货币资金台账》,全面反映各村级代管资金结存与银行存款情况。
所谓精准核算,即明确会计主体,确保主体的核算独立性、完整性和规范性。根据“会计主体假设”的会计基本理论,村级组织为会计核算的主体,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只是发挥代管服务职责,不能把主体与服务部门相混淆。不得在会计服务中心“代管资金”账目中核销本应由村级组织账目处理支出事项;不得处理本应由村级组织账目核算的应收应付会计事项。会计服务中心“代管资金”账目仅针对财政等外部资金集中转入及分配村级资金的会计事项,不得把村级资金作为暂收应付款处理。
四、制定代理业务流程,规范操作
(一)村集体各项收入代管
1. 坚持“收支两条线”制度。村集体所有收入款项在收到之日起2日内足额交送会计服务中心存入账户管理,严禁集体资金体外循环,不得坐收、坐支、截留、挪用或私自抵顶债务;严禁私设“小金库”,不得公款私存、白条顶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挪用、挤占、平调,确保代管资金安全;严禁非专职出纳和村级报账员插手资金的办理。
2. 各项收入全面纳入代管范围。收入包括: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及补助收入、村集体资产变卖出租收入、村集体土地及其他资源发包收入、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土地补偿收益、部门或个人捐赠、上级拨入专款收入、上级部门拨付的项目专项资金以及其他应纳入村集体收入等。
3. 加强农村票据使用规范。村级组织各项收入严格使用省农业主管部门统一监制的《山东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款收据》,严禁以账表或以支票存根替代收据入账,消除“白条”入账的现象。规范相关账、证、表等各类会计档案格式,票据管理员负责做好统一票据领发登记、换旧领新和存根核对归档等工作。
4. 做好库存现金管理。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总出纳库存现金超限额时,及时送缴银行存入账户,确保村集体资金的安全;收款及时记账,及时将相关收入凭证及银行凭据传递总会计进行账务处理。
(二)村级集体财务支出报账
1. 编制年度村级资金使用预算。年初村级根据上年度财务决算、当年工作计划和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坚持“量入为出,留有结余”的原则,编制《年度村级资金使用预算方案》,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乡镇经管部门审核并备案,作为其当年财务开支的依据。
2. 事前申请安排使用资金。村级财务支出要根据年度资金使用预算,并事先填写《村级财务支出申请报告》,报乡镇经管部门审核,由会计服务中心从本村代管资金中安排款项。是村级重大开支项目或预算外支出的,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乡镇政府批准后执行。较大金额开支和工程项目建设的支出必须通过银行账户结算。
3. 财务支出凭证复核及审批。村级组织发生的所有财务支出,必须取得税务、财政部门监制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报账必须由经办人注明用途、签字盖章;通过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会审”,主任签字,并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由村委会主任和村支部书记共同审批签字。只有手续、印信齐全,凭证合规的开支方可报账。
4. 村级报账处理。经审核人员或总会计审核合格后,资金类原始凭证向会计服务中心总出纳员报账,并填写《村级财务收支报账交接单》,总出纳编制记账凭证并序时记账;对非资金类原始凭证报代账会计审核后编制记账凭证,办理凭证交接手续。
5. 会计账务处理。代账会计进行电算化账务处理或手工登记账簿,严格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正确使用会计科目,规范账务处理流程。实行电算化的须按照《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规范操作程序、数据备份和档案管理等。
6. 输出财务资料。账务处理后,按时整理会计资料及装订成册,归档管理。按月、季度或年度反馈村级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公开表等,并由村级组织在财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7. 年终编制财务决算。会计服务中心代账会计与村级报账会计做好对账,做好财务清理,年终编制村级财务决算报表。
8. 会计资料整理归档。会计服务中心统一对村级组织财务会计资料整理,统一编制目录,实行登记分柜管理。
五、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审计,强化督查
乡镇政府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机构,定期对村级代理会计的账目及入账的原始凭证进行全部或抽查审核,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定期对代管村级资金以及相关账目进行核查,保证账账、账款相符及村级资金的完整性和独立性;村“两委”换届、会计服务中心主任调任、免职的要及时组织相应的离任审计。
县(市)农经管理部门定期对农村会计代理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围绕“村财镇代管”的内部运行管理制度的执行、机构岗位职责、业务操作规程、村级集体资产“四权”的维护等进行督查。要将农村会计代理服务工作纳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重点考核考评范围,不断促进“村财镇代管”工作健康、平稳、规范地运行。
(作者单位:山东省莱西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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